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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3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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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22-057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2年8月23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比例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2年8月23日)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二、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2年8月23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特此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22-058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披露《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傅露芳女士拟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具体增持情况将根据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和资本市场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2022年8月24日至2022年8月30日期间,傅露芳女士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38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7%,增持股份成交金额为75,005,847.41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有关增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

  1、增持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傅露芳女士;

  2、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本次增持前,傅露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50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

  3、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傅露芳女士未披露增持计划;

  4、本次公告前的六个月内傅露芳女士不存在减持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实施增持计划。

  2、本次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3、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金额:傅露芳女士本次增持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

  4、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在二级市场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5、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期限可予以顺延,并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6、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7、本次增持人员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傅露芳女士于2022年8月24日至2022年8月30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3,38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7%,增持股份金额为人民币75,005,847.41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实施前后傅露芳女士持股情况如下:

  ■

  三、律师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就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增持股份事项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增持人傅露芳女士具有实施本次增持股份的合法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股份行为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增持人及圣农发展已就本次增持股份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增持人本次增持股份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股票买卖敏感期及短线交易等相关规定。

  4、公司将持续关注傅露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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