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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1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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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22-152

  债券代码:143422          债券简称:18复药01

  债券代码:155067          债券简称:18复药02

  债券代码:175708          债券简称:21复药01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通过GMP符合性检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近日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开信息,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二叶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二叶”)位于苏州市相城区的新增干混悬剂生产线已通过药品生产质量规范符合性检查(即GMP符合性检查,以下简称“本次检查”),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检查情况

  企业名称:苏州二叶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东桥安民路2号

  检查范围:干混悬剂(固体制剂车间,编号:204)

  检查结论: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二、本次检查所涉生产设施情况

  本次检查所涉生产设施为新增干混悬剂生产线,本集团(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针对本次检查累计投入(含相关设备)约为人民币188万元(未经审计)。该生产线具体情况如下:

  ■

  三、本次检查所涉生产线主要产品的市场情况

  ■

  注:上表中市场情况数据由IQVIA CHPA提供,IQVIA是全球领先的医药健康产业专业信息和战略咨询服务提供商;IQVIA CHPA数据代表中国境内100张床位以上的医院药品销售市场,不同的药品因其各自销售渠道布局的不同,实际销售情况可能与IQVIA CHPA数据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通过GMP符合性检查为该新增干混悬剂生产线首次通过GMP符合性检查,预计不会对本集团现阶段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由于医药产品的行业特点,各类产品/药品上市后的具体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环境、销售渠道等因素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九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22-153

  债券代码:143422          债券简称:18复药01

  债券代码:155067          债券简称:18复药02

  债券代码:175708          债券简称:21复药01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简称同正文)

  ●本次担保和所涉及的反担保(如适用)情况:

  1、本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安特金向交通银行申请的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安特金4名自然人股东以其持有的安特金共计约15.50%的股权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2、本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复星健康向汇丰银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融资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本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复星健康向中信银行申请的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融资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本公司拟按所享有权益比例(即20%)为参股公司复尚源创向民生银行申请的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授信额度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债务的本金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

  截至2022年9月9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团实际为控股子公司安特金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9,00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复星健康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71,552万元、为参股公司复尚源创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600万元。

  ●截至2022年9月9日,本集团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2年9月9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团实际对外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约2,436,011万元,约占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2.16%;其中: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单位、控股子公司/单位之间发生的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约2,435,411万元,本公司为参股公司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00万元。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1)2022年9月8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复星安特金(成都)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特金”)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由安特金向交通银行申请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该贷款期限自2022年9月8日至2030年7月22日止。同日,本公司与交通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证合同一》”),由本公司为安特金的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安特金4名自然人股东以其持有的安特金共计约15.50%的股权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2)2022年9月9日,本公司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汇丰银行”)签发《保证书》(以下简称“《保证书二》”),由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复星健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健康”)于约定债务确定期内(最短自本保证书签署之日起24个月)向汇丰银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融资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2022年9月9日,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证合同三》”),由本公司为复星健康于2022年9月9日至2023年12月31日(包括首尾两日)期间与中信银行签署的主融资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等债务的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本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集团(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集团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100,000万元(包括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单位、控股子公司/单位为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之间提供担保;注:控股子公司包括全资及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含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同时,授权本公司管理层及/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报经批准的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确定、调整具体担保事项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上述额度有效期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即2022年6月1日)起至本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或任何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止。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安特金、复星健康提供的担保系在上述经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2、按权益比例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

  2022年9月8日,本集团参股公司重庆复尚源创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尚源创”)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由复尚源创向民生银行申请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使用期间为2022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7日止。本公司与复尚源创另一方股东Weibo Wang先生分别按所持权益比例为复尚源创于上述授信额度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此,2022年9月8日,本公司与民生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证合同四》”),本公司对复尚源创所享有的权益比例为20%,本次担保债务的本金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

  本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按权益比例为参股公司复尚源创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与复尚源创的另一方股东Weibo Wang先生分别按所享有权益比例为复尚源创拟向商业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本公司按所享有权益比例(即20%)担保债务的本金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元(含本数);同时,授权本公司管理层及/或其授权人士在报经批准的上述额度内,确定、调整本次担保的具体安排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上述额度有效期自本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即2022年8月10日)起至本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或任何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止。本次为复尚源创提供的担保系在上述经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安特金

  安特金成立于2012年7月,注册地为四川成都,法定代表人为王可心先生。安特金的经营范围为生物技术的研究、开发并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截至本公告日,安特金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993.10万元,其中: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医药产业”)持有安特金约73.01%的股权、其他14名股东合计持有安特金约26.99%的股权。

  根据安特金管理层报表(单体口径、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安特金的总资产为人民326,124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313,033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3,091万元;2021年度,安特金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87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7,801万元。

  根据安特金管理层报表(单体口径、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6月30日,安特金的总资产为人民币323,549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312,474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1,075万元;2022年1至6月,安特金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9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559万元。

  2、复星健康

  复星健康成立于2010年12月,注册地为上海,法定代表人为姚方先生。复星健康的经营范围为从事健康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从事医疗卫生行业及其相关领域(医疗保健业、医疗教育业)的投资;接受医疗卫生机构委托从事医院管理,提供医院管理咨询(除经纪)。截至本公告日,复星健康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80,435万元,本公司及控股企业宁波砺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其100%的股权。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单体口径),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复星健康的总资产为人民币604,888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314,312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290,576万元;2021年度,复星健康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0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5,670万元。

  根据复星健康管理层报表(单体口径、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6月30日,复星健康的总资产为人民币700,013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306,670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393,343万元;2022年1至6月,复星健康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0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8,819万元。

  3、复尚源创

  复尚源创成立于2022年3月,注册地为重庆市,法定代表人为Weibo Wang先生。复尚源创的经营范围为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复尚源创主要从事小分子创新药物研发,专注于临床未被满足需求的治疗领域。截至本公告日,复尚源创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Weibo Wang先生持有其80%的股权、复星医药产业持有其20%的股权。

  根据复尚源创管理层报表(单体口径、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6月30日,复尚源创的总资产为人民币849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848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万元;2022年3至6月,复尚源创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0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54万元。

  三、担保文书的相关条文

  1、《保证合同一》

  (1)由本公司为安特金向交通银行申请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安特金在《借款合同》项下应向交通银行偿还/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费用等。

  (2)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保证期间根据《借款合同》项下各笔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笔债务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如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则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如债务提前到期的,则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债权人(即交通银行)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4)《保证合同一》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法律。

  (5)《保证合同一》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2、《保证书二》

  (1)由本公司为复星健康于约定债务确定期内(最短自本保证书签署之日起24个月)向汇丰银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融资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复星健康依据约定应向汇丰银行偿还/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费用等。

  (2)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保证期间为自约定债务确定期间的终止之日起三年。如该等债务在其约定的终止之日尚未到期的,则保证期间自最后到期债务的到期日起三年。

  (4)《保证书二》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根据中国法律解释。

  (5)《保证书二》自保证人(即本公司)签章之日起生效。

  3、《保证合同三》

  (1)由本公司为复星健康于2022年9月9日至2023年12月31日(包括首尾两日)期间与中信银行签署的主融资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复星健康依据约定应向中信银行偿还/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费用等,该等债务的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2)保证方式为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约定债务提前到期或债务履行期限延长的,则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日或延长到期日为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约定债务分期清偿的,则最后一笔债务到期日为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4)《保证合同三》适用中国法律。

  (5)《保证合同三》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4、《保证合同四》

  (1)由本公司和Weibo Wang先生分别按对复尚源创所享有的权益比例为复尚源创向民生银行申请的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授信额度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本公司按所享有权益比例(即20%)提供担保,担保最高债务本金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复尚源创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应向民生银行偿还/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费用等。

  (2)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4)《保证合同四》适用中国法律。

  (5)《保证合同四》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安特金、复星健康分别提供担保,担保所涉融资系为满足其实际经营之需要,鉴于该等控股子公司当前的经营状况且除本集团以外有其他方股东已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风险相对可控,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2、本次与参股公司复尚源创其他方股东分别按所持权益比例为复尚源创提供担保,担保所涉融资系为满足复尚源创药品创新研发开展之需要,鉴于复尚源创当前的资产负债水平等情况,本次为参股公司担保的风险相对可控,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1、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安特金、复星健康提供担保系于本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集团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内发生,该额度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定期会议)批准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额度时认为,鉴于该额度项下的担保事项系因本集团经营需要而发生,且被担保方仅为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担保风险相对可控,故董事会同意该担保额度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为参股公司复尚源创提供担保系于本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发生,该额度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会议)批准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额度时认为,鉴于该担保由本公司按所持权益比例(即20%)为复尚源创提供,担保所涉融资系为满足其药品创新研发开展之需要,根据复尚源创届时的资产负债水平等情况,该担保的风险相对可控,故董事会同意该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相关股东大会授权,本次担保无需董事会另行批准。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9月9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团实际对外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约2,436,011万元(其中美元、欧元按2022年9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相关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下同),约占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2.16%;其中: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单位、控股子公司/单位之间发生的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约2,435,411万元,本公司为参股公司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00万元。

  截至2022年9月9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团实际为控股子公司安特金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9,00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复星健康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71,552万元、为参股公司复尚源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00万元。

  截至2022年9月9日,本集团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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