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9月0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2022-083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至6,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2.09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1-044)。公司于2021年6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78)。

  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本次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9)。

  2022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公司对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期6个月,延长至2022年10月24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自2021年4月25日起至2022年10月24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2年8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173,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23%,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5.8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71元/股,支付的总金额约为999,500.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

  2、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9月27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31,670,105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7,917,526股)。

  4、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5、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3日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2022-084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概况

  为降低经营风险,同时筹集资金发展业务,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江苏盛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哈工大机器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奥特博格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就出售公司所持有的天津福臻工业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不超过70%的股权(最终转让比例以各方签署的正式股权转让协议或类似协议为准)事宜签订了《股权转让意向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同时可能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9日、2022年4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正在积极开展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工作,本次交易的有关事项正在有序推进,公司也已与交易对方就本次标的的估值、交易方式等进行了多轮沟通协商。

  因受疫情影响,交易标的的尽职调查、现场走访等工作受到了一定影响,具体交易方案尚在进一步磋商论证中,目前尚未签署正式交易协议。

  三、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目前正处于筹划阶段,交易双方已签署的《股权转让意向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旨在表达各方的合作意愿及初步商洽结果。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并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具体的交易方案及交易条款以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2、本次交易尚未签署正式协议。待中介机构出具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及重组报告书后,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所筹划的交易事项能否按预期顺利开展、能否获得上述批准以及最终获批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3、受疫情影响,交易标的所属行业、目前和未来经营情况、现金流及交易对手方的投资逻辑、决策等均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可能会导致本次交易标的的估值存在一定的波动。

  4、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渠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3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