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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3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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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公告编号:2022-065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报告期内详细事项详见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成栋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公告编号:2022-063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8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2年8月30日9:00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6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成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于2022年8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本次为宁波双成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双成”)提供财务资助,能帮助其获得资金支持,是为保证宁波双成日常经营活动需要。宁波双成目前经营管理情况正常,整体风险可控。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密切关注宁波双成的经营管理,控制资金风险。同时,公司控股股东海南双成投资有限公司也将按其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

  王成栋、Wang Yingpu、白晶系关联董事,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公告编号:2022-064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8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2年8月30日10:30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会议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于晓风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红雨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宁波双成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双成”)因日常经营活动需要向公司提出借款申请。公司本次为宁波双成提供财务资助,能帮助其获得资金支持,协助其解决资金缺口。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

  三、备查文件

  1、《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公告编号:2022-067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公司控股股东海南双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成投资”)分别按照51.19%和48.81%的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双成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双成”、“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人民币4,000万元财务资助。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提供人民币2,047.60万元财务资助,借款利率5.05%,借款期限自借款放款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2、2022年8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成栋、WANG YINGPU及白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均事前认可了本次关联交易,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3、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双成因日常经营活动需要向公司提出人民币2,047.60万元借款申请。借款利率5.05%,借款期限自借款放款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本次提供财务资助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双成投资同时持有宁波双成48.81%的股份,双成投资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宁波双成提供人民币1,952.40万元借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提供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2,382.51万元。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的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的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22年8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成栋、WANG YINGPU及白晶需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均事前认可了本次关联交易,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波双成药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309097023A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4、住所:浙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四路866号

  5、法定代表人:WANG YINGPU(王荧璞)

  6、注册资本:叁亿玖仟零柒拾万壹仟叁佰零捌元

  7、经营范围:注射剂、胶囊剂、片剂、颗粒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化妆品、食品(含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的生产销售;药品、食品、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药品、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兽药、农药、化工产品检测服务;厂房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成立时间:2014年09月02日

  9、股权结构:公司持有51.19%股权、双成投资持有48.81%的股权

  10、控股股东:公司

  11、实际控制人:WANG YINGPU(王荧璞)

  12、宁波双成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

  13、资信情况:宁波双成资信情况良好,不存在逾期借款情况,无欠付银行利息情况。

  14、关联关系:双成投资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且持有宁波双成48.81%股权。

  15、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对该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2021年度,公司为宁波双成提供的财务资助共计人民币1,095.48万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16、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宁波双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海南双成投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552779841L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4、住所: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南洋大厦1903室

  5、法定代表人:王成栋

  6、注册资本:壹仟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生物制药项目投资,信息技术产业投资,自有房屋租赁。(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成立时间:2010年05月07日

  9、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王成栋先生100%持股

  10、关联关系:双成投资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且持有宁波双成48.81%股权。

  11、双成投资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宁波双成提供人民币1,952.40万元借款。

  12、双成投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为346,932,879.27元、净资产134,176,664.30元、营业收入771,428.56元、净利润-32,582,666.69元。

  13、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双成投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和双成投资分别按照51.19%和48.81%的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宁波双成提供合计人民币4,000万元财务资助。其中公司提供2,047.60万元财务资助,借款利率5.05%,借款期限自借款放款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拟签订的协议主要内容为:

  1、借款金额:2,047.60万元;

  2、借款利率:5.05%;

  3、借款期限:自借款放款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4、还款方式:宁波双成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活动情况,在满足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的情况下将结余资金优先用于归还本协议借款;

  5、违约责任:

  若一方违反或没有履行其在本协议中的承诺、义务或责任,则该方(“违约方”)即构成违约行为。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致使其他方承担任何费用、责任或蒙受任何损失,违约方应就上述任何费用、责任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而支付或损失的利息以及律师费)赔偿履约方。违约方向履约方支付的补偿金总额应当与因该违约行为产生的直接损失相同。

  五、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宁波双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向宁波双成提供财务资助,系为了宁波双成日常经营活动需要,宁波双成目前经营管理情况正常,整体风险可控。

  为最大限度降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公司将与宁波双成签订正式的借款协议,公司将密切关注宁波双成的经营管理,控制资金风险。同时,双成投资也将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宁波双成提供财务资助,能帮助其获得资金支持,是为保证宁波双成日常经营活动需要。宁波双成目前经营管理情况正常,整体风险可控。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密切关注宁波双成的经营管理,控制资金风险。同时,双成投资也将按其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仔细审阅了上述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有关资料,在此基础上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双成因日常经营活动需要向公司提出借款申请,本次公司对宁波双成提供财务资助,符合宁波双成的实际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涉及关联交易的操作过程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公司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向宁波双成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

  八、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宁波双成因日常经营活动需要向公司提出借款申请,公司本次为宁波双成提供财务资助,能帮助其获得资金支持,协助其解决资金缺口。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

  九、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2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与该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492.98万元(不含本公告所述交易事项金额)。

  十、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人民币4,402.34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9.14%。不存在已提供的财务资助未归还情形。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0元。不存在已提供的财务资助未归还情形。

  十一、备查文件

  1、双成药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双成药业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双成药业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双成药业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公告编号:2022-066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08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对“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等会计处理问题进行了规范说明。

  (二)变更日期

  根据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修订后的准则解释第15号。公司对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主要明确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生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集团资金集中管理模式下对财务报表列表的要求,以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响应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需要,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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