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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1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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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2-083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相关监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魏翔先生通过嘉兴正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3,0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96%;监事吴文明先生通过嘉兴市全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8,4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13%;监事刘小阳女士通过嘉兴普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69,881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0,9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97%。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15日披露了《监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2-011),因个人资金需求,公司监事魏翔先生、吴文明先生、刘小阳女士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将停止减持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各自所持有公司股份的25%,即魏翔先生拟减持不超过25,753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0030%;吴文明先生拟减持不超过24,616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0028%;刘小阳女士拟减持不超过42,745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0049%。

  截至本公告日,魏翔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20,000股,其余监事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注:上述其他方式取得是指因公司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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