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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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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153,503,893股,募集资金总额13.80亿元,股份总数由763,461,517股变更为916,965,410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1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8月26日,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2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七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人;反对0人;弃权0人。

  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人;反对0人;弃权0人。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7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

  (四)审议通过《关于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罗开全、郑英军、卫凯、李彦波予以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增加委托贷款额度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及子公司向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增加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委托贷款额度,额度有效期两年,利率按双方协定利率执行但不超过市场利率,具体贷款时间、金额和期限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办理。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罗开全、郑英军、卫凯、李彦波予以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向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增加委托贷款额度的情况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

  (六)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同意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1.60亿元,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内容为公司向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采购原材料。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罗开全、郑英军、卫凯、李彦波予以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情况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

  (七)审议通过《关于上海亚大汽车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设立亚大墨西哥公司项目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亚大汽车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简称“上海亚大汽车”)出资346.50万美元全资设立亚大(香港)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亚大(香港)”),再由亚大(香港)和上海亚大汽车共同出资350万美元设立墨西哥亚大汽车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其中:亚大(香港)出资346.50万美元,持股99%;上海亚大汽车出资3.50万美元,持股1%。

  墨西哥亚大汽车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注册资金由上海亚大汽车自筹解决;经营地址位于墨西哥普埃布拉Santa工业园;经营范围包括开发、生产汽车用工程塑料零部件及总成,销售公司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

  表决结果:同意7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次设立上海亚大汽车墨西哥子公司,是顺应汽车零部件全球化供应趋势,提升公司汽车管路业务发展空间的需要,有利于公司获得全球平台项目竞标资质,实现国内外市场资源有效协同,开拓北美市场,打造车辆管路系统供应领域的全球供应商,加强与主机厂的全球同步设计能力,提升国际竞争力。

  公司通过对墨西哥当地社会环境、法律环境、劳动用工、产品市场等多方面情况进行充分调研,提出相关风险的应对措施,积极降低项目运营可能面对的风险。

  (八)审议通过《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人;反对0人;弃权0人。

  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2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8月26日,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22日以电话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工作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讨论表决,一致同意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二)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前述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表决结果: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四)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因业务规模较上年度增加,原材料采购需求增加导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增加,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业务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表决结果: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五)关于向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增加不超过2亿元的委托贷款额度,额度有效期两年,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协商确定但不超过市场利率,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4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增加委托贷款额度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凌云集团”)及其子公司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的委托贷款额度。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公司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向凌云集团及其子公司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的委托贷款额度,目前该额度已全部使用。根据公司资金状况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本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凌云集团及其子公司申请增加不超过20,000万元的委托贷款额度。

  凌云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向凌云集团及其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委托贷款的金融机构为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已签署相关金融服务协议,并按规定进行了对外披露。

  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前述交易均已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

  住所:河北省涿州市松林店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开全

  注册资本:24,450万元

  经营范围:汽车、摩托车零部件、塑料管道及相关设备、高压电器设备零部件制造;机加工;集团内部能源管理(只限分支机构经营);房租租赁(只限自有房屋);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凌云集团资产总额2,248,968万元、资产净额732,415万元、营业收入2,182,366万元、净利润60,025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2022年6月30日,凌云集团资产总额2,349,189万元、资产净额857,911万元、营业收入1,082,838万元、净利润33,845万元(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经协商,2022年本公司拟通过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凌云集团及其子公司申请增加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委托贷款额度,额度有效期两年,利率按双方协定利率执行但不超过市场利率,具体贷款时间、金额和期限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办理。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委托贷款关联交易目的是为满足本公司及子公司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利率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不超过市场利率,且无需本公司提供担保。本次委托贷款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不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增加委托贷款额度的议案》。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七名,全部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关联董事罗开全、郑英军、卫凯、李彦波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该项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已经过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向关联方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额度,有利于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自愿、合理的交易原则,程序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向关联方申请委托贷款额度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不超过2亿元的委托贷款额度,额度有效期两年。

  六、备查文件

  1、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7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9月28日(星期三)下午 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2年09月21日(星期三) 至09月27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nfo@lygf.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8月30日发布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09月28日 下午 15:00-16:00举行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9月28日 下午 15:00-16: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罗开全

  总经理:郑英军

  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李超

  独立董事:马朝松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09月28日 下午 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09月21日(星期三) 至09月27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nfo@lygf.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机构:证券事务办公室

  电话:0312-3951002

  邮箱:info@lygf.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3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0号)文件,公司向包括公司股东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内的9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153,503,893股,发行价格为8.9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379,999,998.0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3,614,160.99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366,385,837.08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3月7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G10154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使用计划及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保证不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决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的预计进度,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前述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降低财务费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凌云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凌云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备查文件

  4、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5、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6、 独立董事意见;

  7、 保荐机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5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拟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市场经营持续稳定运行,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业务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8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罗开全、郑英军、卫凯、李彦波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该项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过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属于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会导致公司业务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增加1.60亿元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2年5月17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预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714,217万元。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308,851万元,未超出预计金额。公司2022年上半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兵器集团”)附属企业中国兵工物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原材料采购交易16,000万元,属于向兵器集团及其附属企业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公司名称: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兵器集团”)

  关联关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46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石泉

  注册资本:3,830,000万元

  经营范围:坦克装甲车辆、火炮、火箭炮、火箭弹、导弹、炮弹、枪弹、炸弹、航空炸弹、深水炸弹、引信、火工品、火炸药、推进剂、战斗部、火控指控设备、单兵武器、民用枪支弹药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国有资产投资及经营管理;夜视器材、光学产品、电子与光电子产品、工程爆破与防化器材及模拟训练器材、车辆、仪器仪表、消防器材、环保设备、工程与建筑机械、信息与通讯设备、化工材料(危险品除外)、金属与非金属材料及其制品、工程建筑材料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设备维修;民用爆破器材企业的投资管理;货物仓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监理;设备安装;国内展览;种殖业、养殖业经营;农副产品深加工;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工业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

  2、公司名称:中国兵工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10号院

  成立日期:1987年08月09日

  法定代表人:白长治

  注册资本:217,336.78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汽油、煤油、柴油批发业务;经营危险化学品(许可范围以许可证为准,有效期至2024年11月10日);住宿;销售棉花、金属矿石、金属材料、重油、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建筑材料、铁矿石及木材、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汽车、煤炭、稀贵金属、石脑油、燃料油、五金交电、针纺织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体育用品、服装、百货、皮革及制品、文教用具、纸、纸制品、食品、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进出口业务;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信息服务;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摩托车的维修及租赁;仓储;货运代理;道路货物运输;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招标代理业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中介服务;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物业管理;产品设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住宿、道路货物运输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

  中国兵工物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兵器集团的附属企业,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向兵器集团及其附属企业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原材料采购),预计新增金额为16,000万元,增加后该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变更为24,000万元,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合计金额变更为730,217万元。

  新增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定价,定价原则公允,公平合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因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业务规模较上年度增加,原材料采购需求增加,公司拟增加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的预计金额。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市场经营持续稳定运行,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业务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三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6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0号)文件,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包括公司股东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内的9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153,503,893股,发行价格为8.9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379,999,998.0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3,614,160.99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366,385,837.08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3月7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G10154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二、《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情况和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计划增加凌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之“盐城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的实施主体,并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使用与管理。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2022年8月26日,公司及凌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及截至2022年8月2日的存储情况如下:

  ■

  三、《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凌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甲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乙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以及甲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在乙方处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483278027308。截至2022年8月2日,专户余额为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盐城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在募集资金专户内,甲方可根据实际需求将专户内的部分资金以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甲方应将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款项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不得设定质押、不可转让。甲方不得从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直接支取资金。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应当至少每半年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李书存、王建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并由甲方出具授权书。

  (五)乙方按月(每月5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六)甲方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应当及时以传真及/或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同时向甲方、乙方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甲方对丙方保荐代表人的授权由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继受享有。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十)本协议任何一方当事人违反本协议,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十一)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或三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并销户之日起失效。

  (十二)本协议一式8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公司代码:600480                                      公司简称:凌云股份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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