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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0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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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70          证券简称:德龙激光       公告编号:2022-020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基金名称及投资方向:苏州沃衍绿色专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沃衍”、“本合伙企业”或“基金”),重点投资于新材料、高端装备、数字技术相关行业的优质未上市成长期企业。

  ●基金管理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沃衍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沃衍资本”)。

  ●投资金额:苏州沃衍本轮募集完成后,总认缴出资额为61,618万元,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龙激光”)作为有限合伙人,拟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认缴苏州沃衍4.8687%的认缴出资额(基金尚处于募集阶段,基金总认缴出资额及公司持有基金的份额比例以最终募集完成情况为准)。

  ●关联交易概述:沃衍资本管理的基金:北京沃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沃衍”)、江阴沃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江阴沃衍”)、无锡悦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悦衍”)及苏州沃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沃洁”)合计持有公司1,401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3.5546%;公司董事丁哲波先生担任苏州沃衍管理团队的关键人士,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2年9月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风险提示:

  1、 苏州沃衍合伙协议等本次对外投资相关文件尚未完成签署,协议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各方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苏州沃衍尚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本事项实施过程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 苏州沃衍重点投资于新材料、高端装备、数字技术相关行业的优质未上市成长期企业,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相关的投资运作还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行业周期、市场环境、投资标的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无法达成投资目的、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甚至亏损等风险,公司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将以认缴出资额人民币3,000万元为限对基金承担有限责任。

  3、 基金设立过程中存在可能因合伙人未能缴足认缴资金等客观原因,导致基金未能成功募足资金的风险,实际募集及各方缴付出资情况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4、 公司将持续关注基金的后续推进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要求,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 合作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 合作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为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经验和资源,拓宽投资方式和渠道,把握德龙激光所在行业相关创新应用和高端装备领域的投资机会,实现围绕公司产业链上下游进行投资布局的战略发展目标。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认缴苏州沃衍4.8687%的认缴出资额。具体情况以最终签署的《苏州沃衍绿色专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等法律文件为准。

  沃衍资本担任苏州沃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时由于沃衍资本管理的基金:北京沃衍、江阴沃衍、无锡悦衍及苏州沃洁合计持有公司1,401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3.5546%,公司董事丁哲波先生担任苏州沃衍管理团队的关键人士,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的1%,且未超过3,000万元。

  (二) 公司未对其他投资人承担保底收益、退出担保等或有义务

  (三) 决策与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9月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丁哲波先生已回避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基金管理人暨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 基金管理人暨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 基金管理人暨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注:1、上述沃衍资本的合伙人中丁哲波为公司董事,苏金其为公司监事。

  2、以上表格中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出现尾差不符的情形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沃衍资本已于2015年2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P1008585,业务类型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类FOF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自?成立以来坚持以行业研究驱动投资策略,重点关注以泛半导体、5G与AI、激光工业自动化、新能源汽车的新材料、高端装备、数字科技等产业科技领域,已设立、发起、募集或参与的基金11只,基金管理规模30.19亿元。

  2021年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55,033,918.30元、净资产8,333,400.00元、营业收入20,642,873.02元、净利润-12,554,913.50元。

  2、 其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成勇先生,中国国籍,1977年出生,清华大学MBA,2011年3月至今,任沃衍资本的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先后任职于中国五大运营商之一的吉通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2011年发起设立沃衍资本。

  (二)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苏州沃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沃衍资本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北京沃衍、江阴沃衍、无锡悦衍和苏州沃洁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和私募基金管理人,公司董事丁哲波先生担任苏州沃衍管理团队的关键人士,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此外,沃衍资本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苏州泽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亦将作为有限合伙人,认购苏州沃衍出资份额。

  除上述关联关系或利益关系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认购基金份额,也不在合伙企业中任职。

  截至本次交易为止,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未与上述关联方发生过同类关联交易。除上述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说明,上述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三、 基金基本情况

  (一) 基金基本情况

  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沃衍的基本情况如下:

  ■

  2、 本次投资完成后,苏州沃衍出资结构调整如下:

  ■

  注:1、基金尚处于募集阶段,其他社会募资方及其他各投资人实际持有基金的份额比例以最终募集完成情况为准。

  2、以上表格中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出现尾差不符的情形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 其他主要基金合伙人基本情况

  1、 军民融合发展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2、 苏州市创新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有限合伙)

  ■

  3、 苏州高新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 苏州高新产业投资发展企业(有限合伙)

  ■

  5、 苏州泽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注:苏州泽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联接基金”,为苏州沃衍基金管理人沃衍资本的关联机构。苏州沃衍募资过程中,部分有限合伙人将通过对苏州泽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间接认购苏州沃衍出资份额。

  四、 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本次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认缴苏州沃衍4.8687%的认缴出资额。本次交易每1元基金份额的认购价格为1元人民币,公司与其他基金合伙人认购价格一致。基金合伙协议关于管理费、收益分配、亏损承担等约定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五、 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基本情况

  1、 合伙目的

  本合伙企业的合伙目的是在中国相关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中国境内具有较高升值预期的、主要处于成长期的企业进行创业投资,实现资本升值。

  2、 存续期限

  本基金的存续期限应为五年,普通合伙人有权自主决定将退出期延长两年。拟进一步延长存续期限,由咨询委员会根据协议约定履行决策程序并作出决定。

  (二) 投资领域

  本合伙企业重点投资于新材料、高端装备、数字技术相关行业。

  (三) 投资决策委员会

  本合伙企业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本合伙企业与投资相关事宜的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拟由5名成员组成,其中3名委员由普通合伙人委派内部人士担任,另外2名委员由普通合伙人聘请外部顾问担任。

  (四) 管理费

  1、 管理人

  普通合伙人将担任本合伙企业的管理人,负责本合伙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

  2、 管理费

  在投资期内,本合伙企业每年应按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2%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投资期届满后的退出期(包括退出期的延长期)内,本合伙企业每年应按尚未回收投资成本的2%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退出期届满后的延长期内,本合伙企业无需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

  (五) 利润分配安排

  每个该等合伙人的收益份额将按如下顺序进行分配:

  1、 返还全体合伙人之累计实缴资本。100%的可分配收益按照各合伙人的实缴资本比例返还,直至各合伙人均收回其实缴资本。

  2、 优先回报。如有余额,剩余的100%的可分配收益应作为优先回报按照各有限合伙人的实缴资本的相对比例向各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各有限合伙人收到的优先回报金额达到其累计实缴资本按照每年8%的单利计算所得的收益。

  3、 支付普通合伙人门槛收益。如有余额,剩余的100%的可分配收益应用于支付普通合伙人门槛收益,直至普通合伙人收到的门槛收益金额达到其累计实缴资本按照每年8%的单利计算所得的收益。

  4、 追补收益。如有余额,剩余的100%的可分配收益应作为追补收益分配给普通合伙人,直至普通合伙人收到的追补收益金额达到各有限合伙人累计获得的优先回报及普通合伙人累计获得的门槛收益及累计获得的追补收益之和的20%。

  5、 二八分成。前述分配完成后剩余的可分配收益(如有),其中的80%应按照各合伙人的实缴资本比例分配给所有合伙人,20%将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六、 本次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精密激光加工设备行业领先的上市公司,始终致力于激光精细微加工领域,聚焦于半导体及光学、显示、消费电子及科研等应用领域,为各种超薄、超硬、脆性、柔性、透明材料及各种复合材料提供激光加工解决方案。新材料、高端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公司加大布局新材料、高端装备等领域的产业机会,寻觅符合国家发展战略并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的新材料、高端装备等领域的成长期项目,寻求战略合作机会,实现围绕公司产业链上下游进行投资布局的战略发展目标。

  公司本次参与投资的私募基金苏州沃衍重点投资于新材料、高端装备、数字技术相关行业的优质未上市企业,公司本次认购私募基金财产份额,旨在抓住新兴产业发展机遇,围绕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产业布局,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方向。

  本次投资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经验和资源,有利于拓宽公司现有投资方式和渠道。公司本次参与投资私募基金,相较公司直接投资能够分散投资风险,加快公司在产业链上下游的布局,为公司挖掘新的业绩增长点,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实力。

  本次投资完成后,苏州沃衍不会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参与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拟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 合作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 苏州沃衍合伙协议等本次对外投资相关文件尚未完成签署,协议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各方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苏州沃衍尚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本事项实施过程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 苏州沃衍重点投资于新材料、高端装备、数字技术相关行业的优质未上市成长期企业,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相关的投资运作还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行业周期、市场环境、投资标的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无法达成投资目的、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甚至亏损等风险,公司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将以认缴出资额人民币3,000万元为限对基金承担有限责任。

  (三) 基金设立过程中存在可能因合伙人未能缴足认缴资金等客观原因,导致基金未能成功募足资金的风险,实际募集及各方缴付出资情况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八、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 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9月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丁哲波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专项意见说明

  1、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参与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原则,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参与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2、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参与投资私募基金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投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参与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 报备文件

  1、《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参与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7日

  中信建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2年4月29日,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龙激光”、“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德龙激光的保荐机构,对德龙激光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为2022年4月29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022年半年度,中信建投证券对德龙激光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本督导期间内,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激光加工技术凭借在工业制造中显示出的低成本、高效率以及应用领域广泛的优势受到各个国家的高度重视,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较早进入激光行业,具备一定的市场先发优势。近年来,随着我国激光加工技术下游应用领域的进一步扩展,激光领域迎来了资本投资的热潮,相关企业的加入导致我国激光加工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由于区域性和下游应用广泛的特点,制造业领域的激光加工市场难以形成较为集中的竞争格局,国内从事激光加工领域的设备类企业数量众多。细分领域中的企业规模普遍较小,资金实力不足,容易进一步加剧市场竞争,行业的抗风险能力相对较低。公司若不具备持续技术开发能力,生产规模不能有效扩大,产品质量和性能不能有效提升,公司将面临较大的市场竞争风险,给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二)与行业龙头企业相比,存在较大差距的风险

  公司致力于激光精细微加工领域,聚焦于泛半导体、新型电子、新能源等应用领域,为客户提供激光加工解决方案。

  公司在各细分领域与国内外龙头企业直接竞争,综合实力与其存在较大差距:(1)国外激光设备龙头企业起步较早,品牌知名度更高,具备市场先发优势,在技术、规模等方面优于国内激光公司;(2)国内激光设备龙头企业较公司而言则具备更强的规模优势,拥有更丰富的产品线及更加全面、综合的服务能力。

  若国内外龙头企业利用其品牌、资金、技术优势,加大在公司所处细分领域的投入;或者公司不能持续提高产品国产化率,不能持续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无法保证产品的质量、性能、服务能力,或者生产规模不能有效扩大,公司未来将面临与行业龙头差距进一步扩大的风险,给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三)下游行业波动的风险

  公司专注于精密激光加工应用领域,公司产品和服务主要用于泛半导体、新型电子、新能源等领域。公司主要产品精密激光加工设备系装备类产品,与下游客户的固定资产投资相关性较强,下游行业的景气度和波动情况直接影响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和产能扩张,进而影响对激光加工设备的需求。

  泛半导体领域中,以碳化硅和氮化镓为代表的第三代半导体材料,在禁带宽度、介电常数、导热率及最高工作温度等方面性能更为出色,市场渗透率逐年提升;新型显示方面随着Mini LED越来越多的商用,Micro LED有望凭借高解析率、低功耗、高亮度等优势成为下一代显示技术,泛半导体领域未来发展前景广阔。新型电子领域中,今年上半年,消费电子市场表现不佳,智能手机等终端出货量普遍下滑,设备厂商对设备的需求降低;汽车电子方面,随着新能源气车销量创新高,汽车电子市场设备需求大幅度提升。新能源领域中,随着节能环保理念深入人心,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光伏等方向高速增长。由于泛半导体、新型电子、新能源等行业受技术进步、宏观经济及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其市场需求在报告期内呈现一定的波动趋势。若下游行业处于周期低点,固定资产投资和产能扩张均可能大幅下降,将对公司产品销售造成不利影响。

  (四)对下游行业技术迭代、产品更新较快等局面不能及时响应的风险

  公司专注的泛半导体、新型电子、新能源等下游领域,对激光器和精密激光加工设备的技术和工艺水平要求较高,且其产品更新换代快、技术迭代频繁。下游行业技术的更新迭代将对公司的产品和技术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泛半导体领域发展日新月异,技术难度高、发展快,需要公司在新产品开发中持续进行高投入,新型显示技术Mini/Micro LED的切割、剥离、转移/巨量转移、修复对加工设备的技术要求更高;新型电子领域,消费电子产品迭代较快、周期短,且随着5G商用化的推进,汽车电子精细化程度要求高,对设备和部件的精密化提出更高要求。新能源领域,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光伏等随着技术的快速发展、安全性的极致需求,对材料创新、工艺创新提出了极高的标准。

  若未来下游应用领域出现新的技术迭代、产品更新速度加快,公司在新产品开发中进行高投入后仍短期开发不成功、新产品开发不及时或对市场发展方向判断不准确,无法进行持续性的技术创新、工艺研究导致公司产品与技术和下游市场应用脱节,对下游行业技术迭代、产品更新较快等局面不能及时响应,则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2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2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

  ■

  2022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

  2022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7.99%,第二季度全国疫情散发情况对设备验收进度造成一定影响,但总体收入同比仍实现了增长;

  2、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大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力度,研发费用同比增加43.26%;

  3、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减少13.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20.74%,主要原因是研发费用同比增加43.26%,以及各类型产品的销售收入占比发生变化,综合毛利率较去年同期下降2.02个百分点;

  4、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正转负,主要原因是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在2022年上半年集中到期以及支付员工薪酬增加;

  5、报告期末净资产与资产总额均较年初大幅增长,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技术优势

  公司是少数几家可以提供稳定、工业级固体超快激光器的厂商之一,是国内较早少数几家可以实现超快激光器激光种子源自产的厂商之一,核心的激光器技术水平在行业内处于前列。此外,由于精密激光加工设备对于各零部件、运动控制系统、光学系统及加工工艺有着近乎极致的苛求,即便是资金和研发实力极其雄厚的企业,也很难在短期内掌握这一技术。公司经过十多年的技术研发和工艺积累,在精密运动控制、激光加工工艺、特殊光学系统设计等诸多方面形成了关键核心技术,这也构成了公司的技术优势。

  近年来,面对日益复杂的国际贸易、经济形势,在“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战略背景下,提高半导体、显示等重点产业领域供应链国产化率和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水平越发重要且紧迫。公司的精密激光加工设备依托在激光器、运动控制平台、控制软件、自动化部件等方面的自主可控的关键核心技术,大量采购国产化元器件及各类零部件,部分设备实现国产化率96%以上,服务于华为、中电科、中钞研究院等高端客户,符合国家战略。

  (二)产业链一体化优势

  公司是业内少有的同时覆盖激光器和精密激光加工设备的厂商,相较于专攻激光器或激光设备的其他厂商,公司可以充分发挥产业链一体化优势,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实现激光器和激光设备之间的交流互动,将下游客户需求及时顺畅地反馈到激光器的研发和改进之中,以及激光加工新工艺开发对激光器不同性能、指标的要求,具有一体化协同效应。产业链一体化可以使公司实现快速交货,快速满足客户的即时需求。

  (三)自主研发优势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获得发明专利36项(包含在中国台湾拥有2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110项和软件著作权63项。公司高度重视自主技术研发和积累,建有各类激光应用超净实验室和洁净生产车间,并配备了先进的紫外激光加工系统、超短脉冲微加工系统以及各种精密检测仪器,为企业的自主研发提供了完备的硬件保障。公司目前建有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太阳能电池激光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先进激光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苏州工业园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等高规格、高水平的技术研发平台。

  (四)人才及团队优势

  公司已形成了一支以ZHAO YUXING(赵裕兴)博士为核心的稳定、卓越的研发技术团队。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ZHAO YUXING(赵裕兴)博士拥有30年以上的激光、光电行业领域学术研究经验,为行业内有重要影响力的技术研发专家之一,曾历任上海光机所助理工程师,悉尼大学光纤技术研究中心研究工程师,悉尼大学电机系光子实验室主任,澳大利亚国家光子中心高级研究员,江苏法尔胜光子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10年获江苏省人民政府颁发的江苏省科学技术奖,2014年获选“中国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科技创新创业人才”,2019年获选激光领军人物宣传工作委员会“激光领军人物”称号。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研发人员占比25%,核心技术人员任职时间均超过10年,彼此间长期合作、分工默契,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与成熟的工艺。此外,公司研发管理团队对中国制造业升级的大趋势和激光设备行业需求有充分的理解,因此,在技术创新理念与产品适用性开发方面也同样具备优势。

  (五)品牌与客户资源优势

  由于激光设备的性能、效率和稳定性直接影响到下游客户、特别是高端制造企业客户的产品质量,因此其对供应商所能提供的激光设备的性能指标、设备的稳定性以及维修保养服务有着严格的要求。通常来说,下游客户对供应商品牌的认可是建立在双方长时间磨合的基础之上的,下游的客户更倾向于选择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口碑、长期开展激光设备制造业务、设备销售售后渠道完整的供应商。

  公司自成立以来深耕激光器和精密激光加工成套设备领域,立足高端,以“诚信、敬业、团队、创新”的企业精神、科学的管理、领先的技术、标准化的生产、优异的服务和良好的信誉为保证,经过十多年的长足发展,在同行及在客户中赢得了口碑和信任,与众多优质客户建立了深度业务合作关系。公司主要下游客户分别在其所在的领域占据市场优势地位,为公司业务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优质的客户对产品设计和质量等方面要求也更为严格,有利于公司的技术发展和进步。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自公司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先进激光器及激光精密加工应用装备的研发,始终把研发技术工作作为公司生存和持续发展的驱动力。2022年1-6月,公司研发投入3,572.8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3.26%,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14.75%,较上年同期增加3.63个百分点。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179人,较上年同期末增长30.66%。

  报告期内,公司“碳化硅晶圆激光隐形分切系统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计划实现我国第三代半导体晶圆高效、高品质分切的装备及其核心部件激光器的关键突破,打破国外在第三代半导体核心装备领域的技术垄断,打破我国第三代半导体各环节国产化率低,依赖进口的局面,2022年2月,公司已完成该项目在“2022年度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和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的申报,2022年7月进入拟立项目公示阶段。

  在专利申报方面,2022年1-6月,公司新增申请专利30个,新增授权专利18个,其中发明专利1个。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累计获得知识产权数量209个,其中发明专利36个(包含在中国台湾拥有2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110个、软件著作权63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594,887,790.60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等净额),具体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1:本次公开发行各项费用不含税合计人民币66,031,488.02元(其中承销费用46,791,072.00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14,005,660.39元,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5,056,256.08元(尚未置换),尚未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178,499.55元。

  注2: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221,123,000.00元。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德龙激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

  截至2022年6月30日,德龙激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德龙激光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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