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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3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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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ST红太阳                公告编号:2022-077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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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为实现优势互补、与强共舞,加快推进安徽红太阳生物化学有限公司(简称“安徽生化”)“三大”绿色农药产业链项目建成投产,南京红太阳农村云商有限公司(简称“农村云商”)与赣州秉丰一号产业发展基金中心(有限合伙)(简称“秉丰基金”)于2022年3月16日签订协议,农村云商将持有的安徽生化49%股权转让给秉丰基金,转让价格为人民币95,556,644.68元。该股权转让已于2022年3月31日办理完毕过户登记。

  安徽生化注册资本36800万元,目前尚处于项目建设阶段。经审计:安徽生化2020年度净利润-632.97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35,536.27万元,净资产22,447.05万元;安徽生化2021年度净利润-2,943.81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32,019.09万元,净资产19,503.24万元。

  2、因安徽瑞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安徽瑞邦”)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简称“建行马鞍山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马鞍山中院”)于2022年2 月22日作出执行裁定,裁定拍卖公司持有安徽瑞邦100%股权以清偿债务,并于2022年3月25日10时起至2022年3月26日 10:0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马鞍山中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江西海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26日以 214,909,380元的最高价竞得。根据马鞍山中院裁定[(2022)皖 05恢执15号之一],公司持有的安徽瑞邦100%股权归江西海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所有,股权所有权自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安徽瑞邦100%股权已于2022年4月15日过户登记至江西海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名下。(详见公司于巨潮网披露公告:2022-025、2022-038)

  安徽瑞邦注册资本26800万元,经审计:安徽瑞邦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9,872.09万元,净利润832.87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53,771.93万元,净资产22,912.41万元;安徽瑞邦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6,877.47万元,净利润1,201.18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50,250.60万元,净资产24,129.98万元。

  3、关于公司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相关事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事项及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系列相关公告。

  5、公司于2020年7月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沪证专调查字2020084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目前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将继续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系列相关公告。

  6、关于控股股东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重整的相关事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7、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被质押、冻结、减持、融资融券等相关事项及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系列相关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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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8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25日以书面、邮件或通讯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会议材料同时提交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审阅。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董事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的要求,本人作为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保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但因公司于2020年7月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沪证专调查字2020084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目前,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将继续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基于上述情况,本人尚无法判断该事项对公司可能会产生的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和《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30日

  ■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8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25日以书面、邮件或通讯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证券法》的要求,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进行审核后,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出具本意见前,公司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监事会保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但因公司于2020年7月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沪证专调查字2020084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目前,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将继续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基于上述情况,公司监事会尚无法判断该事项对公司可能会产生的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和《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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