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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3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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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1218                            证券简称:丽臣实业                   公告编号:2022-047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如下表所示: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

  

  ■

  

  证券代码:001218         证券简称:丽臣实业        公告编号:2022-043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30日上午9时30分在公司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24日上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公司董事长贾齐正先生为会议主持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董事会秘书、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召开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劵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劵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2-04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上半年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劵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劵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4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4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曾辉先生为公司证劵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刘曾辉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书编号:2022-4A-1058),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证劵事务代表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长沙丽奥科技绿色液体洗涤剂生产线项目”的募集资金17,372.08万元调整用于投资“年产25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项目(二期)”。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规划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控制权稳定,保障公司的长远稳健发展,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湖南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臣奥威”)、广东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奥威”)在工商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长沙银行等银行申请增加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及子公司拟就增加申请银行授信及向其他融资机构融资事项等提供担保,合计增加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旨在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融资的需要,以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加强公司担保行为的计划性和合理性。本次被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财务风险均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各子公司均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涉及其他股东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5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1、《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1218         证券简称:丽臣实业        公告编号:2022-044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30日上午11时在公司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24日上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国彪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劵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2-04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4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4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1218 证券简称:丽臣实业 公告编号:2022-046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77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5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45.51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02,397.5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影响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669.99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250万元,资本公积人民币91,419.9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441C000663号)。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募集资金以前年度累计支出37,246.21万元,2022年半年度使用金额为7,335.08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4,530.8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等的净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了具体明确规定。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将募集资金人民币93,669.99万元分别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进行管理,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德雅路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城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分别与全资子公司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广东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以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东塘支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议案》,同意调整“广东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15万吨绿色表面活性剂项目”和“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8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材料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整的募集资金21,000.00万元用于建设“年产25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项目(一期)”。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年产25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项目(一期)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进行管理,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城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与全资子公司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城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与上述银行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不存在任何影响协议履行的问题。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明细如下: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六、公司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劵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劵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询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相关业务人员和内部审计人员,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1218  证券简称:丽臣实业 公告编号:2022-048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曾辉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相关工作,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刘曾辉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书编号:2022-4A-1058),具备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刘曾辉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刘曾辉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31-82115109

  联系传真:0731-82115109

  电子邮箱:liuzhu122_cs@126.com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泉塘街道社塘路399号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特此公告。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附件:

  刘曾辉先生简历

  刘曾辉先生,男,199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金融学硕士,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澳大利亚国立大学。2020年10月至2022年1月就职于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任职证券事务助理。2022年1月加入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任职证劵事务专员。刘曾辉先生取得证券、基金从业资格,初级会计职称,并于2022年7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曾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1218         证券简称:丽臣实业        公告编号:2022-052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的具体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二、授权事项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管理人员办理《公司章程》备案事宜。

  三、备查文件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1218  证券简称:丽臣实业 公告编号:2022-051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

  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新增担保对象为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广东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丽臣实业”)于2022年8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根据会议决议,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及子公司拟就申请银行授信及向其他融资机构融资事项等提供担保,合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开具进口信用证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授信及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2021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和《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补充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安排及实际使用情况,为支持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在前期已审批综合授信额度的基础上,拟增加公司及子公司湖南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臣奥威”)、广东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奥威”)2022年度在工商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长沙银行等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及子公司拟就申请增加的银行授信及向其他融资机构融资事项等提供担保,合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开具进口信用证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授信期限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综合授信总额度内与对外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公司及各子公司之间的授信额度与担保额度。

  二、新增银行授信及担保情况

  1、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

  注: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实际融资余额不超过40,000万元。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2、担保预计情况表:

  单位:万元

  ■

  注:1、上述担保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担保额度为准,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40,000万元,担保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公司与各子公司(包括上表未列示的子公司)之间、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公司与各子公司(包括上表未列示的子公司)之间、各子公司之间可相互担保。2、截止2022年6月30日,广东奥威资产负债率为75.21%,其负债主要为与母公司丽臣实业间应付往来款。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81年6月19日

  3、注册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社塘路399号

  4、法定代表人:刘茂林

  5、注册资本:12,599.37万元

  6、经营范围:化妆品、餐具洗涤剂、牙膏、日用化工产品的生产、研发和技术服务、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除外;机电安装和维修;实业投资(不直接参与经营的投资);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8、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湖南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湖南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1年2月13日

  3、注册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社塘路399号

  4、法定代表人:刘茂林

  5、注册资本:1,000万元

  6、经营范围:烷基苯磺酸40000吨/年、硫酸160吨/年生产(许可证有效期2021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15日),监控化学品、化工产品的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湖南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100.00%的股权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9、湖南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广东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广东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1年12月30日

  3、注册地点:东莞市沙田镇石化三路12号

  4、法定代表人:湛建军

  5、注册资本:2,000万元

  6、经营范围:加工、产销:洗涤用品、日用化工原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机电设备安装和维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广东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100.00%的股权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9、广东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丽臣奥威、广东奥威在工商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长沙银行等银行申请增加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及子公司拟就增加申请银行授信及向其他融资机构融资事项等提供担保,合计增加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旨在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融资的需要,以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加强公司担保行为的计划性和合理性。本次被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财务风险均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各子公司均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涉及其他股东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有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融资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亦不存在侵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和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通过《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18,247.41万元,均为公司对丽臣奥威的担保,担保余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03%。

  本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七、备查文件

  1、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1218         证券简称:丽臣实业        公告编号:2022-049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丽奥科技有限公司绿色液体洗涤剂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用于新增募集资金项目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二期项目。本次变更项目涉及的募集资金17,372.08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18.55%。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77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5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45.51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02,397.5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影响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669.99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9月3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441C000663号),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了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广东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15万吨绿色表面活性剂项目”和“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8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材料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新增募投项目“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项目(一期)”。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综合考虑行业发展态势、市场环境变化、公司实际情况及战略发展规划等因素,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集资金投资回报,公司本次拟调整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丽奥科技有限公司绿色液体洗涤剂生产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丽奥科技绿色液体洗涤剂生产线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变更用于新项目“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项目(二期)”(以下简称“上海奥威25万吨表面活性剂项目(二期)”)的建设。

  本次调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通过招拍挂形式于上海市金山第二工业区摘牌取得79.9亩土地,用于投资建设上海奥威年产25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该项目总投资金额为5亿元,分两期完成建设。本次新增募投项目为“上海奥威25万吨表面活性剂项目(二期)”,计划投资21,000.00万元,其中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17,372.08万元。投资总额与拟投入募集资金之间的差额,公司将以自筹资金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后,将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扩增公司主营业务产能规模。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原募投项目“丽奥科技绿色液体洗涤剂生产线项目”由全资子公司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丽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奥科技”)实施,原计划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17,372.08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等建设投资共15,106.9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投资1,124.33万元。项目计划建设期为12个月,拟于募集资金到位后的12个月完成建设。

  截至2022年8月30日,“丽奥科技绿色液体洗涤剂生产线项目”尚未实际发生投资,未使用的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闲置的资金经批准用于银行保本型理财。

  (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近年来洗涤用品市场需求发生较大变化,2021年国内合成洗涤剂全年产量1,037.7万t,同比下降7.2%。随着市场需求变化,公司现有产能已能满足当前生产经营需要。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变化、投资成本及效益等因素,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扩增公司表面活性剂产能和市场竞争力,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丽奥科技绿色液体洗涤剂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变更用于“上海奥威25万吨表面活性剂项目(二期)”建设。

  四、新增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1、项目基本信息

  新增募投项目名称:年产25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项目(二期)

  项目实施主体: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上海市金山区第二工业区

  项目投资总额:二期项目投资总额为21,000.00万元(一期项目投资总额为29,000.00万元,两期合计投资总额50,000.00万元)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二期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及运营配套基础设施的建筑与装修,建筑装修面积共11,779.38平方米,达产产能为年产13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

  2、项目投资计划与经济效益

  二期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21,00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0,202.67万元,包含工程费用19,330.9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83.31万元,预备费588.4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投资797.33万元,计划建设期为12个月。二期项目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7,372.08万元,剩余资金将以自筹资金投入。

  二期项目完全建成达产后,上海奥威将新增年产13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产能。项目建成后预计产生良好的项目收益,经综合测算,本项目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8.80%,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包含建设期)为6.72年。

  3、项目备案和批准情况

  “上海奥威25万吨表面活性剂项目”已于2021年11月24日取得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111-310116-07-02-173798),于2022年2月27日取得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及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联合评审意见,同意项目开展各项前期工作,其他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二)项目必要性分析

  1、进一步提高产品品质,巩固公司在行业的优势地位

  目前,公司及其子公司已成为国内领先的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供应商之一。本项目二期工程将进一步扩大公司AES、磺酸、K12等阴离子产品产能,解决现有产能瓶颈,同时新增两性表面活性剂K12和非离子氨基酸类表面活性剂,从而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提高产品品质;同时,本项目生产产品为绿色化表面活性剂产品,将有效完成公司现有产品结构的调整与优化,配合下游客户的未来扩产规划,未来将可能拓展到洗衣凝珠、洗碗机洗涤剂等新产品的开发与生产领域,提高客户粘性,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主营业务规模和综合竞争实力,巩固和提升公司在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行业的优势地位。因此,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产品品质,巩固和提升公司在行业的优势地位。

  2、提升公司产能,满足稳定增长的市场需求

  近年来,公司凭借优秀的产品质量和完善的营销体系,使得表面活性剂产品产销两旺,生产规模不断扩大,但受制于场地与生产设备投入,现有产能已经无法满足市场对表面活性剂产品及下游合成洗涤剂需求稳定的增长趋势,产能不足与市场需求稳步提高的矛盾日趋激烈。

  随着国内表面活性剂及下游合成洗涤剂市场的稳定增长,以及公司在该市场的开拓,使得公司的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产品需求旺盛。因此,解决公司目前产能不足是公司业务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本项目通过扩大生产场地、增加生产设备来扩大公司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产品产能,解决现有产能瓶颈,提升供货效率,从而缓解场地与设备工艺等对公司业务发展的限制。

  3、完善华东基地建设,优化区域布局,扩大公司影响能力

  大宗化工产品具有一定的区域销售半径,核心区位的把握是表面活性剂生产企业打通市场之要厄。由于经济发展、资源环境等因素,我国表面活性剂和洗涤用品市场主要集中在华南和华东地区。此外,表面活性剂上游核心原料脂肪醇、烷基苯厂商主要聚集于华东地区,因此,华东基地兼具上下游区位优势及国际出口区位优势。

  本项目在上海基地扩建表面活性剂生产线,实现原料地、销售地生产,有利于降低原料成本及产品销售物流成本,优化区域业务布局,提升供货效率及产品销售影响力,并一定程度上辐射北方市场。此外,上海基地具备较强的出口优势,能够进一步提高公司外贸交易之效率,为公司扩展国际业务奠定坚实的基础。

  4、适应行业发展趋势,优化产品结构

  公司表面活性剂的主要应用领域为洗涤用品。消费者对洗涤用品使用体验的要求日渐提高,这就要求所采用的表面活性剂应具有温和的性能;同时,随着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要求所采用的表面活性剂应具有易于生物降解等性能。在这一趋势的引导下,行业未来将着重加强性能温和、生物降解性好的表面活性剂的开发和应用,加强以可再生资源为原料的表面活性剂的研究、开发和应用。由于天然油脂基表面活性剂的原料来源于自然界的可再生资源,生物降解性好,对皮肤刺激性小,有优良的物化性能,因此未来天然油脂基表面活性剂的供给占比将逐步增加,传统石油基表面活性剂产品供给占比将有所下降。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可以在原有的表面活性剂系列产品的基础上,新增K12、APG、氨基酸类表面活性剂产品,扩大绿色表面活性剂产品产能,进一步优化主营产品结构,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三)项目可行性分析

  1、绿色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市场空间广阔

  在我国社会不断进步、各行业迅速发展的现状下,与此同时,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大大提升,这些良好的变化直接影响着人们的日常生活,推动了居民的消费升级,更多得追求安全、环保的消费品。在这样优越的客观环境下,绿色洗涤用品及表面活性剂等相关行业相继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发展。在过去几十年的行业发展过程中,绿色产品的概念已经深入人心。政府和行业部门出台多项政策积极鼓励企业利用天然可再生资源开发的绿色原料的应用,采用安全、环保型表面活性剂和助剂,开发浓缩、节水、环保、安全的绿色洗涤用品。由此我国绿色洗涤用品行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各种绿色洗涤剂如洗衣凝珠、洗碗机洗涤剂、孕婴童洗涤剂、消臭/防臭概念、运动洗涤剂等绿色、安全的专用洗涤剂产品相继出现。

  未来原料天然、无毒、无害,产品性能良好、对人体温和、生态毒性小、有害物质含量少,制备工艺能耗低、污染小的绿色表面活性剂将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目前发展较好的AES、CAB、APG等已经工艺成熟,正在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将来也会持续发展。醇醚羧酸盐及氨基酸类表面活性剂等受合成工艺与价格等方面的影响,发展缓慢,但是已有很多公司在生产,且在产品中也有较好的应用。任何产品的发展都要有一定的时间,正如AES的发展也是经历了氯磺酸、发烟硫酸磺化到现在的三氧化硫工艺一样,有发展潜力的表面活性剂合成工艺最终会得到优化,应用会得到推广。综上所述,绿色洗涤用品行业的发展为绿色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产品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

  2、公司技术研发实力雄厚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保障

  公司从成立之初就非常重视技术的研发与积累,始终视技术研发为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命脉,一贯重视对产品的研发,鼓励技术创新,重视新技术、新工艺的引进,以及试验检测能力的提升。同时,持续搭建研发平台及构建产学研团队,不断强化科技创新工作,在关键技术攻关、新产品研制、标准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较大成果,奠定了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

  经过多年的技术沉淀,公司在积极推动技术引进的同时,依托专业化的人才队伍,在长期的研发和生产实践中实现了多项关键技术的自主创新,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技术创新包括过程控制技术、产品质量控制技术、二噁烷控制技术、磺酸类产品色泽控制等多项核心技术。截至目前,公司已拥有自主专利共137项,其中发明专利33项,实用新型专利104项。此外,与宝洁、安利、利洁时、强生等跨国公司及蓝月亮、立白等国内知名大型日化企业建立了多年持久的合作关系,国外洗涤用品企业的高质量标准体系推动了公司技术研发实力的进步,从而带动国内的质量标准体系的升级。

  3、公司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有效的保障了产品的品质

  公司作为国内大型表面活性剂及洗涤用品专业生产企业,特别注重全面质量管理,为不断满足客户的要求、提高客户满意度,同时为了节约生产成本、减少不良浪费、降低不合格率、提升产品质量,已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和品质保证控制体系。公司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的运用,促使公司的质量方针与目标得到深入的贯彻和实施。公司定期和不定期开展质量体系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及时纠正解决体系运行中出现的问题,保证了质量体系不断完善和持续有效,形成了企业自我完善的质量机制。

  公司拥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强大的质量保证能力,通过了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获得了“质量体系运行优秀企业”奖、“质量体系巅峰奖”、“质量信用A级”等荣誉。公司人员自上到下都具备非常强的执行力,确保对生产过程各个关键点的控制,确保产品质量控制体系顺利有效运行。公司多年的产品生产经验和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了产品的品质,为本项目的建设奠定了体系基础,为项目达到预期目标提供了保障,是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基础。

  4、稳定的客户资源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了稳定的支撑

  公司始终坚持“韬光养晦管理务实创新,提高素养员工知书达礼”的经营理念,发挥和扩大表面活性剂规模、研发技术、产品品质、客户资源等综合能力在行业中的领先优势。凭借过硬的产品质量、系统化的解决方案、良好的售后服务及企业形象,积累了一大批稳定的客户资源。

  目前公司已与国内外众多知名日化企业:如宝洁、高露洁、安利、强生、完美、雅芳、美日洁宝、纳爱斯、立白、澳雪、隆力奇、蓝月亮、拉芳、霸王、名臣、两面针、上海家化、美乐家、白猫、威莱、利洁时、雅倩等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2006年获湖南省技术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质量体系运行优秀企业”奖,2008年被宝洁公司授予“质量体系巅峰奖”,2010年又被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评定为“质量信用A级”。公司连续多年荣获“湖南省纳税信用A级单位”,2012年12月31日公司“奥威”商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上海奥威亦获得了“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多项荣誉资质。因此,基于多年的行业耕耘和在行业的影响力,公司及子公司上海奥威已建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并获得稳定的客户资源,其产品在国内市场占有率处于行业前列,从而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保证和强大支撑。

  (四)本次项目的主要风险及控制措施

  1、市场风险

  本次项目投产后,公司表面活性剂产品的生产能力将大幅提升,该项目投产后,能否顺利开拓市场并消化新增产能,将直接影响到项目投资的收益。尽管公司已对本投资项目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可行性认证,对该项目的市场、技术、财务等影响进行了详细的预测分析,但如果后期市场情况发生不可预见的变化,或者公司不能有效开拓新市场,将存在产能扩大而导致的销售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应对措施:①对市场形势和客户需求状况进行及时跟踪分析,建立系统明确的销售目标;根据目标方案分派具体的执行人员严格组织实施,严格控制销售风险;②立足于既有产品及营销网络,以稳健的步伐扩张营销网络,不断改进客户服务,进一步巩固并提高公司既有产品与服务的市场份额;③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加快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进程。

  2、产品质量风险

  本项目将新招一批生产员工,如何保证产能扩增情况下各种产品的质量是本项目面临的另一重要风险。面对这一风险,公司从研发和生产两方面入手,通过严谨的研发过程和规范的生产管理,确保公司产品的品质。

  研发方面,公司研发部门按照产品研发要求开展研发工作,严格把控每一环节,从源头上确保公司产品的高品质。生产方面,建立了完善健全的生产管理制度,公司设有质量管理部门,具体负责产品质量管理工作,制定了明确的产品质量目标和全面的生产管理规范和质量管理规范。此外,公司同时对原料采购、生产、运输、存储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管理。

  3、管理经营风险

  本项目实施后,公司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公司规模的扩大、产品种类的增多将对公司管理在管理制度、资源整合、研发管理、市场开拓、资本运作等多方面提出更高要求。如果公司管理层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公司规模的较大扩张,那么公司将面临管理经营风险。

  公司最近几年发展较快,公司规模不断扩大。与此同时,公司建立起了完善的管理体系,形成了自己的企业文化,有效保障公司快速发展。未来,公司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对公司管理能力、营销能力、研发生产能力的要求也进一步提高,公司计划通过深化制度建设,合理安排内部机构,培养员工主人翁意识和企业责任感。同时,公司将引进一批经验丰富、适合公司企业文化的中高层管理人员,从管理、研发、生产、市场等各方面整体提升公司经营管理能力,确保项目能顺利运行。

  4、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拥有一个高素质高能力的技术团队,拥有较强的专业能力,为公司产品在市场上的地位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但是随着企业间和地区间人才竞争的日趋激烈,人才流动可能性增加。如果发生技术骨干人员流失现象,将会对公司可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为保持研发队伍和技术人才的稳定性,公司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主要包括:①制订完善的绩效考核制度,根据绩效提升技术人员薪酬,以薪酬留人;②公司积极创造良好的企业文化,形成以人为本的企业经营理念,以快乐工作和良好的工作氛围留人;③积极给予技术人员培训和学习教育,以发展留人;④公司吸收核心技术人员成为公司股东,以激励留人。

  五、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丽奥科技绿色液体洗涤剂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变更用于投资“上海奥威25万吨表面活性剂项目(二期)”,有利于优化公司的产能布局,增加华东地区产能规模,增强对华东地区和国外客户的服务能力,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规划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六、公司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丽奥科技绿色液体洗涤剂生产线项目”的募集资金17,372.08万元调整用于投资“上海奥威25万吨表面活性剂项目(二期)”。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规划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原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了相关审议及决策程序,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事项。

  本次《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尚需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我们一致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相关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相关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审议通过。

  七、备查文件

  1、《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5、《上海奥威25万吨表面活性剂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

  6、《上海奥威25万吨表面活性剂项目备案证》

  7、《上海奥威25万吨表面活性剂项目两高评审批复》

  特此公告。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1218         证券简称:丽臣实业        公告编号:2022-050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本次会议”),详见公司2022年8月31日披露的《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2022年8月30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和《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9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9月15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8日(星期四)

  (七)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长沙市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社塘路399号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九楼报告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的议案:

  1、《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等相关公告。

  (三)注意事项

  1、全体社会公众股股东既可参加现场投票,也可通过互联网参加网络投票;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

  3、上述登记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二)登记时间:2022年9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送达)。

  (三)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长沙市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社塘路399号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沙市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社塘路399号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410100

  联系人:刘曾辉

  电话:0731-82115109

  传真:0731-82115109

  电子邮箱:hunanlichen1@hnresun.com

  2、会期半天,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登记表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218

  2、投票简称:丽臣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受托人名称:              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

  持有股数:                股东代码: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表决: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备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请加盖骑缝章)。

  附件三: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2年9月8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1218)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持有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记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股东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券代码:001218           证券简称:丽臣实业             公告编号:202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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