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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3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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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22-061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关于部分涉案人员调查事宜:

  2021年1月,公司披露了前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建斌、前董事会秘书王志刚因涉嫌职务违法被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公司中层邓煜、黄健彬等人涉嫌挪用资金案被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立案侦查。2021年7月,公司披露了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收到了广州市南沙区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的陈建斌、王志刚、黄健彬、邓煜、姚之琦、王健的案件材料。2021年8月,公司披露了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也已收到了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向其移送审查起诉前述人员的案件材料。公司贸易业务所涉及的存货风险、应收预付等债权债务情况均与前述人员有关,公司将积极配合检察机关,以查清事实真相,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关于部分银行账户、子公司股权解除冻结的事宜: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因债务逾期等问题面临多项诉讼、仲裁事项,而致使部分银行账户及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孙公司股权被冻结。截至2022年4月25日,公司前期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已全部解除冻结;截至2022年7月13日,公司前期因涉及诉讼、仲裁案件致使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被冻结股权已全部解除冻结。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积极推进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

  2022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轻工集团以现金6亿元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5月24日,公司股东大会已通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7月28日,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获得了中国证监会受理。8月10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8月26日,公司披露了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告。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各项工作正积极有序推进中。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22-058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2年8月29日在公司1号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了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占应到董事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由赵璧秋董事长主持,全体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投票表决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和《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和《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调整公司架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促进扁平化管理,提升管理效率,对公司总部业务结构及组织架构进行调整优化。调整后的职能部门设置为董事会秘书处、综合办公室、纪委办公室、财务部、合规审计部、技术中心(含日化所)、工会。

  3、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调整与越秀纺织品有限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黄兆斌回避表决,其余5位董事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2年向关联方Yue Xiu Textiles Co., Ltd(越秀纺织品有限公司)销售表面活性剂等产品及原料,原预计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截至目前,实际发生交易金额为352.83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358.91万元(以发货月份汇率计算)。鉴于目前表面活性剂等业务持续向好,预计本年度相关销售规模将大幅增加,拟增加与Yue Xiu Textiles Co., Ltd(越秀纺织品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额度至不超过7,000万元(不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与越秀纺织品有限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22-059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2年8月29日在公司1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会议。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占应到人数的100%。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卫红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投票表决的人数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和《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和《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和《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调整与越秀纺织品有限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2022年向Yue Xiu Textiles Co., Ltd(越秀纺织品有限公司)销售表面活性剂等产品及原料,鉴于目前表面活性剂等业务持续向好,预计本年度相关销售规模将大幅增加,拟增加与Yue Xiu Textiles Co., Ltd(越秀纺织品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额度至不超过7,000万元(不含税)。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额度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交易价格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与越秀纺织品有限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与越秀纺织品有限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22-062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与越秀纺织品有限公司

  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和5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2022年8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与越秀纺织品有限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鉴于目前表面活性剂等业务持续向好,预计本年度相关销售规模将大幅增加,董事会同意调整公司与Yue Xiu Textiles Co., Ltd(越秀纺织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纺织”)的关联交易额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调整与越秀纺织品有限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子公司广州浪奇日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沙浪奇”)2022年拟向越秀纺织销售表面活性剂等产品及原料,原预计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本次拟增加关联交易额度至不超过7,000万元(不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发生交易金额为352.83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358.91万元(以发货月份汇率计算)。

  本公司在征得超过半数的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认可后,于2022年8月29日将公司《关于调整与越秀纺织品有限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获通过。董事会审议表决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黄兆斌在越秀纺织的控股股东——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5位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注:以上表格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数据未经审计。

  除增加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外,公司于4月30日披露的《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中与其他关联方的交易金额预计未发生变化。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Yue Xiu Textiles Co., Ltd(越秀纺织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中国香港;

  注册资本:50万港元;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纺织品、化工品、个护产品等进出口贸易。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越秀纺织2022年6月末的总资产为36,252万元, 净资产为8,816万元,2022年1-6月营业收入为57,222万元, 净利润为366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该企业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越秀纺织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所以,本公司与广州化工的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越秀纺织的经营运作情况正常,多年来与公司均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南沙浪奇拟向越秀纺织销售表面活性剂等产品,预计全年不含税总金额不超过7,0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关联交易合同,将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向越秀纺织销售表面活性剂等产品及原料,有利于拓展业务拓宽产品销路,提高效益。预计上述关联交易还将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继续发生。

  上述关联交易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影响不大,不会造成不良的影响。上述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本公司独立董事邢益强先生和谢岷先生认为公司关于调整与越秀纺织品有限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该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的事情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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