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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0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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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10   证券简称:麒盛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0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9月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欣悦路179号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唐国海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并进行了监票、计票,待网络投票结果出具后,监票人、计票人、见证律师对投票结果进行汇总,并当场宣布了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5人,董事黄小卫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事前已请假并委托徐建春先生代为投票;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徐金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事前已请假;

  3、 董事会秘书唐蒙恬女士、代理财务总监王晓成先生的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单华锋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事前已请假并委托陈艮雷先生代为投票。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审议的议案1,涉及关联股东回避,关联股东唐颖所持合计股份3,211,365股,已进行了相关回避表决;议案2,涉及关联股东回避,关联股东唐颖所持合计股份3,211,365股,已进行了相关回避表决;议案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关联股东唐颖所持合计股份3,211,365股,已进行了相关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云龙、陈禹菲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7日

  证券代码:603610          证券简称:麒盛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1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麒盛科技”)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2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根据《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2年2月20日至2022年8月19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二、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登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共有14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核查,上述14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交易行为系基于个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公司筹划本激励计划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除以上人员外,核查对象中的其他人员在自查期间没有在二级市场买入或者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核查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已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相关制度;公司在本激励计划的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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