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2 证券简称:广电运通 公告编号:临2022-057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9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2年8月3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2022年9月2日,9位董事均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讨论,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龙源环保33%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回笼资金并进一步聚焦主业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将所持广州市龙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环保”)的33%股权转让予广州广电新兴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新兴产业园”),在评估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龙源环保33%股权的交易对价最终确定为9,267.42万元。
广电新兴产业园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广电新兴产业园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黄跃珍、杨文峰、钟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临时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汇通金科转让汇锦利通51%股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江苏汇通金科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通金科”)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江苏汇锦利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锦利通”)51%股权,挂牌底价为1,047万元,最终成交价格以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摘牌价为准。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汇通金科不再持有汇锦利通股份。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临时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对外捐赠管理办法》于2022年9月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9月3日
证券代码:002152 证券简称:广电运通 公告编号:临2022-058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9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2年8月3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2022年9月2日,3位监事均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龙源环保33%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回笼资金并进一步聚焦主业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将所持广州市龙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环保”)的33%股权转让予广州广电新兴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新兴产业园”),在评估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龙源环保33%股权的交易对价最终确定为9,267.42万元。
广电新兴产业园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广电新兴产业园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临时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9月3日
证券代码:002152 证券简称:广电运通 公告编号:临2022-059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龙源环保33%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广州市龙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环保”、“标的公司”)是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电运通”)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0.13%股权。
为回笼资金并进一步聚焦主业发展,公司拟将所持龙源环保33%股权转让予广州广电新兴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新兴产业园”),结合评估结果,转让价格为9,267.42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仍持有龙源环保27.13%的股权。
2、公司于2022年9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龙源环保33%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黄跃珍、杨文峰、钟勇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广电新兴产业园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线电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广电新兴产业园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广电新兴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AN9K10N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24,623万元
主要经营场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AB塔自编之A塔1402单元
经营范围: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科技信息咨询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咨询服务;房屋租赁;企业自有资金投资;广告业;餐饮管理;酒店管理;场地租赁(不含仓储);人才推荐。
股权结构:无线电集团持有广电新兴产业园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127,801.98万元,净资产127,531.81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2,399.99万元。(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2022年6月30日,总资产450,616.30万元,净资产248,955.90万元;2022年1-6月营业收入46.77万元,净利润230.80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广电新兴产业园是公司控股股东无线电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其他说明:广电新兴产业园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市龙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平
注册资本:27,940万元
成立日期:2006年5月12日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科技大厦301自编之06单元(本住所限办公)
经营范围:水处理设备的研究、开发;环保技术开发服务;环保技术转让服务;环保技术咨询、交流服务;房屋租赁;城市水域垃圾清理;环保设备批发;水污染监测;房地产开发经营;水污染治理;场地租赁(不含仓储);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物业管理。
2、股权结构
■
3、财务状况
龙源环保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龙源环保2021年财务数据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信会师粤报字[2022]第10029号)。
4、其他说明
(1)龙源环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本次拟转让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拟转让股权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本次拟转让的龙源环保股权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3)本次转让所持有的龙源环保33%股权后,龙源环保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龙源环保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的情形;龙源环保不存在占用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的情况。截至2022年7月底,龙源环保与公司不存在经营性往来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5、龙源环保的其他股东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事宜所涉及广州市龙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联信(证)评报字【2022】第A0209号),在评估基准日2022年5月31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了评估,选用资产基础法结论作为本次资产评估的评估结论,即:龙源环保的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28,083.09万元,增幅3.66%。
在上述评估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龙源环保33%股权的交易对价最终确定为9,267.42万元。
五、拟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经友好协商,公司(甲方,转让方)拟与广电新兴产业园(乙方,受让方)签订《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广电新兴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龙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3%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转让标的
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条款向乙方转让其持有标的公司33%的股权(“标的股权”),该股权对应的标的公司注册资本为9,220.20万元人民币,甲方已完成该注册资本的实缴,乙方同意受让该股权。
2、转让价格
双方约定,交易基准日为2022年5月31日。根据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编号:联信(证)评报字[2022]第A0209号)确认的标的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28,083.09万元),甲方同意将其持有标的公司33%的股权以9,267.42万元(下称“受让价款”)的价格转让予乙方,乙方同意按该价格受让。
3、资产、债权债务和所有者权益处理
3.1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标的公司自交易基准日的次日到交割日(含)期间(下称“过渡期”)的资产、债权债务和所有者权益由转让后的标的公司依法享有和承担。过渡期内,标的公司的重大经营行为(指须经董事会、股东会决策之经营事项)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不得以标的公司资产进行除了标的公司正常经营所必须之外的质押、抵押、提供担保、承担或有债务、放弃债权等可能导致股东权益出现重大减损的行为,如因此导致股东权益遭受重大减损的,甲方应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3.2 因交割日前的事由,产生《审计报告》(编号:信会师粤报字[2022]第10838号)未披露的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或税务等费用)及诉讼、仲裁、行政处罚等纠纷产生的所有未计提的经济损失,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补偿给乙方。
4、公司治理
4.1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提名3名董事候选人,其他股东共同提名2名董事候选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甲方提名的董事担任董事长,其他股东提名的董事担任副董事长,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办理本次交易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前,甲方应促成修改标的公司的公司章程,变更为甲方提名2名董事候选人,乙方提名1名董事候选人,其他股东共同提名2名董事候选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长仍由甲方提名的董事担任,副董事长仍由其他股东提名的董事担任,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在办理本次交易的工商变更登记时,一并备案标的公司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
4.2甲方同意本次交易完成后其在股东会及其提名董事在行使标的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议案的表决权时与乙方及乙方提名董事采取一致行动,以确认乙方在标的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中的控制地位,提高标的公司的经营、决策效率。
4.2.1 一致行动的内容为: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的公司章程规定需由标的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作出决议的事项,甲方及其董事均应与乙方及乙方董事采取一致行动,包括但不限于按照乙方事先确定的一致的投票意见对股东会、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行使表决权,与乙方及乙方董事采取相同的意思表示,保持充分一致。
4.2.2 一致行动的期限为:自本次交易完成股权变更工商登记之日起,除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外,为双方共同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期间。
4.3为保持股权变更后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营稳定性,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方式保持不变,包括现任高级管理人员、标的公司基本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等保持不变,维持甲方作为标的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时标的公司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安排。如将来确需变更标的公司或其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方式的,公司将按照届时的治理架构履行相应流程。
5、违约责任
5.1 由于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承担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如属于双方违约,将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法律责任。
5.2 乙方无正当理由未按本协议约定时间支付股权价款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受让价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3 如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本协议约定完成股权工商变更登记,且逾期超过15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退回乙方已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款,并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受让价款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6、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一方应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7、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六、本次交易完成后的股权结构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汇通金科不再持有汇锦利通的股权。
■
七、本次股权转让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龙源环保主营业务为电镀产业园的厂房和化学品原料仓库的租赁与销售、物业管理、废水处理有偿服务、水电转售等业务,旗下全资子公司赣州中联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电镀污水处理业务,投资开发的赣州中联环保电镀产业园,是省、市两级政府的重点项目,是市政府的配套园区。结合龙源环保及其子公司运作情况、业务资源分布和整体业务规划等,龙源环保与公司人工智能主业关联度不高,业务协同性较弱。本次受让对象广电新兴产业园的主营业务为产业园投资、开发及运营、产业园运营品牌输出、全产业链咨询顾问服务等,与龙源环保电镀产业园业务具有较强业务关联度和战略协同效应。公司通过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回笼资金,优化资产结构,进一步聚焦人工智能主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本次股权转让如顺利实施,龙源环保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仍持有龙源环保27.13%股权。因本次股权转让占公司总资产的比重较小,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八、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外,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广电新兴产业园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4,785.68万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将所持龙源环保的33%股权转让予关联方广电新兴产业园,公司通过本次股权转让,优化资产结构,增强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2、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和定价方式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龙源环保33%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进行审议,关联董事黄跃珍、杨文峰、钟勇需要回避表决。
(二)独立意见
1、公司将所持龙源环保的33%股权转让予关联方广电新兴产业园,公司通过本次股权转让,优化资产结构,增强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2、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和定价方式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黄跃珍、杨文峰、钟勇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十、保荐机构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对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龙源环保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
1、本次交易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
3、本次交易价格由各方在评估基础上遵循自愿协商、公平合理原则,共同协商确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交易事项无异议。
中信建投证券对公司上述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一、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龙源环保33%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5、中信建投证券关于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9月3日
证券代码:002152 证券简称:广电运通 公告编号:临2022-060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汇通金科转让汇锦
利通51%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2017年10月,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汇通金科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通金科”)与浙江运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运发”)共同投资设立江苏汇锦利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锦利通”),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2,000万元。其中汇通金科持有51%股权,浙江运发持有49%股权。汇锦利通的主营业务为贵金属业务。
为更好聚焦主业,汇通金科拟将持有的汇锦利通51%股权公开挂牌转让,结合评估结果,汇通金科拟以1,047万元作为挂牌底价,最终成交价格以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摘牌价为准。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汇通金科不再持有汇锦利通股份。
2、公司于2022年9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汇通金科转让汇锦利通51%股权的议案》。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由于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挂牌方式,交易受让方及最终交易价格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尚无法判断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如最终摘牌方为关联方,公司将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汇锦利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张俊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10月23日
住所:昆山市花桥镇亚太广场5号楼907室
经营范围:接受银行委托从事相关业务流程外包;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数据处理;计算机系统集成、软件开发;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电子设备租赁;POS机具维保服务;第三方支付技术开发及咨询;企业管理及咨询服务;旅游信息咨询、除行政许可项目外的商务信息咨询;产品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文字翻译服务;物业管理;赛事活动策划;票务代理;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工艺品设计;电脑图文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节能设备、环保设备、电子数码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家用电器、通讯器材、厨房用品、针纺织品、服装服饰、珠宝饰品、金银饰品、金银制品、邮票、工艺品、贵金属制品、艺术品、化妆品、钟表销售;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食品销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核定的业务种类、覆盖范围经营);装帧流通人民币;经营流通人民币;纪念币、日用百货销售。(前述经营项目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限制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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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财务状况
汇锦利通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汇锦利通2021年财务数据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2)第012523号);
2、汇锦利通2022年半年度财务数据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中兴华专字(2022)第010663号)。
4、其他说明
(1)汇锦利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本次拟转让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拟转让股权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本次拟转让的汇锦利通股权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3)本次转让所持有的汇锦利通51%股权后,汇锦利通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汇锦利通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的情形;汇锦利通不存在占用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的情况。截至2022年7月底,公司应收汇锦利通款项252.55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采取公开挂牌转让方式,交易受让方及最终交易价格尚未确定。公司将根据公开挂牌进展情况及时披露交易对方情况。
经与另一股东方浙江运发沟通,浙江运发拟参与竞拍汇通金科拟挂牌转让的汇锦利通51%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将享有优先购买权。
四、股权转让的方式、定价依据
1、股权转让的方式
本次股权转让将通过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挂牌价格以第三方评估机构确认的标的公司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参考依据,最终交易价格以广州产权交易所确认的实际成交价为准。
2、定价依据
根据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江苏汇通金科数据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江苏汇锦利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联信(证)评报字[2022]第A0468号),在评估基准日2022年6月30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了评估,选用收益法结论作为本次资产评估的评估结论,即:汇锦利通的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2,052.88万元,增幅0.23%。根据上述评估结果,汇锦利通51%股权对应的股东权益评估值为1,046.97万元。
本评估报告已完成国有资产评估备案。
结合评估报告,本次汇锦利通挂牌底价拟定为1,047万元。
五、本次交易完成后的股权结构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汇通金科不再持有汇锦利通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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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股权转让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因汇锦利通经营业绩未达预期,汇通金科本次转让汇锦利通51%股权,有利于回笼资金,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主业经营的更好发展。
本次股权转让如顺利实施,汇锦利通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因本次股权转让占公司总资产的比重较小,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七、风险因素
本次股权转让采取公开挂牌方式,存在流拍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对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审计报告;
3、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