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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0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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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东望时代 公告编号:临2022-099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近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2年9月6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蒋旭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董事会通知时限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要求,同意于2022年9月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担保和解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签署〈担保和解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蒋旭峰先生、吴翔先生、张康乐先生、娄松先生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对外担保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签订对外担保协议的公告》。

  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吴翔先生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7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东望时代  公告编号:临2022-100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近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9月6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国珍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监事会通知时限的议案》

  公司全体监事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时限要求,同意于2022年9月6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担保和解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签署〈担保和解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对外担保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签订对外担保协议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9月7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东望时代  公告编号:临2022-101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署《担保和解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望时代、上市公司、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担保和解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为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控股”)代偿其在东阳市金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金控”)的部分债务,代偿金额为2.16亿元,相关款项支付完毕后,东阳金控将东望时代提供的相应价值质押物(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解除质押。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获得东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东阳市国资办”)对本次交易的正式批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及子公司与东阳金控(包括东阳金控及其控股股东、下属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次数为0次,累计金额为0元;截至本公告日,过去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及已披露的对外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与广厦控股(包括广厦控股下属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次数为0次,累计金额为0元;公司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关联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为0次,累计金额为0元。

  ●本次交易涉及公司为原控股股东广厦控股代偿相关债务,金额为2.16亿元。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交易及后续事项,并及时披露进展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协议各方尚未签署正式交易协议,公司管理层将根据股东大会、董事会授权办理此次交易的具体工作。本次交易尚需双方履行决策审批程序,是否获批或通过股东大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 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担保和解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为广厦控股代偿其在东阳金控的部分债务,相关款项支付完毕后,东阳金控将东望时代在该债务的相应价值质押物(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解除质押。

  拟签署协议名称:《担保和解协议》

  (二) 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本次交易是基于目前公司担保化解方案总体需求,有利于公司降低逾期及涉诉担保的金额和比例,同时有助于降低公司目前资产质押比例。

  (三) 关联关系与历史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东阳金投作为本次交易对手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及子公司与东阳金控(包括东阳金控及其控股单位、下属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次数为0次,累计金额为0元;

  基于本次事项涉及为广厦控股代偿相应融资款项,广厦控股亦为本次交易关联人。截至本公告日,过去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及已披露的对外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与广厦控股(包括广厦控股下属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次数为0次,累计金额为0元;

  公司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关联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为0次,累计金额为0元。

  (四) 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获得东阳市国资办对本次交易事项的正式批准。

  二、 关联人介绍

  (一) 东阳金控

  1、关联关系介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相关规定,东阳金控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2、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阳市金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30783MA29L6CE0Y

  成立时间:2017年4月27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江北街道人民北路8号515室

  法定代表人:任明强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控股公司服务;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行业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资产评估;破产清算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东阳市财政局持有东阳金控100%股权,为东阳市财政局实际控制的企业。

  3、财务状况: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4、独立性

  东阳金控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

  5、履约能力分析

  东阳金控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 广厦控股

  1、关联关系介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广厦控股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为关联法人。

  2、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30000736010420F

  成立时间:2022年2月5日

  注册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231号17楼

  法定代表人:王益芳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从事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型企业的股权风险投资、实业型风险投资,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的咨询)及科技成果转让的相关技术性服务,企业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实业投资,经营进出口业务,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纺织原料及产品、化纤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燃料油(不含成品油)、石油制品(不含成品油及危险化学品)、煤炭(无储存)、润滑油、机械设备及配件、矿产品(不含专控)、电子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楼忠福持有广厦控股91.50%股份,王益芳持有广厦控股8.50%股份。

  3、财务状况: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4、独立性

  广厦控股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

  三、 协议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根据双方拟签署的《担保和解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东阳市金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代偿债务

  (1)标的债权:指甲方对(2020)沪74民初2479号、(2020)沪74民初2480号两份民事判决书中判项下所享有的部分债权(包括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律师费等)及相关权益(包括有关的连带保证债权、质押权等附属权利)。

  (2)双方同意,乙方向甲方支付代偿款216,000,000元(大写:贰亿壹仟陆佰万元),支付完毕后视为乙方在该两笔债务中的合计担保债务本金已清偿人民币216,000,000元。

  2、 价款支付

  (1)乙方应按照如下安排向甲方支付本协议前款所述金额的代偿价款共计:2.16亿元。

  (2)甲方应在收到代偿价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

  3、 代偿证明文件

  甲方应于前款所述代偿款支付完毕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书面出具相应代偿金额的担保债务清偿完毕之证明文件。

  4、 债务代偿的通知

  甲、乙双方应于全部代偿价款支付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共同签署并向涉案各债务人发送《债务代偿通知》。

  5、 质押物的解质

  甲方应于乙方上述代偿价款支付完毕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对乙方提供的涉案质押物即78,255,600股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中的65,056,300股解除质押手续;双方一致同意计算方式为:代偿金额/股票公允价值=解除质押股权数量,股票公允价值依据参考最近一次司法拍卖程序成交单价平均值加上孳息0.4元/股(经检索查询所得,2022年8月30日司法拍卖限售流通股131,441,267股,成交金额383,849,763元,单价2.9203元/股;2022年8月30日司法拍卖限售流通股113,424,251股,成交金额331,224,297元,单价2.9202元/股;成交平均单价为2.9202元/股,小数点后保留4位)。

  故,质押物解押数量:216,000,000/(2.9202+0.4)=6,505.63万股(四舍五入取整百股)。

  四、 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一)公司已于2022年9月5日向东阳市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等文件,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立即归还原告在被告债务中承担的代偿款人民币216,000,000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以代偿款总额为基数,自2022年9月5日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至款清之日止);请求判令若被告未履行上述第一项所确定的付款义务,原告有权对被告提供的反担保质押物即陕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51.54%股权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为切实保障公司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将本次担保和解及后续方案作为现阶段重点工作任务,确保在一个月内解决本次和解协议导致的短期资金占用问题。

  (二)东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就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作出如下承诺:“东望时代计划向金投集团支付代偿款项暨形成实际损失后,向法院申请陕西路桥股权拍卖款的优先受偿权。东望时代本次履行担保义务是为了触发原控股股东的反担保义务,目的是为了解决历史遗留的担保。根据上交所规定,东望时代因履行担保义务而导致的原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不得超过一个月。东望时代支付代偿款项后,若一个月内不能回笼资金,东阳金投集团于一个月内将陕西路桥股权的优先受偿权款2.16亿元支付给东望时代,同时东望时代将陕西路桥的2.16亿元的优先受偿权同步转让给东阳金投集团,由东阳金投集团向法院申请2.16亿元股权拍卖款,避免形成原控股股东长期资金占用。”

  五、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协议完成后,将短期形成广厦控股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占用金额2.16亿元。

  (二)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新增关联交易。

  (四)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六、 本次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2022年9月6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担保和解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我们就本次交易的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本次交易是为了解决公司现阶段担保逾期问题,符合公司现阶段的需求。本次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在充分了解本次交易的基础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2年9月6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均同意该议案内容。

  (三)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1、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此次交易事项是根据公司担保化解整体方案的需求所进行,符合公司现阶段的主要诉求;本次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带来影响。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该议案已通过董事会审议表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交易事项是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并基于公司担保化解总体方案的需求,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减少和降低对外担保余额,有利于公司相关资产的解质押,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合法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交易将提交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七、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一)为确保本次相关事项的顺利进行,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处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实施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2、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和市场情况,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全权负责办理和决定本次交易的具体相关事宜;

  3、应监管部门的要求或根据监管部门出台的新的相关法规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相应调整,批准、签署一切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协议和文件的修改;

  4、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事宜。

  (二)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若监管部门政策要求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提请授权董事会根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作出相应调整。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八、 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涉及公司为原控股股东广厦控股代偿相关债务,金额为2.16亿元。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交易及后续事项,并及时披露进展公告。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协议各方尚未签署正式交易协议,公司管理层将根据股东大会、董事会授权办理此次代偿及解除质押的具体工作。本次交易尚需双方履行决策审批程序,是否获批或通过股东大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鉴于本次交易事项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7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东望时代 公告编号:临2022-102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订对外担保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方:杭州市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安公司”)

  ●担保金额:不超过2,600万元

  ●是否有反担保:是

  ●累计提供的担保金额:截至本公告日,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约为12.28亿元(不含本次,根据现有资料估算的风险敞口,不代表最终确定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36.76%,其中为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7,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10%。

  ●对外担保逾期及涉诉的累计数量:108,772.14万元(根据现有资料估算的风险敞口,不代表最终确定金额)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权人”或“绍兴银行”)签订担保协议,为杭安公司在绍兴银行的融资进行担保,具体如下:

  一、担保协议概述

  1、被担保人:杭州市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2、债权人名称: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担保金额:不超过2,600万元

  4、担保方式:保证担保,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5、担保期限:自主债权发生之日起一年

  6、需履行的程序:本次担保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按照公司制度签署相关文件。

  7、反担保:公司为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工集团”)杭安公司、杭州建工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建材”)提供的担保,由建工集团提供保证反担保、建工集团以其所有的天目山路312号的不动产提供最高额质押反担保,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公司为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均由广厦控股及其实际控制人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由广厦控股以其持有的陕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51.54%的股权、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三建”)44.65%的股权,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由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持有的东阳三建43%的股权、建工集团55.05%的股权,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5,3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汉文;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23号四楼、五楼;成立时间:2001年9月15日;经营范围:安装:锅炉安装、改造、维修1级,参数不限,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轻小型起重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压力管道安装GB1、GB2、GC1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具体许可类别和等级,详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施工: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等。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广厦控股控制的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履行的决策程序及董事会相关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十一次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对外担保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吴翔回避表决。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为杭安公司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该笔担保具有反担保,对外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意见:

  1、我们要求公司后续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减少和降低对外担保余额及比例,规避和防范潜在风险;要求公司所有对关联方的担保都必须有反担保措施,并要求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对外担保行为,避免出现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针对已逾期的担保,我们要求各方尽快予以处理,杜绝因相关问题出现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约为12.28亿元(不含本次,根据现有资料估算的风险敞口,不代表最终确定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36.76%,其中为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7,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10%。对外担保逾期及涉诉的累计数量为108,772.14万元(根据现有资料估算的风险敞口,不代表最终确定金额)。

  特此公告。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7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东望时代  公告编号:临2022-103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产业战略布局的需要,进一步优化管理流程,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了优化调整。本次调整包括将人事相关职能从综合办公室中分出,由新设立的人力资源部承继;新设产业经营部;调整个别部门名称。

  调整后的组织架构详见下图:

  ■

  特此公告。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7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东望时代  公告编号:临2022-104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9月22日14点4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22日

  至2022年9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2022年9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具体内容已于2022年9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1:东阳市东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厦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广厦投资有限公司、楼忠福、楼明及楼江跃;议案2: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厦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广厦投资有限公司、楼忠福、楼明及楼江跃。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股东代表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于2022年9月21日(上午9:00到下午3: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景昙路9号西子国际A座14楼

  邮    编:310005

  电    话:0571-87974176

  传    真:0571-85125355

  联 系 人:姚炳峰、黄琦琦

  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东望时代   公告编号:临2022-105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2.16亿(不含利息及其他费用)

  ●其他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1、若本次案件相关进展顺利,在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望时代、上市公司”)向东阳市金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金控”)支付代偿人民币216,000,000元后30日内,公司收到相应款项及利息,公司将消除可能存在的被原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情形。2、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控股”)及其实际控制人楼忠福均已向公司书面承诺,如东望时代因担保问题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由此产生的损益由其承担。若本次案件追偿情况不及预期,公司将通过其他反担保措施维护公司利益。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案件的进展情况,同时将结合律师、会计师意见综合判断本次案件对公司相关报告期的损益的影响。4、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其他对外担保涉诉案件的进展情况、广厦控股的纾困进度及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若前述事项不及预期,公司一方面将综合律师、会计师意见对存量担保计提预计负债,这将对公司相关报告期的利润产生影响;另一方面也将及时通过执行其他措施维护上市公司利益。5、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案件基本事实及情况

  2021年3月31日,上海金融法院就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与广厦控股的债权债务纠纷作出一审判决【案号:(2020)沪74民初2479号、(2020)沪74民初2480号】。2021年8月10日,经公开挂牌竞价,上述案件的债权人由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变更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2021年10月25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将其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东阳金控,东阳金控变更为上述案件的债权人。公司在了解各方情况后,对上述案件提起上诉,上海高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9月8日立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对相关当事人进行调解,并于2021年12月7日调解结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8;临2020-060;临2021-011;临2021-066;临2021-072;临2021-085;临2021-110。

  公司与东阳金投就上述案涉债务的代偿事项经多次协商最终达成一致,公司拟基于前述案涉债务向东阳金控支付代偿款人民币216,000,000元,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支付代偿款至东阳金控后,公司将依法取得向广厦控股的追偿权,公司将有权要求广厦控股归还代偿款以及所产生的资金占用利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签署〈担保和解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为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由广厦控股以其持有的陕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路桥”)51.54%的股权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根据双方签署的《最高额股权质押合同》:合同约定担保范围为东望时代的全部担保债权;如广厦控股无法清偿债务的,东望时代可依法拍卖、变卖质物,并就拍卖、变卖质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双方就该股权质押已办理股权出质登记手续,东望时代有权在主张追偿权时一并主张反担保质押物的优先受偿权。

  基于以上事实,公司于2022年9月5日向东阳市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等文件,公司于2022年9月6日收到东阳市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案由及案号

  案由:追偿权纠纷

  案号:(2022)浙0783民初7597号

  (三)诉讼案件的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立即归还原告在被告债务中承担的代偿款人民币216,000,000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以代偿款总额为基数,自2022年9月5日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至款清之日止);

  2、请求判令若被告未履行上述第一项所确定的付款义务,原告有权对被告提供的反担保质押物即陕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51.54%股权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其他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1、若本次案件相关进展顺利,在公司向东阳金控支付代偿人民币216,000,000元后30日内,公司收到相应款项及利息,公司将消除可能存在的被原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情形。

  2、广厦控股及实际控制人楼忠福均已向公司书面承诺,如东望时代因担保问题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由此产生的损益由其承担。若本次案件追偿情况不及预期,公司将通过其他反担保措施维护公司利益。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案件的进展情况,同时将结合律师、会计师意见综合判断本次案件对公司相关报告期的损益的影响。

  4、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其他对外担保涉诉案件的进展情况、广厦控股的纾困进度及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若前述事项不及预期,公司一方面将综合律师、会计师意见对存量担保计提预计负债,这将对公司相关报告期的利润产生影响;另一方面也将及时通过执行其他措施维护上市公司利益。

  5、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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