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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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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88518                                         公司简称:联赢激光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18 证券简称:联赢激光 公告编号:2022-040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上午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8月26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欧阳彪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 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审核,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全体监事承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4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18          证券简称:联赢激光     公告编号:2022-041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01号),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赢激光”)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48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4,18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85,282,509.5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98,905,490.43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16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6月16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42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募集资金余额与合计相差0.01系四舍五入导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制定了《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本管理制度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要求,公司及报告期内保荐机构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0年6月29日分别与平安银行深圳南山智园支行、杭州银行深圳湾支行及民生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联赢科技有限公司连同本公司及报告期内保荐机构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0年9月2日分别与平安银行深圳分行、民生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

  注:各银行账户存放金额明细与合计相差0.01系四舍五入导致,另有7,000.00万元的资金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

  三、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惠州市联赢科技有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其中收益凭证购买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惠州市联赢科技有限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7,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上半年度

  单位:万元

  ■

  ■

  ■

  注1: 截至2022年6月30日,高精密激光焊接成套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部分达到可使用状态并进行投产,目前主要为母公司提供加工服务、承接少量订单但暂未实现对外销售。本项目报告期内对母公司提供加工服务实现的营业收入38,384,886.71元(未经审计)、净利润-37,624,798.82元(未经审计)。

  注2:公司新型激光器及激光焊接成套设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定实施地点在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因公司惠州基地尚在建设,加上在惠州对高端人才招聘相对于深圳较困难,为吸引高端技术人才,方便开展科研合作,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将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深圳市龙岗区。本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变更后,公司购置部分设备进行项目实施。但因2021订单大幅增加,公司在龙岗的租赁用地较为紧张,难以满足订单增长带来的生产空间需求。虽然本项目实施地点搬迁至深圳市龙岗区,但为满足公司订单的交付需要,公司在深圳市龙岗区租赁的厂房优先用于生产经营,尚未能及时租赁到合适厂房用于本项目的实施。2021年12月,公司拍得深圳市坪山区一块工业用地。考虑到公司目前厂房紧张现状,且研发中心建设要求较高,资金投入较大。为避免重复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计划待深圳市坪山自有厂房建设完成后,在自有厂房实施本项目。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IPO“新型激光器及激光焊接成套设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实施的议案》,将本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至2024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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