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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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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2-090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事项

  2020年12月10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重大资产购买议案,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及承担债务方式购买国城集团、五矿信托持有的国城实业100%股权,并于当日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刊登了《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2022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的议案。2022年5月13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2〕第5号)(以下简称“《重组问询函》”)。收到《重组问询函》后,公司立即会同各中介机构就《重组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全面落实和认真回复。由于所涉问题的回复尚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中介机构亦需时间履行其内部审核程序,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已于2022年5月20日、2022年6月2日分别向深交所申请延期回复《重组问询函》。本次交易标的公司财务数据基准日为2021年12月31日,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截止日为2022年6月30日。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及相关防控工作的影响,根据相关规则,公司申请本次交易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长1个月,即有效期截止日由2022年6月30日延期至2022年7月31日。2022年7月底,公司再次申请本次交易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长1个月,即有效期截止日由2022年7月31日延期至2022年8月31日。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2-088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9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6区19号楼16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和《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2-089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9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6区19号楼16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世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和《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2-091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将2022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32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国城矿业由主承销商红塔证券采用优先向公司原股东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剩余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的方式,共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50万张,共计募集资金85,00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915.0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84,084.9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红塔证券于2020年7月2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73.1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3,711.7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关于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收情况的验证报告》(天健验〔2020〕8-20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其他系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验资日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且后续不拟置换,导致募集资金增加。

  注2:该差异系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管理与监督及使用情况披露等进行了规定。

  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不存在违反《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监管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与保荐机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鉴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硫钛铁资源循环综合利用项目”的投资主体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内蒙古国城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城资源”),国城资源在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0年9月15日,公司、国城资源、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保荐机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四方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对募集资金专户信息、资金使用监管、定期检查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并明确了各方权利义务,报告期内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在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账户,户名为“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账号为18010000001328623,该账户仅用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用于“硫钛铁资源循环综合利用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用作其他用途。

  鉴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硫钛铁资源循环综合利用项目”的投资主体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国城资源,募集资金的拨付方式为公司代为支付和公司转国城资源由国城资源支付两种,故内蒙古国城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在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户名为“内蒙古国城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账号为18010000001474765,该专户仅用于“硫钛铁资源循环综合利用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它用途。

  截至2022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投资于硫钛铁资源循环综合利用项目,项目建设周期24个月,2020年项目已全面开工建设,预计2022年建成投产。截至本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81,238.64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97.05%。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内实际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无投资相关理财产品的情况。

  (三)报告期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由于短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尚未全部使用,存在部分闲置资金,因此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前将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8月11日,公司根据实际账面资金结存情况将闲置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及资金需求,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2年2月11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2亿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延期归还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需求,公司已于2022年3月7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2022年4月14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2022年5月18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归还募集资金人民币12,000万元,剩余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将在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2年8月4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前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063),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根据上述决定,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了人民币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资金运用情况良好。

  2021年8月1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亿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存放和使用,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规行为。

  特此公告。

  附件: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附件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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