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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0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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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2-121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处置情况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近日,公司股东桑德集团(截至目前,桑德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113,658,5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4%)所持公司200万股股份涉及司法处置的被动减持。桑德集团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直接影响,也未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

  2、除本公告披露的桑德集团所持股份被司法处置外,桑德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仍有部分处于冻结或轮候冻结状态,后续或将存在继续被司法处置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桑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德集团”)近期因涉及诉讼事项,其所持的公司部分股票被司法处置暨发生股份被动减持事项,被动减持涉及桑德集团所持有的620万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43%)。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东本次被动减持的基本情况

  1、近日,经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查询后获悉,桑德集团所持公司股份在2022年8月19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被动减持200万股。经向桑德集团核实,桑德集团于2019年将其所持公司200万股质押予浙江稠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以下简称“稠州银行”)为其所申请借款提供担保。因未能及时偿还债务,稠州银行向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就以上案件作出判决,并于2022年8月12日向方正证券北京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方正安定门外大街营业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浙0411执457、1715号),要求方正安定门外大街营业部以市场价格对桑德集团所持公司200万股股票进行出售,并将出售所得款项和现金红利扣除相关税费后划入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桑德集团说明,本次股份为股权质押后的司法处置,其作为股份持有人未收到相关处置书面通知。

  根据桑德集团提供交易记录显示,方正安定门外大街营业部于2022年8月24日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协助法院完成前述200万股股份司法处置。

  二、司法拍卖进展情况

  2022年8月,桑德集团所持公司42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0.29%)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披露的《关于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120)。根据《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用户姓名张寿春通过竞买号R2574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桑德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的420万股股票”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为14,542,800元。截至目前,上述股权尚未完成交割登记手续,标的物最终成交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三、权益变动情况

  上述被动减持完成后,桑德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桑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情况如下:

  ■

  四、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产整改进展情况

  2022年1月,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2022]1 号)。通过与桑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顿新能源”)及其股东桑德集团、实际控制人文一波的反复沟通,最终达成一致,就桑顿新能源对公司的关联方资金占用签署《债权确认及还款协议》,明确了关联方占用资金的金额和还款计划(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湖北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公告编号:2022-064)。

  公司目前已收到桑顿新能源支付债务本息1,123.64万元(2022年4月27日支付100万元、5月31日支付100万元、6月30日支付823.64万元、2022年9月1日支付100万元),公司将持续督促桑顿新能源履约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桑德集团上述股份被动减持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直接影响,也不会因此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

  2、本次减持属于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司法处置被动减持,除本次公告所涉及的司法处置事项外,桑德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尚有64,457,780股(占公司全部股份的4.51%)处于冻结或轮候冻结状态,后续或将存在继续被司法处置的可能。提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变动情况,督促其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桑德集团《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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