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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3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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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行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022年8月30日,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暨中期报告(“本报告”)及中期业绩公告。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亲自出席董事12名。本行部分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报告所载财务资料除特别注明外,为本行及所属子公司河南九鼎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扶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密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浚县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山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并报表数据。

  本行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22年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根据中国和香港审阅准则进行了审阅。

  本行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王天宇先生,行长申学清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海刚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高趁新女士声明并保证本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行2022年上半年度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报告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本行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现存在对本行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风险。本报告详细描述了本行在经营管理中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本行采取的应对措施,具体请查阅本报告“管理层讨论和分析”章节中“风险管理”相关内容。

  

  二、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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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2022年8月30日,经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陈光先生获聘任为本行的证券事务代表,王永丰先生不再担任本行的证券事务代表。

  2 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2.1 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本报告所载财务数据及指标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注明外,为本集团数据,以人民币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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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 营业收入包括利息净收入、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净损失、汇兑净收益、其他业务收入及其他收益等。

  2.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2021年12月,本行以资本公积向普通股股东每10股股份转增1股股份,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本行普通股股数由7,514,125,090股增加为8,265,537,599股,比较期的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均按照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扣除其他权益工具。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放境外优先股股息,“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无需扣除境外优先股股息,“加权平均净资产”扣除了境外优先股和永续债募集资金净额。

  3. 包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

  4. 为期末扣除其他权益工具后的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权益除以期末普通股股数。

  5.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算。

  6. 不良贷款率按不良贷款本金总额(不含应计利息)除以发放贷款及垫款本金总额(不含应计利息)计算;拨备覆盖率按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余额除以不良贷款本金总额(不含应计利息)计算;贷款拨备率按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余额除以发放贷款及垫款本金总额(不含应计利息)计算。

  7. 指报告期内净利润占期初及期末的资产总额平均余额的百分比。

  8. 按照业务及管理费与其他业务成本合计数除以营业收入计算。

  9. 按照生息资产总额的平均收益率与付息负债总额的平均成本率的差额计算,基于每日平均生息资产及付息负债计算。

  10. 按照利息净收入除以平均生息资产计算,基于每日平均生息资产计算。

  11. 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最大十家单一客户贷款比例为按照监管口径根据经审阅的数据重新计算,存贷款比例为根据审计(阅)后的贷款本金总额除以存款本金总额重新计算,其余指标均为上报监管部门数据。贷款迁徙率为本行母公司口径。

  2.2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本行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算的报告期末净资产与报告期净利润无差异。

  2.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注:

  1.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年修订)规定计算。本行报告期内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形。

  2. 政府补助主要为本集团自各级地方政府机关收到的奖励补贴和返还扶持资金等,此类政府补助项目主要与收益相关。

  3 普通股量及持股情况

  于报告期末,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为99,227户,其中A股股东99,170户,H股股东57户。

  于报告期末,本行前10名普通股股东直接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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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报告期末,本行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直接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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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 以上数据来源于本行2022年6月30日的股东名册。

  2.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是该公司以代理人身份持有,代表截至报告期末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持有的H股股份合计数。

  报告期内,本行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4 控股股东情况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5 境外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境外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于报告期末,本行境外优先股股东(或代持人)总数为1户。

  于报告期末,本行前10名境外优先股股东(或代持人)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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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 以上数据来源于本行2022年6月30日的境外优先股股东名册。

  2. 上述境外优先股的发行采用非公开方式,优先股股东名册中所列为获配售人代持人的信息。

  3. “持股比例”指优先股股东持有境外优先股的股份数量占已发行境外优先股的股份总数的比例。

  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本行不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债券。

  三、重要事项

  1 经营总体情况

  经营指标保持稳健。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资产总额人民币5,842.9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62%;贷款总额人民币3,164.8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9.50%;存款总额人民币3,244.6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77%;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6.32亿元,同比增长3.63%。不良贷款率1.76%,拨备覆盖率154.82%,主要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

  深入推进“五四战略”。本行紧跟中央及地方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将“四新金融”和“五朵云”联动发展成为“五四战略”。政策性科创金融方面,逐步完善组织架构,建立“六专”运营机制,加快与各地市政府、科创机构对接,加速构建惠科、利科的生态圈,报告期内共送达预授信通知书3,325户,预授信金额人民币193亿元,累计支持各类科创企业1,210户,金额人民币102.4亿元。小微企业园金融方面,强化园区“引凤”效果,同步推进“万人助万企”、“行长进万企”活动,报告期内走访调研企业766户,新增和续贷企业290户,金额人民币91.01亿元。乡村金融方面,设立农村普惠金融支付服务点,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环境,加强农村金融产品供给,推出手机银行APP“乡村振兴版”,入选《河南省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持续深化多元服务场景建设,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可靠、便捷的金融服务。市民金融方面,打造社保、医保“15分钟便民服务圈”,制定新市民金融服务“十二条举措”,为新市民提供便捷、易得的金融支持。“五朵云”方面,创新产品取得突破,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客户超1,000户。

  多措并举服务实体经济。坚决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成立工作专班,制定8个方面、27条稳经济大盘措施。成立服务小微企业长效机制领导小组,围绕增强敢贷信心、激发愿贷动力、夯实能贷基础、提升会贷水平四个方面出台了18条措施,助力小微企业纾困解难,推动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各项工作落地见效。贯彻省市政府、监管部门稳市场主体要求,为受疫情冲击严重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群体办理延期还本付息,涉及金额人民币9.02亿元;通过调整还款计划、展期等方式帮助困难房企共渡难关,为社会经济稳定发展注入了源头活水。

  2 利润表分析

  报告期内,在董事会的领导下,本行积极应对复杂严峻的经济金融形势,锻长链补短板,破解发展困局,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报告期内,本行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6.32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3.63%;实现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25.31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3.15%。本行利润表主要项目及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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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资产负债表分析

  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资产总额人民币5,842.96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93.16亿元,增幅1.62%。资产总额的增长主要是由于本行发放贷款及垫款、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投资、应收租赁款等增加。本行资产总额中组成部分的余额(拨备后)及其占比情况如下:

  ■

  负债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负债总额人民币5,221.49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65.81亿元,增幅1.28%。主要是由于吸收存款、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拆入资金及应付债券等负债的增加。

  ■

  注:其他负债主要包括预计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其他应付款、代理业务应付款等。

  

  股东权益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股东权益合计人民币621.46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27.35亿元,增幅4.60%;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合计人民币604.05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26.38亿元,增幅4.57%。股东权益的增加主要是由于本行持续盈利所致。

  ■

  

  证券代码:002936  证券简称:郑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2-033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行于2022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8月30日在郑州市商务外环路22号郑州银行大厦现场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12人,其中,非执行董事王世豪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宋科先生、李淑贤女士以视频接入方式出席会议。本行部分监事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王天宇先生主持。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经营管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行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优先股股息分配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于2022年10月18日按照发行条款以美元支付境外优先股股息,股息率(税后股息率)5.50%,派息规模为72,783,333.33美元,其中将支付予境外优先股持有人65,505,000美元,扣缴所得税为7,278,333.33美元。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优先股股息派发实施公告》及本行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意见,一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赎回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优先股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在取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符合相关要求的前提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行《公司章程》要求,于2022年10月18日对全部境外优先股行使赎回权。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赎回境外优先股的公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聘任陈光先生担任本行证券事务代表。其简历及相关详情请参见本行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证券事务代表变更的公告》。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绿色金融发展情况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国电投集团授信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非执行董事苏小军先生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36  证券简称:郑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2-034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行于8月19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8月30日在郑州市商务外环路22号郑州银行大厦现场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6人,实际出席监事6人,其中,外部监事马宝军先生、徐长生先生以电话或视频接入方式出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长赵丽娟女士主持。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本行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行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优先股股息分配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优先股股息派发实施公告》及本行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意见,一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赎回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优先股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赎回境外优先股的公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三、备查文件

  本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36  证券简称:郑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2-037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赎回境外优先股的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10月18日,本行发行非累积永续境外优先股(以下简称“境外优先股”)5,955万股,募集资金总额11.91亿美元。2022年8月30日,本行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赎回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优先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取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符合相关要求的前提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行公司章程要求,于2022年10月18日对全部境外优先股行使赎回权(简称“本次赎回”)。董事会同意授权本行董事长、行长及董事会秘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单独或共同全权办理本次赎回所有事宜。

  本次赎回尚须取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并向其他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关手续。本行将就后续事宜按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36  证券简称:郑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2-038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变更的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行证券事务代表王永丰先生因工作调整,不再担任本行证券事务代表职务。王永丰先生在担任本行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2年8月30日,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陈光先生担任本行证券事务代表。陈光先生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相关专业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陈光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陈光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371-67009199

  传真:0371-67009898

  邮箱:ir@zzbank.cn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2号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附件

  陈光先生简历

  陈光,男,1984年3月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2008年6月进入本行工作,2008年6月至2011年2月历任本行陶瓷城支行柜员、客户经理,2011年2月至2021年10月历任本行董事会办公室职员、主管、副主任,2021年10月至今任本行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陈光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未持有本行股份,与本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行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936  证券简称:郑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2-036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优先股股息派发实施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批准境外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的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行2017年5月19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17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7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的人士根据发行方案,决定并办理向境外优先股股东支付股息事宜。

  本次境外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已经本行2022年8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已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本行网站(www.zzbank.cn)。

  二、境外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

  1.计息期间:自2021年10月18日(含该日)至2022年10月18日(不含该日)

  2.股权登记日:2022年10月17日

  3.股息派付日:2022年10月18日

  4.发放对象:于2022年10月17日Euroclear Bank SA/NV(“Euroclear”)及Clearstream Banking, S.A.(“Clearstream, Luxembourg”)营业时间结束时,名列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SA/NV卢森堡分行所置存的本行股东名册的本行境外优先股持有人。

  5.扣税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于本行派发境外优先股股息时,本行须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按照境外优先股条款和条件的有关规定,相关税费由本行承担,一并计入境外优先股股息。

  6.股息率及须予支付的金额:境外优先股的条款及条件规定于第一个重置之日前的初始股息率为5.50%(该股息率为税后股息率,即境外优先股持有人实际取得的股息率)。根据境外优先股的本金金额、股息率及代扣代缴所得税税率,境外优先股的股息金额按照以下方式予以确定:本行拟派发的境外优先股股息将为72,783,333.33美元,其中将支付予境外优先股持有人65,505,000美元,代扣代缴所得税7,278,333.33美元。

  三、执行境外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的措施

  本行将向于股权登记日名列本行股东名册的境外优先股持有人支付境外优先股股息。境外优先股通过Euroclear及Clearstream, Luxembourg清算系统持有。于本公告日期,The Bank of New York Depository (Nominees) Limited(作为Euroclear及Clearstream, Luxembourg的代名人)为于股权登记日名列本行股东名册之境外优先股的唯一持有人。本行一经就境外优先股向The Bank of New York Depository (Nominees) Limited付息或根据其指示付息后,即被视为本行已履行于境外优先股条款及条件项下的付息责任。最终投资者如对股息在进入清算系统后向最终投资者的后续转付有任何疑问,应咨询其各自的托管机构或中介机构。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36  证券简称:郑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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