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7,538,2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674%;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1 名,涉及证券账户数量为1户,发行时承诺的限售期为18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9月5日(星期一)。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17号)核准,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连电瓷”)向应坚先生非公开发行股票 27,538,220股,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于 2021年 3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2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登记完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受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以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影响,公司股份总数变更至439,391,220股,股本详细变化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坚先生,为现任公司董事长。应坚先生在本次非公开发行时承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同时应坚先生作为公司现任董事长,其任职时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将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本公司的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继续遵守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本公司的股份。
2、应坚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3、应坚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9月5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27,538,2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674%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数为1名,涉及证券账户总数为1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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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的变化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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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应坚为公司现任董事长,因此其申请解除限售股27,538,220股中,有20,653,665股转为高管锁定股。
2、股本结构以中国登记结算中心实际办理的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大连电瓷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其在参与大连电瓷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相关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大连电瓷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保荐机构关于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3、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