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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0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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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866  证券简称:传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4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说明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传艺科技;证券代码:002866)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22年9月5日、2022年9月6日、2022年9月7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披露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2、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下午15:00-16:00通过“进门财经”平台组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报的投资者线上交流会,公司于当日晚间通过巨潮资讯网及时披露了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3、公司于2022年9月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孙公司中试线即将投产的自愿性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详情请见本公司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4、公司于2022年9月5日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详情请见本公司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5、公司、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本次纪律处分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6、经核查,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7、经核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8、经核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除已披露信息外,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9、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10、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11、经核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目前公司钠离子电池项目已具备中试生产条件并即将投产运行,项目的实际收益率受未来产能投放的节奏和市场价格因素的影响,项目的收益率存在不确定性,且公司钠离子电池处于产能建设阶段,短期内尚未盈利;

  4、钠电池属于新的技术产品,需要新开拓终端市场和需求,市场的培育和开拓也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7日

  证券代码:002866  证券简称:传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5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9月7日在江苏省高邮市凌波路33号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9月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邹伟民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孙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江苏智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纬电子”)同扬州海盈汇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扬州海盈汇鑫企业)、自然人康书文先生、杨磊先生、张维民先生、吉跃华先生、杨崇义先生共同合作设立孙公司“江苏传艺钠电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艺钠电新材料”,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孙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智纬电子出资1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扬州海盈汇鑫企业公司出资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自然人康书文先生出资4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5%;自然人杨磊先生出资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自然人张维民先生出资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自然人吉跃华先生出资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自然人杨崇义先生出资3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www.cninfo.com.cn)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孙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研究院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和业务规划,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3,000万元设立研究院,“江苏传艺人机交互设备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公司持有其100%股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www.cninfo.com.cn)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研究院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7日

  证券代码:002866  证券简称:传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6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9月7日在江苏省高邮市凌波路33号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孙公司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投资设立孙公司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需要,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和企业效益将产生积极影响,其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孙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研究院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拟对外投资设立研究院“江苏传艺人机交互设备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系落实公司战略布局的重要举措,符合国家技术创新战略的政策要求,进一步加大对人机交互设备设计研发力度,有利于推动产品技术的迭代,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实力。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研究院事项。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研究院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9月7日

  证券代码:002866  证券简称:传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7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孙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江苏传艺钠电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风险提示:本次投资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一、对外投资概述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孙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江苏智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纬电子”)同扬州海盈汇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扬州海盈汇鑫企业)、自然人康书文先生、杨磊先生、张维民先生、吉跃华先生、杨崇义先生、共同合作设立孙公司“江苏传艺钠电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艺钠电新材料”,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孙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智纬电子出资1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扬州海盈汇鑫企业公司出资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自然人康书文先生出资4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5%,自然人杨磊先生出资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自然人张维民先生出资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自然人吉跃华先生出资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自然人杨崇义先生出资3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扬州海盈汇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 公司名称:扬州海盈汇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84MA27N72M4X

  3、 执行事务合伙人:康书文

  4、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5、 成立日期:2022年09月02日

  6、 主要经营场所:高邮城南经济新区兴区路138号-3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康书文先生

  身份证号码:4130231973********

  住所:河南省洛阳市*********

  康书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三)杨磊先生

  身份证号码:3210841985********

  住所:江苏省高邮市*********

  杨磊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四)张维民先生

  身份证号码:3621331977********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

  张维民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五)吉跃华先生

  身份证号码:3209111980********

  住所:天津市红桥区*********

  吉跃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六)杨崇义先生

  身份证号码:3205031946********

  住所:苏州市工业园区*********

  杨崇义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苏传艺钠电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2、注册地址:高邮城南经济新区绿杨路1号

  3、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康书文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出资方式及股权结构

  ■

  上述拟设立孙公司的信息情况,尚需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最终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四、《投资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一) 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1、智纬电子、扬州海盈汇鑫企业双方均为独立企业法人,康书文、杨磊、张维民、吉跃华、杨崇义五方均为具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着共同投资、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公司。

  2、公司名称:江苏传艺钠电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名称为准)。

  3、注册地址:高邮城南经济新区绿杨路1号(最终以工商登记机构核准的地址为准)

  (二) 注册资本及出资情况

  传艺钠电新材料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智纬电子、扬州海盈汇鑫企业、康书文、杨磊、张维民、吉跃华、杨崇义七方均以货币方式出资。智纬电子认缴出资1800万元,占出资总额百分之六十,持有新公司60%股权。扬州海盈汇鑫企业认缴出资300万元,出资总额百分之十,持有新公司10%股权。

  康书文认缴出资450万元,出资总额百分之十五,持有新公司15%股权。杨磊认缴出资300万元,出资总额百分之十,持有新公司10%股权。张维民认缴出资60万元,出资总额百分之二,持有新公司2%股权。吉跃华认缴出资60万元,出资总额百分之二,持有新公司2%股权。杨崇义认缴出资30万元,出资总额百分之一,持有新公司1%股权。

  (三) 协议的修改及违约责任

  1、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须经七方在书面协议上签字后方能生效,否则不具法律效力。

  2、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拒绝履行或怠于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亦不得实质性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任何一方违约,无论是否给他方造成损失,均自愿按照新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十承担违约金。

  (四) 协议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依新公司章程、《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新公司章程、《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各方友好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由协议各方签字后即生效。本协议不因新公司成立而终止,新公司成立后,除非本协议的约定与新公司章程、《公司法》有冲突,以新公司章程或《公司法》为准。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对协议各方仍具有约束力。

  3、本协议一式柒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

  五、投资项目情况

  1、项目建设内容

  孙公司拟规划建设一期5万吨/年、二期10万吨六氟磷酸钠生产线。项目土地规划120亩,一期计划于2022年11月份开工建设,2023年3月份投产,投产后半年内,实际产能应达到规划产能的50%;投产后第一年后,实际产能应达到规划产能的90%以上。

  六、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江苏传艺钠电新材料有限公司是公司基于战略整体布局及未来发展需要、立足于长远利益所作出的审慎决策,旨在推进公司新领域、新业务、新技术、新市场的开发,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经营能力,促进实现公司长期战略发展目标。

  七、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1、项目进展风险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如因项目组织管理不当、设备与材料不能及时到位、施 工力量紧张等因素有可能影响项目进度;如发生不可抗拒的事件或宏观经济形势 发生较大变化,则可能影响项目进度及项目效益。

  2、政策和市场变化风险

  本项目是公司基于当前市场形势和行业前景,综合考虑公司钠离子电池业务协同效应和战略定位做出的判断,后续如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供求关系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存在项目的实际经营状况及盈利能力不及预期的风险。

  3、市场应用及客户拓展风险

  新公司相关产品与公司当前主营业务分属不同行业,公司下游客户的拓展和订单获取亦会因市场竞争、下游行业发展状况等因素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因此存在一定的市场应用及客户拓展风险。

  本次投资拟设立的新公司,公司将会根据各方约定的条件积极稳步推动上述协议项目的顺利完成,合资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变化、资金管理、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风险,对此,公司将遵循积极、谨慎的原则建立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强化投后管理工作,持续关注合资公司运营及管理情况。后续工作中,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投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7日

  证券代码:002866  证券简称:传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8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研究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江苏传艺人机交互设备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风险提示:本次投资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一、对外投资概述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研究院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3,000万元设立研究院,“江苏传艺人机交互设备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公司持有其100%股份。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苏传艺人机交互设备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2、注册地址:江苏省高邮市凌波路33号-1

  3、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邹伟民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工业设计服务;集成电路设计;平面设计;专业设计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其他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的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咨询策划服务;标准化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出资方式和出资比例:公司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占出资比例100%。

  上述拟设立研究院的信息情况,尚需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最终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拟投资设立江苏传艺人机交互设备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系落实公司战略布局的重要举措,符合国家技术创新战略的政策要求,进一步加大对人机交互设备设计研发力度,有利于推动产品技术的迭代,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实力。

  2、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受产业发展、政策变化、人才聚集等因素的影响,相关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具体以后续注册情况为准;在研究院的实际运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研发项目不达预期等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设立工业设计研究院将有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整体实力,进一步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对公司长期发展和战略布局具有积极影响。本次投资设立研究院是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并将严格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把控投资风险,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7日

  证券代码:002866  证券简称:传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9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苏州安瑞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注册资本:人民币4,1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概述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传艺科技”)与苏州安洁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洁私募”)、许学雷先生、杨崇义先生、周子强先生共同投资设立苏州安瑞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投资基金”)。投资基金采用有限合伙企业形式,总规模为4100万元(单位:人民币元,下同),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2,000万元认缴出资,持股比例48.7805%。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管理人

  1、 公司名称:苏州安洁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6MA1QX6RB0W

  3、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彦

  4、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5、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6、 成立时间:2017年09月12日

  7、 住所: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香山街道孙武路2011号2幢1305室

  8、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苏州安洁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苏州安洁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在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

  为P1073343。

  (二)有限合伙人

  1、许学雷先生

  身份证号码:3201021971********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工金阊区*********

  许学雷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2、杨崇义先生

  身份证号码:3205031946********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

  杨崇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3、周子强先生

  身份证号码:3202231972********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

  周子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苏州安瑞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2、认缴出资规模:人民币4,1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经营场所:苏州高新区华佗路99号金融谷商务中心11幢

  5、执行事务管理人:苏州安洁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经营范围:创业投资(限投资非上市企业)

  7、存续期限:5年,自注册成立之日起计算。

  8、出资方式及认缴出资额

  ■

  上述拟设立孙公司的信息情况,尚需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最终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四、 《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伙目的

  本合伙企业将充分借鉴成熟的创业投资基金运作模式,在中国相关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高科技材料公司进行投资,实现资本增值。

  2、合伙期限

  本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为5年,自注册成立之日起计算。经合伙人大会决议通过,存续期限可延长。根据适用法律,尽管存续期限届满,本合伙企业仍将作为一家有限合伙企业而继续存在,直至其依照本协议或适用法律被清算为止。

  3、无固定回报承诺

  执行事务合伙人、管理人对于其他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的投资不承诺任何固定回报。本协议及其任何附件不构成本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管理人及其关联机构就本合伙企业经营绩效向任何合伙人作出的任何保证。

  4、投资目标

  合伙企业的投资最终目标为:高科技材料公司。通过投资项目的上市流通以及股权转让等方式,实现合伙企业及合伙人的利益最大化。

  5、认缴出资的缴付

  各合伙人承诺其应在投资期内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及普通合伙人的书面通知按时、足额缴付其所认缴的出资额。

  (1)有限合伙人应于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实缴不低于100万元。

  (2)普通合伙人要求缴付出资款时,应提前向有限合伙人发出缴付出资通知,列明有限合伙人该期应缴付出资的金额,以及到账日,该等缴付出资通知送达有限合伙人之日起至到账日应不小于5个工作日,有限合伙人应于到账日或之前按照通知要求将该期出资额足额缴付至指定账户。

  6、投资风险控制

  合伙企业不得从事担保业务和房地产业务。

  合伙企业可以以全额资产对外投资,其中,对企业的投资,仅限于未上市企业。但是所投资的未上市企业上市后,合伙企业所持股份的未转让部分及其配售部分不在此限。

  7、资金监管

  (1)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企业的资金不进行托管,有限合伙企业的募集资金结算委托一家有资质的监管银行进行监管。有限合伙企业应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开立专用银行账户,用于存储有限合伙企业的现金资产,有限合伙企业的支出和结算均应由该银行账户进行。

  (2)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监督。有限合伙企业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开立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并与监督机构签署账户监督协议,明确对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的控制权、责任划分及保障资金划转安全的条款。

  8、投资决策委员会

  执行事务合伙人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本合伙企业与投资相关事宜的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具体运作规则如下:

  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投资会议由管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1)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可以采取现场会议、电话会议或通讯表决方式进行。全部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参与的会议方为有效会议,会议决定由与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后方可通过;

  (2)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三人组成,各成员一人一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应对会议表决通过事项制作书面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

  9、投资禁止事项

  (1)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上市交易的股票和企业债券,但项目上市后,基金所持股份不在此列;

  (2)向他人提供贷款或担保;

  (3)投资于其他创业投资企业或投资性企业(专门为单个项目联合投资目的而设立的平台性投资企业例外),但基金为投资于投资项目而组建的特殊目的公司/实体应例外;

  (4)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不动产;

  (5)向银行或其他企业、机构、个人等贷款或借款,利用资金从事委托贷款业务,但对项目可以转换为项目股权的债权性质的投资除外;

  (6)投资于流动性证券、期货、信托产品、保险计划、企业债券(不包括对项目一年以上的可以转换为项目股权的债券性质的投资)及其他金融衍生品、房地产业(包括购买自用房地产)以及国家政策限制类行业或者在国家禁止投资的领域投资;

  (7)向任何第三人提供赞助、捐赠等;

  (8)挪用非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9)从事抵押、资金拆借等业务;

  (10)投资于普通合伙企业或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11)在回收期内,基金投资回收的资金和通过其他任何途径实现的非投资收入用于再投资;以及

  (12)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业务。

  10、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因本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起争议,首先应由相关各方之间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相关各方不能协商解决,则应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按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苏州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相关各方均由约束力。除非仲裁庭有裁决,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负担。败诉方还应承担胜诉方的律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差旅费等支出。

  11、协议的生效、变更和终止

  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如有修订,根据本协议约定的修订版签署方式签署后生效。

  本协议在本协议下所有的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或者出现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的,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在保证主营业务稳健发展、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依托投资机构的专业管理能力和市场化运作等优势,布局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产业发展方向等有益于业务协同潜力和资本增值的产业,为公司提供多元化的投资渠道,储备优质项目资源,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率,增强公司整体综合竞争力。公司将充分利用资源,把握投资风险,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支持。

  2、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拟设立的新公司尚处于筹划设立阶段,尚待各合伙人完成合伙协议最终签署程序,暂未完成工商注册,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本次投资的标的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将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面临投资效益不达预期或亏损的风险。

  公司对本次对外投资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有充分的认识,公司将结合整体宏观经济走势,深入了解和掌握行业发展方向,密切关注投资基金的设立、设立后的管理、标的项目投资的实施过程以及投后管理的开展,督促相关义务人严格执行各项风控措施,防范因不规范操作等原因造成的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需要,依托基金管理人的行业经验、管理和资源优势,拓展投资渠道,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推动公司持续发展壮大,为未来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投入,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苏州安瑞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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