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43303 债券简称:17北方02
债券代码:163230 债券简称:20北方01
证券代码:600111 证券简称:北方稀土 公告编号:2022—068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
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系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子能公司)为加强战略合作而订立的框架性协议,仅作为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依据,不构成双方之间开展具体合作的预约性文件,不构成对协议双方产生最终约束力的文件及互相追究违约责任的依据。双方具体项目合作事宜在依法、依规履行所要求的相关程序后,由双方相关主体签订具体项目合作协议。各方权利义务以最终签署的具体项目合作协议为准,具体协议、合同的签署及落实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对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
本《协议》是双方为加强战略合作而订立的框架性协议,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经公司与原子能公司友好协商,双方拟在氯化稀土生产及稀土氧化物分离、矿渣暂存与处置、稀土氧化物、稀土金属贸易经营、独居石精矿综合利用及铀钍分离工艺研究等领域开展广泛合作,达成本《协议》合作内容,并于2022年9月1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签署本《协议》。具体公告如下: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00657N
成立日期:1982年1月15日
注册资本:67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辛锋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华远街9号楼
经营范围:核燃料专用材料及专用设备研发、制造与销售;核燃料研发;核燃料经营管理;核燃料加工设施建设、工程研究与设计;核燃料加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机械电子设备、仪器及零部件的设计、制造、销售;进出口业务;招标代理业务;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针纺织品、日用百货、建筑材料、仪器仪表、汽车配件、自动化控制软硬件及外部设备销售;举办经济技术展览会;对外经济贸易咨询服务及技术交流;仓储;物业管理;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金属矿石、稀土功能材料销售;税务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从事会计师事务所业务。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其实际控制人。
原子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协议》是双方为加强战略合作而订立的框架性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投资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宗旨
双方按照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创新合作机制,为全面落实国家能源安全战略和环境保护政策,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建立互利共赢、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同构建合作与发展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1.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双方发挥各自优势,营造有利的发展环境,着眼扩大合作区域,实现利益共享。
2.平等协商,合理对接。加快合作领域专项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争取将双方合作项目纳入各自发展战略和规划。
3.尊重市场,加强合作。以市场机制为基础,以市场导向为原则,共同拓宽合作领域。
(三)合作内容
1.稀土氧化物、稀土金属贸易合作经营。双方按照“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原则,积极探索多种合作形式。双方将在各自稀土氧化物产品方面形成优势互补,抓住稀土行业发展机遇,形成合力,实现共赢。
2.独居石精矿综合利用及铀钍分离工艺研究。原子能公司推动科研立项,充分发挥双方科研优势,通过对独居石及优溶渣进行适当处理以提取铀、钍、氯化稀土等有价值资源,待工艺路线验证成熟后,适时启动中试厂项目,为独居石开发的安全环保发展,提供标准、规范的研究成果和技术保障,共同推进稀土产业链精深发展。
3.氯化稀土供应、氯化稀土加工厂及稀土氧化物分离厂项目合作。在确保符合国家环境保护和稀土产业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双方在技术、资源、制度、管理、信息和资金等方面的优势,以市场为导向,开展氯化稀土产品合作,由原子能公司向公司供应氯化稀土并适时开展氯化稀土加工厂及稀土氧化物分离厂项目合作。
4.尾渣暂存与处置。原子能公司所属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拥有放射性物品运输资质和车队,以及国家低、中放固体废物的接收、储存和处置的合法场所。原子能公司负责为公司处置放射性尾渣,尾渣放射性指标、包装等需符合原子能公司处置或暂存的相关要求。
(四)协议生效及有效期
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有效期为5年,期限届满后如任何一方对继续合作未提出原则性异议,则合作期限自动延期5年。
(五)其他事项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或签订补充协议。针对具体事项的合作,由各方各自所属单位在本《协议》框架下,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签署具体项目的合作协议。
在本《协议》下,随着合作的进展或领域的拓宽,双方将根据需要另行协商签订分项协议、补充协议或执行协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是公司与原子能公司未来合作的指导性文件,是双方后续签订具体协议的基础。公司与原子能公司开展战略合作,有利于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创新合作机制,营造有利发展环境,扩大合作区域,实现利益共享,为全面落实国家能源安全战略和环境保护政策,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建立互利共赢、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同构建合作与发展新格局。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本《协议》是双方为加强战略合作而订立的框架性协议,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双方为加强战略合作而订立的框架性协议,仅作为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依据,不构成双方之间开展具体合作的预约性文件,不构成对协议双方产生最终约束力的文件及互相追究违约责任的依据。双方具体项目合作事宜在依法、依规履行所要求的相关程序后,由双方相关主体签订具体项目合作协议。各方权利义务以最终签署的具体项目合作协议为准,具体协议、合同的签署及落实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9月3日
债券代码:143303 债券简称:17北方02
债券代码:163230 债券简称:20北方01
证券代码:600111 证券简称:北方稀土 公告编号:2022-069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
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方稀土)于2022年8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北方稀土关于召开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2年9月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瞿业栋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代行)王占成先生,独立董事祝社民女士参加了本次说明会,解答了投资者提问。现将本次说明会提问问题及回复公告如下:
问题1:最近市场价波动较大,请问公司是否会出手稳定市场价?八月份挂牌价已经比市场价高了,九月份是否继续稳价措施?
答复:公司持续发挥稀土大集团引领作用,落实国家稀土发展战略,保供稳价,持续保障市场平稳运行,促进全产业链健康可持续发展。
问题2:面对稀土主要产品如氧化镨钕价格下降趋势,公司计划采取哪些措施稳定终端市场?
答复:为提高稀土产品附加值,促进稀土元素平衡高值利用,公司积极推动稀土产业向下游高端高附加值领域延伸发展,做精做强稀土功能新材料产业,公司发挥稀土资源优势,以资本为纽带,通过独资设立、合资组建、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磁性材料、抛光材料、贮氢材料、催化材料等稀土功能材料产业,不断提高产业规模、发展质量和价值创造能力。公司所属稀土功能材料企业根据公司战略规划,通过采购加工稀土原料类产品,开发、生产、销售各自产业领域内的稀土功能材料产品。同时,公司结合资源特点及发展规划,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做专做特稀土终端应用产品。
问题3:请问与厦门钨业的合作将会给北方稀土带来哪些机遇?
答复:双方在产品结构、上游资源与下游应用等方面有着良好的互补性,双方决定在稀土产品、技术协同、股权、产业运营、管理、人才培养与交流等方面开展合作,形成深度战略联盟关系,以强化双方的合作。
问题4:请问今年上半年疫情对公司经营影响大吗?看稀土销售量下滑了。
答复:上半年国内疫情反复,导致物流环节不畅,对公司的销售发货产生一定的影响,但不影响公司整体生产经营任务的完成。
问题5:前段时间子公司甘肃稀土新增11000吨萃取生产线投产了,是不是代表公司目前分离产能达到13万吨了?
答复:请查阅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
问题6:请问国家下达的总量控制分离指标,是含外矿一起的吗?
答复:国家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不含外矿。
问题7:9月底将要开始下一轮的稀土矿价格协商了,如何保证协商内容的保密,防止出现上一次的风波。
答复:公司所有重大经营决策事项,都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内幕信息登记手续。
问题8:能否说明一下2021年磁性材料、抛光材料、贮氢材料及应用产品的销量数据?
答复:请查阅公司每季度发布的经营数据公告及2021年度报告相关内容。
问题9:上半年公司镨钕的产量是多少?
答复:请查阅公司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及第二季度经营数据。
问题10:市场价最近波动较大,请问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答复:受全球经济增长乏力,整体消费能力减弱,再加之国内疫情反复,影响下游开工率,新增订单不足,市场价格波动较大。
问题11:公司下半年指标继续有新增量,今年指标能否用完?
答复:公司在不超过工信部总量控制计划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现有产能进行生产。
问题12:2021年稀土氧化物库存6.1万吨,销量4.2万吨,生产量1.3万吨。请说明一下稀土氧化物销量中,库存量大概占比。
答复:请查阅公司2021年度报告相关内容。
问题13:能否说明一下公司2020年、2021年及2022年向盛和资源采购的精矿数量和价格?
答复:2020年、2021年及2022年向盛和资源采购了稀土精矿,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问题14:与包钢提价事到底几时落实?不要总是说协商,股民要大约时间!
答复:敬请关注公司相关公告。
问题15:公司半年报披露后有无接待机构调研计划,目前董秘职位空缺,证券事务部打太极,请问如何能与公司进行现场交流?
答复:公司欢迎投资者前来调研。
问题16:请问公司目前有没有在建的分离产能?
答复:公司按照“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根据总量控制指标调整情况,结合自身实际有序提升产能,优化产能布局,不断提升产能利用率,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问题17:经查2016年以来与包钢股份6次的精矿交易定价都公告与包钢股份协商(甚至是充分协商)定价,阅读6月23日双方的公告发现疑似没协商好就发公告,请问这次价格调整是不是没有充分协商?
答复:稀土精矿关联交易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
问题18:请问公司2021年磁性材料合金单吨毛利大幅提升,是因为重稀土价格大幅上涨吗?请问公司重稀土销售规模及定价模式?
答复:2021年磁性材料合金单吨毛利大幅提升,是由于磁性材料合金消耗的镨钕金属市场价格同比大幅升高所致。公司重稀土产量、销量很小。
问题19:公司预计什么时候重新召开股东大会?如果再被否怎么办?
答复:敬请关注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问题20:公司销量中库存消耗量大概占比如何?请分稀土原料产品、功能产品和其他产品进行介绍。
答复:稀土原料产品中镧铈类产品产量大于销量、其他原料产品产销平衡。功能产品与其他产品产销平衡。
问题21:这次精矿拟提价议案被中小股东否决是公司从未发生过的事。公司与包钢的精矿关联交易额已经巨大,双方的中小股东都非常关注!未来调价稍有不公或者不被投资者理解,都有可能被否决。请问公司下次如何避免被否决?
答复:公司与关联方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钢股份)将进一步公开稀土精矿价格定价机制,明确稀土精矿价格的测算公式及各变量的含义。
问题22:目前全国可以生产的所有轻稀土分离产能有多少?
答复:国家下达稀土总量控制计划中冶炼分离指标总额为20万吨左右,其中轻稀土冶炼分离指标近15万吨。
问题23:公司前两天董秘回答说现在有12万吨的分离产能,而今年国家给的指标超过这个数字,公司有没有足够分离能力解决呢?
答复:公司产能能够与总量控制指标相匹配。公司通过持续优化组产排产,优化上下游工序联动,推进工艺技术升级和设备改造,加快冶炼分离产能提升项目实施进度,深挖内潜,多措并举,确保完成总量控制指标。
问题24:公司可以把工信部分配的稀土指标分配给包钢股份以外的公司吗?
答复:矿产品指标只能分配给包钢股份。
问题25:年初的精矿交易价26887.2元/吨(干量,REO=51%),而这次拟提价39189元/吨(干量,REO=50%),为什么报价的干量突然改为50%了呢?
答复:年初稀土精矿按REO=51%定价,是为了与上年定价品位保持一致。按照REO=51%定价和REO=50%定价没有本质区别。年初交易价格26887.2元/吨(干量,REO=51%),每个品位527.20元/吨,如果按REO=50%定价,稀土精矿价格为26360元/吨。
问题26:如果关联交易的议案再次被否,公司的原料来源如何保证,如果再次被否,包钢股份会不会市场化销售,公司如何应对?
答复:包钢股份稀土精矿排他性供应北方稀土。双方将沟通协商稀土精矿关联交易价格定价机制。
问题27:与包钢股份原供货合同约定,每季度可根据稀土市场产品价格波动情况协商调整稀土精矿交易价格,为何要违法协议,现在采用5网180天的价格?稀土氧化物平均价价格比涨价时的90多万暴跌了30%多,年初氧化镨钕81万时已经涨过价了,如今氧化镨钕60多万。按照新调价标准,如果4季度调价,是采用五网4-9月的均价,如低于年初81万,则已经触发了调低精矿价的条件。包钢股份要求调高的理由还存在吗?请管理层尽快启动调低精矿价的程序!
答复:公司与包钢股份正在加快协商完善定价机制,待方案确定后,履行决策程序。
问题28:请问公司未来对白云鄂博矿的尾矿库资源有何经营规划?
答复:白云鄂博矿尾矿库资源不归公司所有。
问题29:公司有无计划投资收购海外稀土项目?
答复:目前为止,公司没有收购海外稀土项目计划。
问题30:如何一劳永逸解决稀土精矿关联交易,公司有无具体举措?
答复:由于白云鄂博矿属于铁、稀土等多种金属共生矿床,关联交易自然形成。公司与包钢股份将进一步协商优化定价机制。
问题31:公司在上交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中突然提出调价是基于稀土氧化物180天线,这是公司从来没有向投资者公告过的价格参考基准,而以前的调整价格公告中双方约定的都是“根据稀土市场产品价格波动情况协商调整稀土精矿交易价格”,请问以前的调价是参考180天线吗?
答复:双方的定价参考依据与之前是一致的。
问题32:北方稀土关于上交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中提到“稀土精矿价格调整须充分保障公司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7月15日股东大会上北方稀土调整精矿价格议案已经被否决,请问公司怎样落实“充分保障公司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承诺呢?
答复: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有关关联交易的决策及披露要求履行程序,充分保障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问题33:公司有无做成万亿市值的雄心壮志和宏伟计划?
答复:公司经营宗旨是:贯彻落实国家稀土产业政策,加强稀土资源掌控,优化产业结构,强化科技创新,大力开发稀土高科技产品,拓展国内外市场,巩固扩大发展优势,消减发展劣势,引导产业不断向高端高附加值领域高质量发展,为企业创造价值,为股东赢得利益,为社会承担责任,努力将公司打造成为世界一流稀土领军企业,为中国及世界稀土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