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资管时代·基金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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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0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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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行动收官在即
国资证券化再加速

  (上接A01版)

  股权激励扩围扩面

  随着“政策包”“工具箱”不断丰富和升级,国企中长期激励,尤其是股权激励正不断扩围扩面。

  上述南方航空集团相关负责人介绍,集团出台了《激励机制工作指引》,在子企业全面实施员工持股、超额利润分享、岗位分红、项目分红等中长期激励工具,累计激励超过800人。其中,2021年102名核心骨干员工人均分红超3万元。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集团建立了“3+2”中长期激励机制,出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超额利润奖励工资总额分享、虚拟股权跟投等制度,实施激励的9户子企业2021年度增量利润占集团增量利润总额的41%,激励引领和杠杆撬动作用充分彰显。

  在地方国企层面,各类激励政策“百花齐放”。河北省国资委制定实施了监管企业中长期激励指导意见,督促企业统筹运用股权激励、超额利润分享和项目跟投等强化正向激励。截至目前,河北省属企业已开展中长期激励的一级和各级子企业占具备条件的98.04%,惠及4118名关键岗位核心人才。广东省国资委出台了《省属企业中长期激励工作指引(试行)》,指导省属企业灵活开展多种形式的中长期激励,探索核心骨干人才与企业“利益共沾、风险共担”更为有效的实现方式。

  知本咨询数据显示,截至9月6日,今年以来A股市场实施股权激励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为48家,其中央企控股上市公司17家,地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31家。从采用的激励工具来看,约92%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选择了限制性股票激励工具。

  “未来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实施股权激励方面还有很大空间。”知本咨询国企改革数据中心副主任王娜表示,尚未有效实施股权激励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应加大推进力度,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切实做好引人留人工作,共同推进国有企业长远发展、高质量发展。在实施过程中,国企应准确把握股权激励工具适用范围,为后续再实施股权激励预留空间,并合理确定授予价格,真正实现有效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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