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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3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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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20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3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保持稳健发展,公司主要从事政府机构、房地产开发商、大型企业、高档酒店、交通枢纽、园林绿化等综合性专业化装饰设计、工程施工业务以及光伏电站运营、光伏项目施工安装等。公司具备建筑装饰设计施工、建筑幕墙设计施工、消防设施工程设计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电子与智能化、钢结构、古建筑、城市道路照明、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医疗器械经营、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结构补强)、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设计等资质,是行业内资质种类、等级齐全的建筑装饰企业之一。

  2022年上半年,面对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和更为激烈的市场竞争,在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发展的大环境下,公司围绕第五届董事会制定的战略目标,坚持规范健康发展,持续加强创新变革,强化自我竞争意识,保持竞争力。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向前发展和科技创新的不断加持,建筑装饰行业正随着宏观政策、行业趋势、消费观念等的变化,由高速增长的黄金时期转向高质量发展的升级期,这也对建筑装饰企业提出了必须顺应时势进行转型升级、技术革新、多元化发展的要求。公司充分利用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的政策、人才、市场、科技等优质资源,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等相关政策要求,响应国家“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公司立足于大力拓展建筑装饰主业,打造光伏建筑一体化的亮点品牌,立足高端家居需求,推动产业园区的建设运营的经营战略,发挥瑞和股份在区位、产业、专业、品牌、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同时,公司夯实内部管理基础,提升管理效能,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受新冠疫情以及房地产行业下行趋势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详见本半年度报告“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章节。

  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等在报告期内无重大变化情况。具体可参照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22-062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四楼多功能会议厅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2年8月19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介平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的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于2022年8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22年8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结合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的规定,公司相应修改了《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及《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于2022年8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本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的要求,且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2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审议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此项议案发表了意见。

  董事会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公司2022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合理性。

  《关于2022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于2022年8月31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2年9月21日(星期三)下午14时30分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于2022年8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22-064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四楼多功能会议厅。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2年8月19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映莉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达到法定人数。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资产减值计提,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22-065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将2022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的要求,且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2年06月30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止2022年06月30日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可能性、固定资产的可变性、与商誉形成有关的资产组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2年6月30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存货、固定资产、应收款项及商誉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2年半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333.16万元,明细如下表:

  ■

  3、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七第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333.16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2022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91.93万元,相应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291.93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三、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一)、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收款项2022年6月30日末账面余额、可回收金额及计提坏账准备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

  据上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6月30日,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余额合计为237,528.84万元,本期拟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4,480.01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名称:应收款项账面余额:559,322.15万元;资产可收回金额:321,793.31万元;计提坏账准备余额:237,528.84万元。本期共计提坏账准备4,480.01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1、 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当单项应收票据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 应收款项

  对于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当单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其中应收账款组合采用逾期天数分析法,以项目竣工验收和工程结算作为判定逾期的节点。本公司对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关联方的客户应收款项统一归属于1年以内(含1年)的账龄组合中,按5%计提坏账准备。

  (二)、存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本公司存货在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期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54.51万元。

  (三)、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其他非流动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本期共计提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2,292.34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公司2022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合理性。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依照企业会计准备和有关规定进行资产减值计提,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履行了董事会审批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相关会计信息,有助于规范运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七、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了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八、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22-066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22年9月21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9月21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9月21日(星期三),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21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16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9月16日(星期五)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现场会议地点为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1项议案由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3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决议公告。

  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议案1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登记时间:2022年9月19日(星期一,上午 9:00~11:30,下午 2:00~5:00)

  5、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四楼会议室(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6、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远飞

  联系电话:0755-33916666 转 8922

  联系传真:0755-33916666 转 8922

  邮 编:518001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李远飞

  联系电话:0755-33916666 转 8922

  联系传真:0755-33916666 转 8922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20。

  2、投票简称:瑞和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提案设置

  ■

  股东大会对多项提案设置“总议案” ,对应的提案编码为 100。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9月21日(星期三)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21日(星期三)上午 9:15,结束时间2022年9月21日(星期三)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22年9月21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的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 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表决意见应填写清楚、工整,不得涂改,否则为废票。

  3、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4、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  托 人  签 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   托   日  期: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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