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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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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2-058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董事会无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9日发出,于2022年8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董事柯金龙委托董事柯康保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柯云峰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按照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要求,公司编制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提高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更好地反映各类固定资产的真实成本,符合目前会计准则及财政部、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同意变更相应会计估计,并按规定的施行日期执行。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2-059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监事会无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9日发出,于2022年8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智慧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认真审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后,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核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会计估计事项。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2-060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226号)核准,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1,000.00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1,5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8,500.00万元,已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235.80万元,加上发行费用中可抵扣进项税98.25万元,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8,362.4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2-11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7,768.51万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及理财产品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3,117.26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13,711.20万元。公司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各投资项目的建设。

  (二)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81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405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0,5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不含税)1,325.47万元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139,174.53万元,已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226.52万元,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8,948.0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55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89,941.71万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4,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及理财产品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427.40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17,433.71万元。公司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各投资项目的建设。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管理办法》。本公司对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于2019年4月29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康王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海珠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06月30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对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6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东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海珠支行等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有8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建成后,能扩大公司营运中心面积,整体提升在物流、办公等方面的营运能力,是公司整体经营需求的有益补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4. 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1) 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2019年6月8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已经分别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020年6月19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0,00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2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稳健型金融机构(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理财产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已经分别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022年4月26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决定拟使用不超过3.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已经分别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9年7月23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0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经分别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于2019年8月使用了18,000.00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20年7月10日将上述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0年7月13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计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经分别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于2020年7月使用了30,000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1年7月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 新零售及企业数字化升级项目

  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信息化水平,构建公司基于数字化、智能化、系统化的智慧管理体系,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2) 南宁大参林中心项目

  本项目主要作为公司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运营中心、面向公司内部提供仓储及物流配送、员工配套宿舍等,不直接产生效益,经济效益无法直接测算。本项目建成后,将提高公司在广西的运营能力、物流配送能力,为广西市场提供良好的中后台支撑体系,有利于加快公司在广西的连锁门店布局。

  (3) 汕头大参林医药产业基地项目(粤东运营中心)

  本项目主要作为公司在广东省粤东地区的运营中心、面向公司内部提供仓储及物流配送等,不直接产生效益,经济效益无法直接测算。本项目建成后,将提高公司在广东省粤东地区的运营能力、物流配送能力,为粤东市场提供良好的中后台支撑体系,有利于加快公司在粤东地区的连锁门店布局。

  (4) 南昌大参林产业基地项目(一期)

  本项目主要作为公司在江西省的运营中心、面向公司内部提供仓储及物流配送等,不直接产生效益,经济效益无法直接测算。本项目建成后,将提高公司在江西省的运营能力、物流配送能力,为江西市场提供良好的中后台支撑体系,有利于加快公司在江西地区的连锁门店布局。

  (5) 茂名大参林生产基地立库项目

  本项目面向公司内部提供仓储及物流配送等,不直接产生效益,经济效益无法直接测算。本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提高公司在广东省的物流配送能力。

  (6) 老店升级改造项目

  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将改善门店形象、提高门店辨识度,提升消费者的购物体验,对门店经营成果产生有利影响,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7) 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中的20,036.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属于非资本性支出,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4. 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1)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2020年11月23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2020年可转债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决定拟使用不超过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2个月)、保本型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已经分别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022年4月26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决定拟使用不超过3.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已经分别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1年8月27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5,0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经分别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于2021年9月使用了45,000.00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1年、2022年分别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8,000.00万元、3,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 34,000.00万元。

  四、变更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增加运营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15,000.00万元,项目预计完成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减少玉林现代饮片基地项目投资额15,000,00万元。调整后,玉林现代饮片基地项目的投资额为8,362.45万元(由于公司2019年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98,362.45万元,在募集资金使用分配时,调减玉林现代饮片基地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一)3 之说明。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根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9〕2-515号),截至2019年4月1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23,745.33万元,公司决定用本次募集资金23,745.33万元置换上述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公司于2019年8月完成了该部分资金置换。

  (二)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次发行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二)3 之说明。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2-209号),截至2020年10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5,129.89万元,公司决定用本次募集资金 15,129.89 万元置换上述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公司于2021年04月完成了该部分资金置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1.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附件1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2022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直营连锁门店建设项目预计计算期年均收入为39,097.97万元,年均可实现净利润1,160.77万元。该项目本年度已完成,新开门店整体处于亏损状态,暂未达到预计年均收益水平。2019年,项目实现销售收入17,456.08万元,实现税后利润-1,776.13万元;2020年度项目实现销售收入25,502.96万元,实现税后利润283.26万元;2021年度项目实现销售收入29,355.07万元,实现税后利润213.92万元。公司新开业的门店市场培育期一般为两至三年,在培育期,由于促销费等费用投入较大,一般会出现亏损情况;另一方面,由于筹办期间开办费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减少了新开门店开办期间的利润

  [注2]公司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本项目完全达产后年均可实现收入为60,000.00万元,年均可实现净利润2,249.48万元。2021年度项目实现销售收入9,607.59万元,实现税后利润1,104.83万元。由于玉林现代饮片基地项目仍有部分生产设备尚未完成试生产验收,待试生产验收通过后方可规模投产,该项目预计完工时间已延期到2022年12月31日

  附件2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2022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公司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本项目采取边开店、边运营的方式,建设期为3年,运营期7年。从项目建设第一年开始计算,预计计算期年均收入为196,998.90万元,年均可实现净利润5,519.44万元。目前该项目尚在建设期,新开门店整体处于亏损状态,暂未达到预计年均收益水平。2020年度项目实现销售收入27,589.20万元,实现税后利润-4,617.80万元;2021年度项目实现销售收入69,940.33万元,实现税后利润-5,922.41万元。公司新开业的门店市场培育期一般为两至三年,在培育期,由于促销费等费用投入较大,一般会出现亏损情况;另一方面,由于筹办期间开办费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减少了新开门店开办期间的利润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2-061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变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2年9月1日起执行,以现有合并报表范围单位估算,因本次对该类别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进行变更,预计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约425.70万元。

  根据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1、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随着公司近年来业务的快速发展,为提升企业生产效率和适应业务需求,公司工业中心各药厂逐步增加固定资产投入,引进更多先进耐用的生产设备并建设相应厂房车间,其中房屋建筑物采用新型建筑材料,固定资产的使用期限较预定期限有所增加。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同行业上市公司固定资产的会计政策,为了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其实际使用寿命更加接近,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以及各类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对公司固定资产中的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类折旧年限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2、会计估计变更内容

  在遵循会计核算谨慎性原则的基础上,拟对固定资产中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的折旧年限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

  3、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2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以公司2022年8月30日固定资产账面余额为基础,公司2022年9月1日即执行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数据的影响为:减少房屋建筑物累计折旧263.48万元,减少机器设备累计折旧301.82万元;假设折旧金额全部结转当期损益,且不考虑公司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增减变动,在扣除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后,预计将增加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约425.70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最终影响数据以2022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三、独立董事意见和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基于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为提高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更好地反映各类固定资产的真实成本而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会计估计事项。

  四、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大参林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30 日

  公司代码:603233                                       公司简称:大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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