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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0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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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公司股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2-111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公司股份完成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本股份转让计划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进行的转让,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涉及公司控制权的变化。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100),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集团”)因整体投资规划需要,拟以大宗交易方式将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宽投幸运星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公司股份542万股,即占公司总股本的1.56%(含本数)转让给其全资子公司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本次股份变动系雅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进行的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雅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发生变化。

  一、计划实施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雅化集团出具的《关于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完成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雅化集团一致行动人上海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宽投幸运星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已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公司股份542万股给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1.56%,其本次内部转让计划已实施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内部转让股份情况

  ■

  2、本次内部转让前后雅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股份转让行为属于雅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进行的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雅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发生变化。

  2、本次股份转让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雅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公司股份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计划一致,本次股份转让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备查文件

  雅化集团提供的《关于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5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2-114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深圳市奥博合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奥博合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经营发展需要,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540,5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44%;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奥博合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奥博合智”)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深圳市奥博合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奥博合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3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经营发展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包括其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股份不超过1,540,5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44%(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的,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奥博合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相关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股东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股东仍将遵守前述承诺。若未履行前述股份锁定承诺,本股东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就未履行承诺事宜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截至本公告日,奥博合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奥博合智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亦存在是否按照计划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目前,公司日常经营及生产活动正常,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5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2-113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事项概述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00元/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之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9日、2022年5月12日、2022年6月3日、2022年7月5日、2022年8月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4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88)和《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97)。

  鉴于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自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即2022年6月28日)起,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14.00元/股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13.94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7)。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内,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2年8月31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暂未实施股份回购。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5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2-115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于2022年1月28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期内,可由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及2022年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到期赎回情况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购了人民币2,600万元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2006期”、人民币2,900万元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2008期”本金保障型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86)。

  公司于近日赎回上述理财产品本金人民币5,500万元,获得现金管理收益人民币257,077.09元,本金及收益已全额存入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情况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购了以下理财产品:

  (一)产品名称:中泰证券收益凭证“安鑫宝”1月期606号

  1、产品代码:SWU566

  2、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

  3、认购金额:人民币600万元

  4、存续期起始日:2022年9月2日

  5、存续期到期日:2022年10月10日

  6、预期年化收益率:2.15%

  7、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8、关联关系: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产品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2072期

  1、产品代码:SWU474

  2、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

  3、认购金额:人民币2,100万元

  4、存续期起始日:2022年9月2日

  5、存续期到期日:2022年9月27日

  6、预期年化收益率:1.8%-3.3%

  7、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8、关联关系: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产品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2073期

  1、产品代码:SWU475

  2、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

  3、认购金额:人民币900万元

  4、存续期起始日:2022年9月5日

  5、存续期到期日:2022年10月10日

  6、预期年化收益率:1.8%-3.3%

  7、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8、关联关系: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风险提示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提示

  1、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投资品种;

  2、公司决策人员、具体实施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资金使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

  ■

  截至本公告日,已到期的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均已如期收回,公司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64,200万元,上述未到期余额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范围。

  六、备查文件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业务回单、相关认购协议及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5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2-112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美格包装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格包装”)向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现就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美格包装在宁波银行的银行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最高额保证项下的最高债权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二、本次提供担保前后对被担保方的担保情况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保证人: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被担保人:深圳市美格包装设备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本最高额保证项下的最高债权限额:人民币3,000万元。

  6、保证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

  7、保证期间: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约定债务分笔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美格包装资信情况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对其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公司本次为其提供担保,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累计对外担保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3,553.04万元,均为对合并报表内单位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6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事项,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和违规担保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宁波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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