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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3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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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88005                                公司简称:容百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中说明了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白厚善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7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容百科技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8月30日以现场及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及《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31日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容百科技”、“公司”或“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容百科技进行持续督导,并出具2022年半年度(以下简称“本报告期”)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二、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锂电池正极材料企业的关键核心竞争力在于产品的研发创新能力及制造工艺技术。动力型锂电池及正极材料的技术更新速度较快,且锂电池正极材料的应用市场对产品性能、品质要求极其严格,持续保持高素质的技术团队、研发并制造具有行业竞争力的高附加值产品,对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公司十分重视对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以保证各项研发工作的有效组织和成功实施,但未来仍可能会面临行业竞争所带来的核心技术泄密、技术人员流失风险。公司已经对核心技术建立了相应的保密制度和工作岗位隔离制度,对专有技术资料信息严格监管,与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签订了技术保密协议。但如果出现技术人员流失,公司存在技术泄密的风险,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同时,如果未来动力电池及正极材料的核心技术有了突破性进展,而公司不能始终保持行业领先的新技术和新产品开发水平并持续进步,将对公司的市场地位和核心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原材料供应及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所生产的三元正极材料上游主要为前驱体和锂盐,前驱体上游原材料为镍盐、钴盐、锰盐,原材料成本占三元正极材料总生产成本的比重较高,尽管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原材料采购管理体系、战略供应商合作关系,但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突发性事件、原材料(如金属盐等)市场价格大幅波动等仍有可能对原材料供应及价格产生不利影响,影响公司产品交付,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或原材料价格大幅增长,使得终端主要客户业绩持续受到重大不利变动,减少正极材料相关产品的采购,从而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较大影响。

  (三)产能扩张及利用率不足的风险

  基于行业高速增长的预期及下游客户的合作情况,公司快速扩张产能规模。尽管项目已经过充分、科学缜密的论证,且公司已掌握实施项目的生产工艺和技术,同时加强了人才储备与培训等工作,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外部市场环境变化、项目施工管理不善、项目进度拖延、项目建成产能利用率不足等风险,继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快速增长带来的管理风险

  近年来,随着公司产能加速扩张,跨国多基地运营涉及组织架构日益庞大、管理链条逐步延长,公司总体管理难度逐步增加,如公司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公司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及时调整、完善,公司将面临因管理控制不当遭受损失的风险。

  (五)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发展,三元正极材料作为动力电池的关键原材料,吸引大量新企业的加入,同时,现有三元正极材料企业纷纷扩充产能,行业竞争日益激烈,生产企业开始逐步分化,龙头企业的市场份额不断提升。如果公司不能在技术、成本、品牌等方面继续保持竞争优势,将会对公司的市场份额、毛利率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海外业务开展的风险

  公司境外经营可能面临多种风险,从而对公司境外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带来不利影响,包括但不限于疫情、罢工等导致生产或供应中断;当地宏观经济出现大幅波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当地的劳工、税收、进出口、投资、外汇、环境等相关法规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当地政府外交政策出现不利变化等。尽管公司在韩国投资经营多年,拥有较为丰富的境外投资管理经验和人才储备,但韩国的政治环境、经济状况、法律体系等与中国存在一定差异,仍不排除项目建设及后期运营过程中,面临当地相关政策变动等带来的潜在经营风险,若韩国当地的投资、税收、进出口、土地管理、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变化,海外建设项目将面临无法在计划时间内建设完成的风险,进而影响建设项目的投资收益。

  三、重大违规事项

  无。

  四、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主要会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或审阅。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或审阅。

  上述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新能源行业持续快速发展,下游需求旺盛,公司订单量保持高速增长态势。随着公司新建产能逐步释放,产销量较上年同期实现大幅增长,叠加售价提升,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21.62%。

  2、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持续加强供应链建设及提升生产运营能力,实现盈利能力提升,扣非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173.43%,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等主要财务指标较上年均有大幅增长。

  3、报告期内,公司产销量保持高速增长态势,应收应付规模扩大,为满足日常经营需求,公司加大备货,同时加快湖北、贵州、韩国三大正极制造基地以及浙江临山高镍前驱体项目扩建,总资产较上年末增长53.51%。

  4、公司的销售回款方式以银行承兑汇票回款为主,公司根据现金需求及资金成本状况,对应收票据贴现进行管理。报告期内,由于加强票据贴现管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727.65%。

  五、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基于行业经验及前瞻性的市场判断,公司提前布局高镍三元正极材料的产品研发及产业化,产品技术与生产规模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公司主要产品三元正极材料是新能源汽车产业中动力电池的核心关键材料,直接决定了动力电池的能量密度、循环寿命、安全性及产品成本。经过多年的积累与探索,公司在研发技术实力、产品质量、工程技术和客户服务等方面均形成了较强的行业竞争优势。

  公司高镍产品主要客户已涵盖宁德时代、孚能科技、蜂巢能源、SKOn、亿纬锂能等国内外知名锂离子电池厂商,作为宁德时代、孚能科技等高镍正极的主供应商,公司高镍产品实现导入国际主流客户供应体系,目前已在全球范围内率先大规模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

  2022年上半年度,公司继续深耕正极材料领域,开展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持续保持原有竞争优势。

  综上所示,2022年上半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六、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30,655.4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65%,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同期有大幅增长,主要系公司进一步充实研发团队、加大研发投入、持续加强开展研发活动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在中央研究院及相关事业部内进行了集成产品开发理念的全面推广,研究院与公司各部门的工作协同得到优化,组织架构更合理化,并规划了华中区新能源技术研究院等区域研发中心。为提高电芯及材料检测分析能力,公司开展电池化学研究业务,在正极、前驱体等检测及电化学机理研究方面加大投入;针对新能源产业链条快速发展,成立市场分析业务部门,收集分析行业信息,并作为研发技术提升的方向依据,有力地支持了公司材料开发及量产导入速度,显著提高了公司研发实力。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申请专利108项(均为自主研发),专利内容涉及尖晶石镍锰、富锂锰基、固态电池材料等前沿技术,高镍8系、9系三元前驱体和正极材料等重点产品,以及正极材料的回收方法,并在生产设备和产线设计上进行了专利布局。

  七、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162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6.6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9,79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8,385.30万元(其中发行费用7,910.66万元,税款474.64万元,税款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后的募集资金为111,404.7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16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1,779.0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10,100.2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222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2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8,105.40万元,2022年半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84.57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75,238.75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324.03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42,185.5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185.57万元,银行理财产品及存款余额为40,000.00万元。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2、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进行现金管理合计40,000.00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是否赎回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持股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保荐代表人:   

  韩斐冲    董瑞超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6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8月30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及《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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