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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3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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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http://www.hkexnews.hk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

  ■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1月25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向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洛玻集团洛阳龙海电子玻璃有限公司、洛玻集团龙门玻璃有限责任公司及蚌埠中建材信息显示材料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包括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的议案》。报告期,公司已完成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剥离原有的全部信息显示玻璃板块相关业务,以集中资源聚焦新能源材料核心业务发展。

  2022年4月29日及2022年6月2日,公司与凯盛科技集团签署两份《股权托管协议》,分别托管了凯盛科技集团持有的成都中建材55%股权、瑞昌中建材45%股权及凯盛光伏60%股权。后续,公司拟根据新能源材料战略布局需要,适时收购前述标的公司的股权,扩大业务规模,延伸产业链,提升发展空间。

  证券代码:600876       证券简称:洛阳玻璃       编号:临2022-036号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议召开情况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四次监事会会议于2022年8月30日以现场出席、网络视频出席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焦佳嘉女士主持,应到监事6人,实到监事6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管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76        证券简称:洛阳玻璃       编号:临2022-037号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2年第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延长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 万元(含7,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延长期限自前次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结束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使用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104号”文《关于核准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7,134,531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999,999,993.29元。本次非公开发行保荐承销费用含增值税金额人民币15,999,999.95元,扣除此项保荐承销费用含增值税金额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983,999,993.34元。

  截至2022年6月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专户余额如下:

  ■

  二、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1年9月1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2021年第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低风险投资产品。现金管理规模不超过65,000万元(含65,000万元),现金管理期限自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协定存款)收到理财收益3,282,074.68元。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对目前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具体如下:

  1、现金管理规模不超过7,000 万元(含7,000 万元);现金管理期限自前次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结束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使用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3、董事会授权公司执行总裁在投资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四、现金管理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品种,严格履行审议审核程序。

  2、公司财务部将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财务部的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产品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在确保募投项目资金正常使用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投入,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通过适度、低风险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并能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资金正常使用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投入。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购买理财产品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次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无异议。

  特此公告。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76       证券简称:洛阳玻璃        编号:临2022-035号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8月30日以现场出席、网络视频出席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延长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 万元(含7,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延长期限自前次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结束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使用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执行总裁在上述投资额度及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有关详情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有关详情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有关详情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谢军、马炎、刘宇权、陶立纲、张冲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公司代码:600876                      公司简称:洛阳玻璃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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