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99 股票简称:抚顺特钢 编号:临2022-042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9月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于2022年8月31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龚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399 证券简称:抚顺特钢 公告编号:2022-041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9月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鞍山路东段8号,公司办公楼110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龚盛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公司关联交易准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公司对外担保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0、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1、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2、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除议案1的全部议案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1/2 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该议案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通过。
3、本次会议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史克通先生、叶正义先生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及表决程序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和《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6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股票代码:600399 股票简称:抚顺特钢 编号:临 2022-043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9月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于2022年8月31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杜欣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日止。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六日
股票代码:600399 股票简称:抚顺特钢 编号:临 2022-044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
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选举董事长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选举龚盛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二、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选举杜欣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日止。
三、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构成如下:
(一)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委员:龚盛(召集人)、钱正、葛敏、兆文军、姚宏
(二)提名委员会:
委员:葛敏(召集人)、龚盛、祁勇、兆文军、姚宏
(三)审计委员会:
委员:姚宏(召集人)、龚盛、祁勇、葛敏、兆文军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兆文军(召集人)、龚盛、祁勇、葛敏、姚宏
以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四、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1、聘任总经理
董事会聘任孙立国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2、聘任第一副总经理
董事会聘任曹斌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一副总经理,任期自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3、聘任董事会秘书及常务副总经理
董事会聘任祁勇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常务副总经理,任期自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4、聘任副总经理
董事会聘任孙德石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5、聘任财务总监
董事会聘任吴效超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6、聘任证券事务代表
董事会聘任朱丽平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公司董事会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要求。祁勇先生、朱丽平女士已经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所需的财务、法律及管理方面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祁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经审查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工作履历、证书等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认为: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未发现相关人员有《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等情形,本次提名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聘任孙立国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曹斌先生为公司第一副总经理,同意聘任祁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常务副总经理,同意聘任孙德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吴效超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五、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56678441
联系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鞍山路东段8号
联系邮箱:fstgzq@sina.com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六日
附: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董事长简历
龚盛先生,1958年出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曾任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常务副总裁、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等职; 先后荣获 2003-2005 年度苏州市劳动模范、2006年度江苏省劳动模 范、2011-2012 年度全国企业信息工作先进个人、2015年度江苏经济十大年度人物等荣誉称号。
现任江苏沙钢集团董事局常务执行董事、总裁,沙钢东北特钢集团董事长、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监事会主席简历
杜欣先生,1982 年 5 月出生,中共党员。2004 年毕业于武汉科技大学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2017 年毕业于吉林大学企业管理专业,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员,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秘书,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办公室秘书,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处副处长,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秘书,东北特殊钢集团搬迁改造指挥部综合管理部部长,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本运营部部长,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处处长,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债务重组和破产重整办公室主任。
现任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部长、大连新工兴实业公司总经理、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3、总经理简历
孙立国先生,1973 年 7 月出生,中共党员,1995 年毕业于鞍山钢铁学院钢铁冶金专业,2009 年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EMBA)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炼钢厂厂长、党总支书记,东北大学冶金技术研究所总经理,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办公室副主任、第三炼钢厂厂长,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现任沙钢东北特钢集团董事、副总经理,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4、第一副总经理简历
曹斌先生,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曾任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江苏利淮钢铁有限 公司董事,东北特殊钢集团大连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现任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党委书记、第一副总经理。
5、董事会秘书兼常务副总经理简历
祁勇先生,1975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1997 年毕业于燕山大学轧钢机械专业,2010年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项目管理领域工程专业,工程硕士。曾任北满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主任,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副主席、办公室主任,东北特殊钢集团大连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纪委书记。
现任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委员、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6、副总经理简历
孙德石先生,1966 年 11 月出生,中共党员。2000 年毕业于华东冶金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曾任江苏沙钢集团经贸公司经贸办副主任、 党总支副书记,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处处长、党支部书记,江苏沙钢集团新材料公司董事长、党总支书记,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治安保卫处处长、行政党总支委员、行政第一党支部书记、张家港市锦丰轧花剥绒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现任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7、财务总监简历
吴效超先生,1967 年 8 月出生,高级会计师。1989年毕业于江苏省冶金经济管理学校,2004年毕业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会计学专业。曾任安阳永兴钢铁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沙钢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现任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财务处处长。
8、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朱丽平女士,1980年9月出生,会计师。2007年毕业于辽宁石油化工大学,会计学专业。曾任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综合科科长、证券科科长。
现任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助理、财务处处长助理、证券事务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