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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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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37        证券简称:中粮糖业    编号:2022-035号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黄晶对本次董事会第四项议案投弃权票。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全文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全文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朱来宾、陈志刚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全文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37号)。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保函的议案》。

  为节约财务费用、加强资金管理,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粮屯河伊犁新宁糖业有限公司向银行代为申请开立保函,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保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号)。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董事黄晶认为需要对相关事项进一步了解和判断,为审慎起见暂对本议案予以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2年9月15日(星期四)14时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加网络投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737        证券简称:中粮糖业    编号:2022-036号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全文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全文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37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737        证券简称:中粮糖业    编号:2022-037号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624号)核准,公司2019年3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6,972,073股,发行价为7.5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4,029,988.96元,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2,884,972.07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1,145,016.89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9年3月27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3月29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19]18883号《验资报告》。

  (二)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8,081.57万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46,595.44 万元,本报告期使用11,486.13万元,其中8640万元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846.13万元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58,081.5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7,206.55万元(包括存款利息)。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批准制定,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一次修订,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二次修订。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粮屯河伊犁新宁糖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宁糖业”)、中粮屯河新源糖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源糖业”)、中粮崇左江州糖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州糖业”)、中粮屯河北海糖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海糖业”)、控股子公司中粮崇左糖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左糖业”)、新疆四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糖业”)分别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市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团结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源县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左市江州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铁山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使用募集资金。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紧抓市场机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尽早发挥效益,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19年6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27,545.00万元。

  2019年8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27,545.0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项目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于2019年8月28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19]32553号《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2月1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终止崇左糖业技术升级改造及配套10万亩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基地建设项目及昌吉糖业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8640万元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通过。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2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部分募投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系公司甜菜糖亏损以及募投项目尚未完全完工所致。

  证券代码:600737          证券简称:中粮糖业        编号:2022-038号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

  保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粮屯河伊犁新宁糖业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 首次担保,不超过5,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1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该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糖业”或“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粮屯河伊犁新宁糖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宁糖业”)根据经营业务需要申请银行履约保函,但因自身无银行授信额度无法开立,需中粮糖业为新宁糖业代为申请。

  2022年8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保函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新宁糖业开具银行保函,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鉴于新宁糖业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该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中粮屯河伊犁新宁糖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4000230572514A

  注册资本:壹亿贰仟捌佰玖拾贰万元整

  住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宁县维吾尔玉其温镇玉其温街26号

  成立时间:2000年04月24日

  法定代表人:孙剑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饲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为准)。一般项目:饲料原料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肥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再生资源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旧货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工具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农业机械服务;农业机械租赁;农业机械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应急技术装备销售;农作物收割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热力生产和供应;饲料添加剂销售;糖料作物种植;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新宁糖业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事项:公司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新宁糖业开具银行保函,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保证期限:自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新宁糖业提供银行保函是为满足其日常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有利于新宁糖业业务正常开展。公司能够全面掌握新宁糖业的运营和管理情况,并对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后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新宁糖业代开保函是为了满足其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新宁糖业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意为其提供担保。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代为申请开立保函,是为满足其日常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有利于其业务正常开展,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担保的程序合法、合规,并能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没有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为其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130,69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05%。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737  证券简称:中粮糖业   公告编号:2022-039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9月15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号招商银行大厦20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15日

  至2022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经2022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2年8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 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 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 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地点: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时间:2022年9月14日(上午10:00-13:30,下午14:30-18:30)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 徐志萍

  3、联系电话:0991-6173332 邮箱:xuzp@cofco.com

  4、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 2 号招商银行大厦20楼

  5、邮编:830000

  特此公告。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37 证券简称:中粮糖业  编号:2022-040号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8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2年9月5日(星期一)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本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sugar@cofco.com。公司将会于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发布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上半年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9月8日下午15:00-16:00举行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将通过网络平台在线交流的方式举行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说明会”)。届时将针对公司发展的经营业绩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交流和沟通,同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8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

  (三)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 参加人员

  公司参加本次说明会的人员:董事长李明华先生,总经理吴震先生,总会计师唐强先生,董事会秘书兼总法律顾问郭顺杰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2年9月8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通过网络平台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以网络互动形式参加本次说明会,就所关心的问题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9月5日(星期一)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本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sugar@cofco.com。公司将会于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徐志萍、翟垒垒

  电话:0991-6173332、010-85631055

  邮箱:ir.sugar@cofco.com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召开业绩说明会,实际召开方式有可能会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相应微调,敬请投资者理解。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公司代码:600737                                       公司简称:中粮糖业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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