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金炯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2年6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股东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公司股东金炯先生计划自2022年6月24日起15个交易日后至2022年8月30日前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根据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615,299股(即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8744%)。
2、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金炯先生在2022年7月15日至2022年7月22日期间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75,345股。
3、金炯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2021年5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换届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目前也未在公司担任重要职务,与公司其他股东不是一致行动人且与公司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本次减持计划实属个人资金需求,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炯先生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截至2022年8月31日,金炯先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958,745股,减持后金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045,66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029%,具体情况如下:
(1)股份减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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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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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公司在2022年7月8日和7月12日完成了回购注销和授予登记的工商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由184,744,770元变更为185,030,055元,股本由184,744,770股变更为185,030,055股;
2、公司在2022年7月29日因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14,682,962股,股本由185,030,055股变更为199,713,017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金炯先生本次减持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金炯先生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备查文件
金炯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