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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0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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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5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李宏伟先生自2016年9月7日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截至2022年9月6日任期已满六年。李宏伟先生任期届满将离任,离任后李宏伟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主席(召集人)职务。

  鉴于李宏伟先生任期届满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全体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李宏伟先生的离任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后方能生效。在此之前李宏伟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李宏伟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和保护广大股东利益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李宏伟先生在任职期间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4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累计减持及被动稀释致股份变动比例达5%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史万福先生、马红菊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和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3、本次权益变动后,史万福先生、马红菊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9,907,509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30.25%。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股份”、“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史万福先生、马红菊女士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2022年9月5日,史万福先生、马红菊女士持有公司股份较上次2020年11月4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变动比例达5%,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1、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1)史万福先生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

  (2)马红菊女士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

  注:本公告披露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股权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均为四舍五入导致。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注:1、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当时公司总股本518,762,470股为计算基数,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目前公司总股本528,619,670股为计算基数。

  2、本公告披露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股权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均为四舍五入导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史万福先生和马红菊女士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史万福先生、马红菊女士已编制《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备查文件

  1、《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七日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通达股份

  股票代码:002560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史万福

  住所地:河南省洛阳市******

  通信地址:河南省洛阳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马红菊

  住所地:河南省洛阳市******

  通信地址:河南省洛阳市******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减少

  签署日期:2022年9月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史万福先生与马红菊女士系夫妻关系,构成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受处罚、涉及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的最近五年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受到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形,也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与仲裁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不存在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权益变动原因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个人资金需求,按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依法实施的行为。

  二、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史万福先生于2022年8月30日通过上市公司披露了减持计划,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集中竞价交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大宗交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减持不超过本公司股份15,858,59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若将来发生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史万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8,816,34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20.98%;信息披露义务人马红菊女士持有公司股份74,047,488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14.27%。信息披露义务人史万福先生和马红菊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82,863,828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35.25%。史万福先生、马红菊女士于2020年11月3日提交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史万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5,860,021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6.24%;信息披露义务人马红菊女士持有公司股份74,047,488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4.01%。信息披露义务人史万福先生和马红菊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9,907,509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30.25%。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1)史万福先生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

  (2)马红菊女士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

  注:本公告披露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股权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均为四舍五入导致。

  2、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注:1、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当时公司总股本518,762,470股为计算基数,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目前公司总股本528,619,670股为计算基数。

  2、本公告披露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股权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均为四舍五入导致。

  三、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史万福先生持有上市公司85,860,021股,其中质押股份34,870,000股;马红菊女士持有上市公司74,047,488股,上述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况。

  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史万福

  日期:2022年9月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马红菊

  信息披露义务人: 史万福

  日期:2022年9月5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史万福

  信息披露义务人: 马红菊

  日期: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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