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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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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注:上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包含报告期归属于永续债持有人的利息62,937,722.20元,扣除永续债利息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51,738,114.24元,计算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时均扣除了永续债及利息的影响。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2年上半年,随着国际地缘政治风险加剧以及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反复,宏观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叠加海外流动性收紧,世界经济增长放缓态势明显。中国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大宏观政策调节力度,有效实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国民经济总体呈现稳定恢复态势。

  面对宏观经济形势的压力,公司围绕发展战略,聚焦主业内修外拓,以精细化管理和数字化转型赋能业务运营,努力推动公司三大主业的高质量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启动新一轮再融资计划,拟募集资金7.39亿元用于物联网业务、汽车经销业务、集团数字化升级等项目,助力公司以战略落地实施为主线,提升经营质量,完善内控建设,提高经营效益;公司推出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涵盖公司董事、高管及核心骨干员工,有效提升公司经营活力与长期竞争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1.27亿元,利润总额19,481.55万元。公司再次入选2022年度《财富》中国500强上市公司(第127位)及贸易行业子榜单第5名。

  1、汽车经销板块

  2022年上半年,我国汽车行业面临供给冲击、需求收缩、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全国乘用车上半年累计销售926.1万辆,同比下滑7.2%。随着国家部委陆续出台乘用车购置税减半、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及二手车相关利好政策提振汽车消费市场活力,汽车产业已逐步呈现复苏态势。

  公司紧密围绕“十四五”战略规划,紧抓市场发展机遇。一方面,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加大力度培育新能源和豪华汽车品牌,持续推进经销门店建设;另一方面,公司充分利用线上直播、线上车展等创新渠道实现数字化营销,持续推进“双保无忧”战略性产品增强客户黏性,助力新车销售和售后业务稳健发展。同时,在中国汽车“出海”持续升温的背景下,公司加快完善产业链布局,二手车销售和出口业务快速增长。此外,为进一步聚焦主营业务,公司完成国贸盈泰融资租赁(厦门)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工作,推动业务资源回收,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新车销量1.41万辆,被中国汽车流通协会评选为“中国汽车流通行业经销商集团百强排行榜”第55位。

  2、供应链板块

  报告期内,面对国内外复杂形势带来的挑战,公司以聚焦于有色金属和黑色大宗商品的产品归核化战略为抓手,向产业链纵深拓展供应链业务体系,努力实现提质增效。公司深耕核心业务,一方面持续深化与行业头部企业的战略联盟以保供稳链,同时积极开拓中西部及西南等新兴市场、丰富经营品类以实现差异化经营;另一方面积极推进加工、物流、自管仓库等供应链一体化综合服务体系的数字化建设,以产业链价值提升带动供应链转型升级。此外,公司强化资源整合,打造矿、钢、煤、焦联合经营思路,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公司已连续六年蝉联上海钢联等多家单位联合评选的“黑金杯”全球铁矿石供应商二十强。

  3、信息科技板块

  报告期内,信息科技集团紧扣公司战略规划,优化业务发展框架、强化产研双向联动、拓展优势优质业务、统筹生产资源配置,取得一定成效。

  (1)物联网业务

  公司的物联网业务板块专注于电子标签业务与智慧城市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优化业务发展框架,确立了集中优势促发展的大物联运营模式。

  在电子标签业务方面,公司加速推进产能扩充,巩固行业领先优势;优化客户和订单结构,在印度、韩国、日本等新区域新市场拓展公司优势业务;加快数字化转型进程,通过导入项目公司PLM系统、产品生产管理MES系统、供应商管理SRM系统等项目,强化产研双向联动。此外,公司坚持创新与研发,参与的厦门市重大科技专项(电子标签自研芯片项目)已在多种场景应用,并通过与福州大学等高等院校开展校企合作,进一步丰富产品技术储备。

  在智慧城市业务方面,公司多点发力布局智慧市政、智慧交通、智慧园区等领域,报告期内陆续推进多个区域的智慧城市、智能化系统、交通工程照明项目落地。

  报告期内,信达物联获得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授予的厦门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授予的2021年度纳税明星企业称号,在物联之星评选中荣获2021“物联之星”星锐奖。

  (2)光电业务

  报告期内,信达光电对内统筹优化生产资源配置,整合封装业务生产基地,推进组织架构梳理;对外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夯实产品定位,重点关注中小间距等高附加值产品的研发与销售,并为重点客户提供高端定制化服务,深化合作,扩大品牌影响力。

  报告期内,公司获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联合授予的“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荣誉称号。公司与厦门大学等单位合作开展的“高分辨高稳定性Mini LED显示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荣获厦门市人民政府颁发的2021年度厦门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李植煌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2—73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信达”、“公司”)接到通知,公司已签订以下20项担保的合同:

  1、公司已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福建省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信达光电”)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支行申请5,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9个月。

  2、公司已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物联”)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10,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5年。

  3、公司已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信达物联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4,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1个月。

  4、公司已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信达物联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申请25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

  5、公司已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厦门市信达安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安”)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8,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

  6、公司已与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信达安向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10,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

  7、公司已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信达安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申请6,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

  8、公司已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信达点矿(厦门)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点矿”)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2,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9个月。

  9、公司已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厦门信达矿业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矿业”)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1,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

  10、公司已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福建省福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福京”)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申请2,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6个月。

  1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国贸汽车集团”)已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签订《保证合同(本金最高额)》,为全资子公司厦门国贸汽车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进出口”)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申请10,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

  1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集团已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签订《保证合同(本金最高额)》,为控股子公司厦门信达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通宝”)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申请15,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

  13、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集团已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厦门国贸福申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福申”)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4,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

  14、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集团已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福州信达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信达诺”)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2,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

  15、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集团已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福州信达诺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1,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

  16、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集团已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厦门启润英菲尼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润英菲尼迪”)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9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2年。

  17、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集团已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福清信达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清通宝”)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7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

  18、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集团已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厦门大邦通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邦通商”)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1,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

  19、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集团已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福州信达嘉金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嘉金”)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1,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

  20、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集团已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信达嘉金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1,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30日、2022年1月26日召开二〇二一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二〇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对前述十四家子公司的担保情况如下:

  2022年度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额度情况

  ■

  注:资产负债率以被担保方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报表或者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孰高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福建省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3年3月27日

  注册地:安溪县湖头光电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高新颜

  注册资本:28,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光电产品科技研究、生产、销售及工程施工服务;发光二极管(LED)封装、红外器件、光敏器件、光电传感器的生产、销售;发光二极管(LED)应用产品的生产、销售及配套软件的开发和售后售后服务等。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113,276.71万元,负债总额27,302.21万元,净资产85,974.50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38,921.22万元,利润总额-2,387.59万元,净利润-2,387.59万元。截至2022年5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03,604.78元,负债总额19,466.25万元,净资产84,138.53万元;2022年1-5月,营业收入5,291.72万元,利润总额-1,835.97万元,净利润-1,835.97万元。福建信达光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厦门信达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5年12月22日

  注册地: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洪溪南路14号

  法定代表人:高新颜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物联信息系统研发;研发、销售智能软件系统、计算机软件及硬件;计算机系统集成;研发、生产、销售、安装新型电子元器件中的片式元器件、无线射频自动识别系统、电子标签及其周边设备、软件产品等。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46,306.75万元,负债总额30,285.32万元,净资产16,021.44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37,042.49万元,利润总额-16,926.07万元,净利润-14,324.72万元。截至2022年5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53,146.01万元,负债总额35,722.75万元,净资产17,423.26万元;2022年1-5月,营业收入12,667.92万元,利润总额1,649.21万元,净利润1,401.83万元。信达物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厦门市信达安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5年11月30日

  注册地: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901-6单元

  法定代表人:姜峰

  注册资本:7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1、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2、批发:煤炭制品、焦炭制品;3、其他法律、法规未禁止或未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该公司55%股权,广西盛隆冶金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45%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170,411.52万元,负债总额77,540.27万元,净资产92,871.25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456,551.70万元,利润总额13,588.55万元,净利润10,295.45万元。截至2022年5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288,292.16万元,负债总额193,647.04万元,净资产94,645.12万元;2022年1-5月,营业收入236,842.66万元,利润总额2,399.27万元,净利润1,773.87万元。信达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信达点矿(厦门)矿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10月9日

  注册地: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保税区)象屿路97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D栋8层03单元B之二

  法定代表人:姜峰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金属及金属矿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煤炭及制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建材批发;贸易代理等。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该公司51%股权,上海点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49%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48,954.18万元,负债总额28,993.65万元,净资产19,960.53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88,779.60万元,利润总额1,480.27万元,净利润1,109.16万元。截至2022年5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31,503.73万元,负债总额6,559.91万元,净资产24,943.82万元;2022年1-5月,营业收入98,174.21万元,利润总额6,644.38万元,净利润4,983.29万元。信达点矿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厦门信达矿业资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年8月10日

  注册地:厦门市同安区汀溪镇汀溪一里148号之三十一

  法定代表人:陈德银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金属制品销售等。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51%股权,云南曲靖呈钢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49%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28,289.59万元,负债总额6,188.14万元,净资产22,101.45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981,233.32万元,利润总额2,412.83万元,净利润1,809.23万元。截至2022年5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29,429.90万元,负债总额6,223.71万元,净资产23,206.19万元;2022年1-5月,营业收入179,932.38万元,利润总额1,459.20万元,净利润1,094.40万元。信达矿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福建省福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8年7月15日

  注册地: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黄山村园田顶80号8号楼

  法定代表人:罗耀煌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新车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日用品销售等。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华夏汽车城发展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90%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福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9,061.49万元,负债总额6,692.51万元,净资产2,368.98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29,174.48万元,利润总额782.23万元,净利润592.85万元。截至2022年5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5,835.69万元,负债总额3,380.44万元,净资产2,455.26万元;2022年1-5月,营业收入10,536.33万元,利润总额115.04万元,净利润86.28万元。福建福京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厦门国贸汽车进出口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12月3日

  注册地: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保税港区)海景路268号3#楼402室之五场所

  法定代表人:黄晓育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维护与保养(不含维修与洗车);汽车租赁(不含营运);汽车批发;汽车零配件批发;其他未列明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电气设备批发;五金产品批发。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集团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9,501.51万元,负债总额7,671.36万元,净资产1,830.15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4,376.94万元,利润总额-165.24万元,净利润-124.30万元。截至2022年5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7,818.28万元,负债总额5,881.70万元,净资产1,936.57万元;2022年1-5月,营业收入5,060.80万元,利润总额141.90万元,净利润106.42万元。国贸进出口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厦门信达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8年11月10日

  注册地:厦门市湖里区枋钟路候机楼广场西南侧

  法定代表人:陈秉跃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二手车鉴定评估;二手车经销;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制作;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等。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该公司10%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信达汽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60%股权,林彩凤持有该公司30%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36,073.55万元,负债总额26,359.36万元,净资产9,714.20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101,824.01万元,利润总额4,616.46万元,净利润3,489.60万元。截至2022年5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39,896.61万元,负债总额28,449.38万元,净资产11,447.23万元;2022年1-5月,营业收入35,790.72万元,利润总额2,337.96万元,净利润1,733.04万元。信达通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厦门国贸福申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年9月26日

  注册地:厦门市海沧区海沧街道南海三路1191号

  法定代表人:罗耀煌

  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品牌汽车(九座及以下乘用车)零售;二手车零售;品牌汽车(九座及以下乘用车)批发;机动车维修;汽车租赁(不含营运);会议及展览服务;其他未列明商务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集团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5,241.46万元,负债总额4,970.17万元,净资产271.29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15,484.65万元,利润总额-366.86万元,净利润-366.86万元。截至2022年5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2,758.07万元,负债总额2,417.38万元,净资产340.70万元;2022年1-5月,营业收入3,132.11万元,利润总额69.41万元,净利润69.41万元。国贸福申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福州信达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4年12月10日

  注册地:福州开发区快安工业园区46号地(自贸试验区内)

  法定代表人:苏杨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乘用车维修;机动车辆保险;进口本田品牌汽车销售;东风本田品牌汽车、摩托车的批发、零售,代办汽车上牌服务,汽车租赁服务(非营运性);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广告策划、广告信息咨询等。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该公司40%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信达汽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60%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12,236.61万元,负债总额5,309.75万元,净资产6,926.86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28,497.65万元,利润总额638.46万元,净利润478.06万元。截至2022年5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2,219.08万元,负债总额5,185.45万元,净资产7,033.63万元;2022年1-5月,营业收入8,915.06万元,利润总额142.36万元,净利润106.77万元。福州信达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1、厦门启润英菲尼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7年9月6日

  注册地:厦门市海沧区马青路1213号

  法定代表人:苏杨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品牌汽车(九座及以下乘用车)零售;二手车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保险经纪与代理服务;品牌汽车(九座及以下乘用车)批发;二手车鉴定评估服务;机动车维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租赁(不含营运)等。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集团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4,208.40万元,负债总额571.66万元,净资产3,636.75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5,183.43万元,利润总额450.88万元,净利润317.42万元。截至2022年5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4,293.87万元,负债总额1,520.88万元,净资产2,772.99万元;2022年1-5月,营业收入1,378.93万元,利润总额181.65万元,净利润136.24万元。启润英菲尼迪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2、福清信达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年6月23日

  注册地:福清市海口镇洋坂村

  法定代表人:刘晓淘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二手车经销;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润滑油销售;轮胎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日用品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等。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信达汽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60%股权,公司持有该公司40%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7,497.85万元,负债总额8,718.96万元,净资产-1,221.12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23,468.54万元,利润总额1,200.20万元,净利润1,200.20万元。截至2022年5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6,495.02万元,负债总额7,219.37万元,净资产-724.35万元;2022年1-5月,营业收入9,561.25万元,利润总额496.76万元,净利润496.76万元。福清通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3、厦门大邦通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0年7月6日

  注册地: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港兴二路57号

  法定代表人:黄俊锋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二手车经销;二手车经纪;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租赁;成品油零售;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等。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集团持有该公司50%股权,厦门大邦太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30%股权,厦门大邦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20%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9,015.34万元,负债总额8,900.69万元,净资产114.65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25,237.48万元,利润总额394,74万元,净利润295.54万元。截至2022年5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7,461.27万元,负债总额7,708.82万元,净资产-247.55万元;2022年1-5月,营业收入7,440.05万元,利润总额-362.20万元,净利润-362.20万元。大邦通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4、福州信达嘉金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年1月25日

  注册地: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黄山村园田顶80号6号楼

  法定代表人:黄俊锋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新车零售;汽车及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租赁;机构商务代理服务;乘用车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集团持有该公司80%股权,陈泗洁持有该公司20%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6,526.35万元,负债总额3,998.86万元,净资产2,527.49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21,764.46万元,利润总额1,905.32万元,净利润1,435.78万元。截至2022年5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7,786.98万元,负债总额4,730.17万元,净资产3,056.81万元;2022年1-5月,营业收入7,738.60万元,利润总额713.33万元,净利润529.33万元。信达嘉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同主要内容

  ■

  注:担保方式均为连带责任担保。

  四、反担保情况

  福建信达光电、信达物联、福建福京、国贸进出口、国贸福申、福州信达诺、启润英菲尼迪、福清通宝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控股子公司信达安、信达点矿、信达矿业、信达通宝、大邦通商、信达嘉金通过其它股东超额担保或签署反担保保证书的方式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2022年度经审议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折合人民币1,510,000万元。其中,2022年度新签署的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242,955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5.47%,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折合人民币1,267,045万元。

  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546,535.30万元+美元1,3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8.26%。

  上述担保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没有发生涉及逾期债务、诉讼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2—74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事项基本情况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厦门信达”)于2019年11月26日收到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上海铭豪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铭豪”)起诉公司及第三人多伦绿满家生态养殖有限公司,请求解除公司与上海铭豪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并退还债权转让款、赔偿利息损失及其他损失。2020年6月,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海铭豪的起诉。同月,上海铭豪因不服裁定结果,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0年7月,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海铭豪上诉。上海铭豪因不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的驳回上诉裁定,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21年1月,法院裁定驳回上海铭豪的再审申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2019-93、2020-33、2021-6号公告以及相关定期报告。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嘉兴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应裁通知书》((2022)嘉仲字第137号),上海铭豪向嘉兴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请求如下:

  1、裁决解除《债权转让协议》;

  2、裁令公司立即归还债权转让款28,500万元;

  3、裁令公司赔偿上海铭豪保全保险费、财产保全申请费、律师费共计568万元;

  4、本案仲裁费用由公司承担。

  截至公告日,上述仲裁尚未开庭审理。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其他情况说明

  因上述仲裁案件暂未形成裁定,对公司期后利润影响将视本事项后续进展而定。公司将积极跟进本事项进展,根据相关规定需进行信息披露时将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四、备查文件

  嘉兴仲裁委员会应裁通知书。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2—75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信达”、“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22059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2—77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真实反映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清查。经测试,公司二〇二二年半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12,930.55万元(二〇二二年第一季度各类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详见公司2022-31号公告),二〇二二年第二季度核销各类资产原值为2,369.01万元。

  一、二〇二二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对截至2022年6月30日各类资产进行清查,同意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对二〇二二年半年度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为12,930.5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本公告中所列出的汇总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根据公告中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而非数据错误。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本次计提资产减值金额为公司核算数据,未经审计。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及应收保理款等金融资产及合同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或当单项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上述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变动情况,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确定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估计预期信用损失。本期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0.03万元;计提信用减值准备金额1,597.43万元,其中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37.20万元,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1,526.11万元,计提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67.04万元,计提长期应收款(含一年内到期)和应收保理款坏账准备金额101.15万元。

  2、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1,333.15万元。

  (四)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情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五)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各类资产减值损失影响本期利润总额为-12,132.99万元,影响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9,222.38万元。

  二、二〇二二年第二季度核销部分资产情况

  二〇二二年第二季度,公司对部分明确表明无法收回的资产进行核销,合计金额为2,369.01万元,不影响本年利润总额,具体情况如下:

  1、核销子公司对深圳市邦尔得电子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原值58.35万元,上述应收款项申请强制执行后无可供执行财产,具有明显特征表明确实不能收回,属非关联方应收账款,冲减原已计提的坏账准备58.35万元,不影响本年利润,核销后账销案存,并继续追讨。

  2、核销子公司对Faranegar Electronic Co.LTD、香港安普威视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的应收账款,原值98.50万元。上述应收账款通过法律途径追回可能性极小,具有明显特征表明确实不能收回,属非关联方应收账款,冲减原已计提的坏账准备98.50万元,不影响本年利润,核销后账销案存,并继续追讨。

  3、核销公司对天津开发区瑞德琪商贸发展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原值2,195.96万元,上述其他应收款申请强制执行后无可供执行财产,具有明显特征表明确实不能收回,冲减原已计提的坏账准备2,195.96万元,不影响本年利润,核销后账销案存,并继续追讨。

  4、核销子公司对众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原值16.20万元,对方已破产清算,破产财产已分配完毕,剩余款项具有明显特征表明确实不能收回,属非关联方其他应收款,冲减原已计提的坏账准备16.20万元,不影响本年利润,核销后账销案存,并继续追讨。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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