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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0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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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变更公司名称及其他工商登记信息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2-033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变更公司名称及其他工商登记信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的通知,其公司名称由“舟山科士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为“宁波科士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额、注册地址及经营范围也进行了变更,其他登记事项不变。现已办理完毕相关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前: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0100734158931G

  2、名称: 舟山科士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刘程宇

  5、认缴出资额:1,086万

  6、成立日期:1997 年 03 月 18 日

  7、合伙期限:2012 年 02 月 24 日至 2042 年 02 月 23 日

  8、主要经营场所: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定海区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中心305-64115室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变更后: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0100734158931G

  2、名称:宁波科士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刘程宇

  5、认缴出资额:40,000万(合伙人出资占比未发生变化)

  6、成立日期:1997 年 03 月 18 日

  7、合伙期限:2012 年 02 月 24 日至 2042 年 02 月 23 日

  8、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仓区大榭街道滨海南路111号西楼A1253-6室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变更说明

  本次控股股东名称及其他工商登记信息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其持有的公司股权不因工商变更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九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2-034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控股股东宁波科士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公司控股股东宁波科士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科士达”,原名“舟山科士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拟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和/或在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共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824,4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67%),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就其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控股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2、控股股东本次减持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说明

  1、宁波科士达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宁波科士达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控股股东宁波科士达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824,4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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