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莱英”)于2022年8月3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于2022年8月13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2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4日和8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22年8月5日披露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2022年8月3日)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A股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现将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即2022年8月26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A股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即 2022 年 8 月26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A股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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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即 2022 年 8 月26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无限售条件A股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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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