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10 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2-046
证券代码:900906 证券简称:中毅达B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西藏一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东名称变更的相关事宜,股东名称变更为“江苏一乙科技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一乙”)。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江苏一乙持有公司股份共计71,2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5%,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江苏一乙尚有质押股份71,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5%。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江苏一乙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自2022年9月27日起至2023年3月25日止),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1,4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遵循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的规定,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减持。拟减持股份来源为司法划转及其他方式取得的股份。拟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期间将停止减持股份。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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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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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根据公司2014年6月23日披露的《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全文)》,南京弘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江苏一乙科技创业有限公司)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江苏一乙将根据自身发展需要、股票市场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因此减持时间及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江苏一乙仍有71,2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存在因减持规则的限制及不能解除股票质押导致本次减持计划不能全部实施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票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日
证券代码:600610 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2-045
证券代码:900906 证券简称:中毅达B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西藏一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东名称变更的相关事宜,股东名称变更为“江苏一乙科技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一乙”)。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股东江苏一乙持有公司股份共计81,2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9%,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一乙尚有质押股份71,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5%。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司于2022年5月14日披露了《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江苏一乙拟自2022年6月7日起至2022年9月4日止,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71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于2022年9月2日收到江苏一乙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2022年6月7日至9月2日期间,江苏一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3%。本次减持后,江苏一乙持有公司股份71,2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5%。因2022年9月3日、4日为非交易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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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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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特此公告。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