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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0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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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30            股票简称:龙头股份            编号:临2022-030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9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对议案审议的董事9名,实际对议案审议的董事9名。监事会全体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参与了对议案的审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今年将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等相应法律法规规定,经由本届董事会和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提名,同意推荐倪国华先生、谭明先生、朱慧女士、胡宏春先生、斯叶华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候选董事(非独立董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薛俊东先生、崔皓丹先生、蔡再生出具了同意该议案的书面意见,认为倪国华先生、谭明先生、朱慧女士、胡宏春先生、斯叶华女士符合董事任职资格要求。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拟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为三名。在充分了解了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任职资格等情况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拟提名蔡再生先生、刘海颖女士、王伟光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次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将由6名董事(其中职工董事1名)和3名独立董事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其中职工董事1名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产生,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直接进入董事会。

  独立董事薛俊东先生、崔皓丹先生、蔡再生出具了同意该议案的书面意见,认为蔡再生先生、刘海颖女士、王伟光先生符合第十一届候选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要求。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公司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以及独立董事对提名候选人的专项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关于审议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提议给予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8万元(税前)。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四、《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于2022年9月28日下午2点整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2-032。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9日

  附件: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董事候选人简历

  倪国华先生

  男,1977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针织事业部(三枪集团)销售总监、迪士尼品牌运营部总经理,高级定制与职业服事业部总经理;现任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针织事业部(三枪集团)党委书记。

  谭明先生

  男,1971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上海三枪集团有限公司进出口分公司常务副经理,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际贸易事业部副总经理;现任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际贸易事业部总经理。

  朱慧女士

  女,1979年1月出生,民建会员,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会计师。历任上海纺织装饰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胡宏春先生

  男,1969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会计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东方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部长、部长、投资管理部部长;现任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总经理。

  斯叶华女士

  女,1981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文学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投资规划部主管、业务经理、科技与制造事业部总经理助理;现任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科技时尚事业部总经理助理。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蔡再生先生

  男,1965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博士。曾任复旦大学博士后,美国北卡罗来纳州立大学博士后、高级研究员助理,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戴维斯分校博士后、高级研究员助理。现任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华大学(原中国纺织大学)纺织化学与染整学科教授、博士生导师、纺化系主任,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海颖女士

  女,1973年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注册会计师、全球特许管理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曾任上海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通用汽车财务,可口可乐大中华、韩国及蒙古区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现任上海天业品牌管理有限公司首席增长官。

  王伟光先生

  男,1984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上海江森自控有限公司西区业务拓展负责人,微伴(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CEO。现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中欧eLab创业实验室负责人。

  证券代码:600630            股票简称:龙头股份            编号:临2022-031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9月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到3位监事,实到3位监事。

  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的提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今年是监事会换届选举之年,同意提名刘纯先生、潘彦珺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另外,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民主形式选举产生一名职工代表作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直接进入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此提案需提请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9月9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纯先生

  男,1975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会计师。历任上海市长宁区审计局副局长,上海市长宁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再担保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风控部总经理。

  潘彦珺先生

  男,1983年7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CIA(美国注册内部审计师)、ACCA会员(英国特许公认注册会计师公会)。历任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审计室业务经理;现任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风控部高级业务经理。

  证券代码:600630         证券简称:龙头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2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第三十九次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9月28日 下午二点

  召开地点:本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梧路555号)综合大楼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28日

  至2022年9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2年9月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详见公司2022年8月30日、2022年9月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4、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请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国家股股东、法人股股东请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前来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i. 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9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00)

  ii. 登记地址:上海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

  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2、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并请各位股东不要前往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3、在现场登记时间段内,自有账户持股股东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自助登记。

  ■

  六、 其他事项

  1、 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交通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何徐琳

  电话号码:34061116或63159108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 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议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合做好参会登记、扫描“场所码”及出示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会议全程须佩戴口罩并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不符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及股东或股东代表身份的,将无法进入会场。

  特此公告。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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