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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3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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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22-052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8月19日以书面、邮件、电话通知相结合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2年8月29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第三会议室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龚神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细内容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向子公司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 2022-054号公告。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22-053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8月19日以书面、邮件、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2年8月29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第三会议室,以现场、视频参会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召集人程晨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等事项;该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做出本决议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22-054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子公司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汇纸业”)之全资子公司香港博丰控股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博丰”)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博汇”)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165,274,000美元(按1美元兑换6.74元人民币汇率折合人民币1,113,946,760元)。

  ● 本次增资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增资完成后,江苏博汇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720,000,000元变更为2,833,946,760元(以最终工商登记为准),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一、增资事项情况概述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香港博丰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博汇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165,274,000美元(按1美元兑换6.74元人民币汇率折合人民币1,113,946,760元),增资完成后,江苏博汇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720,000,000元变更为2,833,946,760元(以最终工商登记为准),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2022-052号公告。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香港博丰控股国际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4月8日;

  注册资本:5万美元;

  注册地址:FLAT/RM603 6/F HARBOUR CRYSTAL CENTRE 100 GRANVILLE ROAD TSIM SHA TSUI KL;

  法定代表人:龚神佑;

  主要业务:各类造纸,化工产品及其原材料的采购,销售,贸易,对外投资。

  股权结构:公司原持有香港博丰42%的股权,江苏博汇持有香港博丰58%的股权,目前公司已与江苏博汇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江苏博汇将其所持香港博丰58%的股权转让给公司,相关变更登记手续正在办理中。

  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三、被增资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10月11日;

  注册资本:172,000万元;

  注册地址:盐城市大丰区港区造纸园区环港东路东侧、四级航道北侧4幢;

  法定代表人:刘继春;

  主要业务:包装纸板(限涂布白卡纸)制造;纸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从事公司自身造纸生产项目预备期内的服务(法律、法规规定须取得许可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纸浆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江苏博汇100%股权。

  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本次增资后,江苏博汇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720,000,000元变更为2,833,946,760元(以最终工商登记为准),股东方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四、增资协议主要内容

  第一条  有关各方

  1、甲方:BOFENG GROUP HOLDINGS (HK) LIMITED(香港博丰控股国际有限公司)。

  2、乙方: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3、目标公司: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

  第二条  审批与认可

  此次甲乙双方对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的增资扩股的各项事宜,应当分别获得甲乙双方权力机构的批准。

  第三条  增资扩股的具体事项

  甲方以货币方式分期向目标公司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增资共计165,274,000美元,按1美元兑换6.74元人民币汇率折合人民币1,113,946,760元,前述1,113,946,760元人民币作为目标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第四条  增资扩股后的注册资本与股权结构

  1、在完成上述增资扩股后,目标公司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720,000,000元变更为2,833,946,760元。

  2、在完成上述增资扩股后,甲方持有目标方公司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39.31%的股权,乙方持有目标公司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60.69%的股权。

  第五条  有关手续办理

  为保证目标公司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的正常经营,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成立并生效后,目标公司即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报,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一条   协议文本及协议生效

  本协议壹式陆份,甲乙双方、目标公司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盖章且经乙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成立并生效。

  五、本次增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本次增资事项有利于公司优化内部结构,推进业务发展。增资事项完成后,公司仍直接或间接持有江苏博汇100%股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动,不会对公司的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增资事项的风险提示

  (一)本次增资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博丰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博汇的增资,风险可控。

  (二)政府产业政策的调整、市场供需的变化等因素的影响,都会对子公司的运营结果产生较大影响,能否取得预期的效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公司将通过日益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并强化执行、监督,进一步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积极防范和应对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公司代码:600966                                        公司简称:博汇纸业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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