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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3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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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22-088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8月30日上午10:00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25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递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俞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全资子公司铜陵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上峰”)、浙江上峰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峰建材”)生产经营发展需要,经与相关金融机构商谈并达成意向,拟计划向银行申请共计24,000万元的融资授信。其中,铜陵上峰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市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上峰建材拟向杭州银行绍兴科技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根据银行要求,公司需为铜陵上峰和上峰建材提供等额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具体以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9)。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22-089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新增担保情况概述

  因公司全资子公司铜陵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上峰”)、浙江上峰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峰建材”)生产经营发展需要,经与相关金融机构商谈并达成意向,拟计划向银行申请共计24,000万元的融资授信。其中,铜陵上峰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市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上峰建材拟向杭州银行绍兴科技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根据银行要求,公司需为铜陵上峰和上峰建材提供等额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具体以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单位:万元

  ■

  本次新增对外担保额度24,000万元,新增后公司计划对外担保额为338,770万元。

  二、被担保人情况

  (一)铜陵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10月27日

  企业住所: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天门镇

  法定代表人:俞萍锋

  注册资本:25,898万元

  经营范围:水泥熟料、水泥、水泥制品生产、销售。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进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水泥用石灰岩、水泥配料用砂岩的露天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35.50%股权,上峰建材持有其64.50%股权。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2021年12月31日已经审计,2022年6月30日未审计。

  (二)浙江上峰建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3年2月20日

  企业住所:诸暨市次坞镇大院里村

  法定代表人:俞小峰

  注册资本:32,60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水泥、水泥半成品(按规定取得相应的许可证后,在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时效内从事经营活动);余热发电;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2021年12月31日已经审计,2022年6月30日未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与被担保对象与银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本次新增对外担保是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融资资金为公司正常经营与发展所需资金,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2、近年来各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整体负债率在合理的范围内,具备一定的债务偿还能力。

  3、同意公司在合理公允的合同条款下,在计划融资额度内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并提供相应连带责任担保,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具体签署以上所述担保额度内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4、同意本次新增对外担保自公司董事会做出决议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2年7月31日,公司实际累计发生对外担保额为178,604.10万元,占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11.81%,占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1.55%,公司实际累计发生对外担保额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范围内。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金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等情形。

  本次新增对外担保额度为24,000万元,新增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38,770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22.40%,占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0.87%。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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