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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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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726  900937                     公司简称:*ST华源   *ST华电B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报告期内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40,619户,其中A股85,968户;B股54,651户。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ST华源  *ST华电B      编号:临2022-059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召开十届二十四次董事会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9人,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此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目前公司董事会成员已发生变动,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顺利进行,部分委员会的成员也将相应进行一些调整。

  调整后的战略委员会由郎国民、郭欣、熊卓远、冯荣、曹玉昆五名董事组成,郎国民为主任委员。

  调整后的提名委员会由曹玉昆、马雷、郎国民三名董事组成,曹玉昆为主任委员。

  调整后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马雷、张劲松、冯荣三名董事组成,马雷为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的成员不变。

  此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编制《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此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关于公司经理层2021年度考核兑现方案

  此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关于制定公司《投资管理办法》及《投资审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此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金山股份20.92%股权的议案

  公司拟向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有的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92%股权。此议案获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熊卓远、程刚已回避表决。详见公司同日转让股权关联交易公告。

  七、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此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ST华源  *ST华电B     公告编号:临2022-060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

  关联交易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拟以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集团”)转让公司持有的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山股份”)308,061,649股股份(占金山股份股份总额的20.92%),转让价格为933,426,796.47元。

  ●华电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十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熊卓远、程刚已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为改善公司经营业绩,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化解退市风险,公司拟以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华电集团转让公司所持有的金山股份308,061,649股股份(占金山股份股份总额的20.92%),转让价格为933,426,796.47元。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十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熊卓远、程刚已回避表决;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华电集团相同交易类别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情况。

  二、 关联方介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电集团持有公司44.80%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华电集团为公司关联方。

  华电集团为在北京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东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90%)及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股10%),法定代表人为温枢刚,注册资本为370亿元。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及经营管理;电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的生产、销售;电力工程、电力环保工程的建设与监理;电力及相关技术的科技开发;技术咨询;电力设备制造与检修;经济信息咨询;物业管理;进出口业务;煤炭、页岩气开发、投资、经营和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华电集团最近三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金山股份是一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股份公司(证券简称:金山股份;股票代码:600396),成立于1998年6月4日,法定代表人为李延群,注册地址为沈阳市苏家屯区迎春街2号,注册资本为147,270.6817万元。金山股份主要从事电力、热力的生产与销售,通过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投资经营上述业务,主要产品为电力和热力,以电力为主、热力为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山股份的股份总数为1,472,706,817股,其中公司直接持有金山股份308,061,649股股份,占金山股份股份总数的20.92%;华电金山能源有限公司为华电集团全资子公司,直接持有金山股份258,856,048股股份,占金山股份股份总数的17.58%;其他股东合计持有金山股份905,789,120股股份,占金山股份股份总数的61.51%。

  本次收购标的股份为公司依法直接持有的金山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A股308,061,649股,占金山股份总股本的比例为20.9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山股份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 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金山股份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其中年度数据已经审计,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

  ■

  四、 交易标的的定价依据

  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本次交易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不低于以下二者中的较高者:(1)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金山股份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经华电集团与公司共同确认,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按照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的金山股份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确定,为3.03元/股,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为933,426,796.47元。

  五、 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就本次交易,华电集团与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签订《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与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该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 协议双方

  甲方: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 标的股份

  本次收购标的股份为公司直接持有的金山股份308,061,649股股份,占金山股份股份总额的20.92%。

  (三) 转让价款

  本次收购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3.03元/股,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为933,426,796.47元。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不低于以下二者中的较高者:(1)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金山股份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四) 股份转让价款支付安排

  华电集团应于:(1)协议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份转让价款的30%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作为本次股份转让的保证金;(2)协议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标的股份过户至华电集团前,将标的股份转让剩余70%价款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五) 标的股份过户安排

  公司应自《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全部满足后与华电集团一同向上交所提交本次股份转让涉及的标的股份合规性审查文件,并自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合规性确认文件且华电集团支付完毕标的股份转让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华电集团一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六) 协议生效条件

  《股份转让协议》在:(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公章;(2)双方履行完毕内部审批程序及国有资产管理审批程序,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七) 标的股份的交割

  本次股份转让自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华电集团名下之日起交割。自交割日起,华电集团享有标的股份对应的全部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金山股份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及未分配利润,由届时金山股份股东按照届时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八) 过渡期安排

  自本协议生效后至交割日的期间(以下简称过渡期),如金山股份进行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行为,则标的股份由此产生的孳息由华电集团享有。

  过渡期内,应华电集团的合理请求,公司应及时向华电集团提供其通过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所掌握的金山股份的有关资产、财务账簿、会议记录、重大债权债务等相关文件。

  六、 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受煤炭价格高涨、能源保供压力等因素影响,近年来火电企业经营业绩大幅下滑。公司、金山股份均为火电上市公司,资产同质化,业务协同性不高,公司参股持有金山股份容易导致两者经营业绩联动和风险联动。公司剥离金山股份参股权可以解除两家上市公司股权串联关系,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增厚公司退市风险解决的净资产安全垫。同时公司也可以获得宝贵的发展资金,改善现金流、减少银行贷款、降低负债率。

  七、 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十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公司持有金山股份20.92%股权的议案》,公司董事9人,参与表决董事7人,该议案获赞成票7票。关联董事熊卓远、程刚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交易的相关安排,并同意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八、 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十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与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ST华源   *ST华电B    公告编号:2022-061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9月15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209号公司本部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15日

  至2022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2022年8月29日召开的十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1,同日召开的十届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议案2,详见2022年8月3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将在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和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凭身份证、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机构投资者持单位证明、股东帐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员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请符合条件出席会议的股东于2022年9月14日到公司证券法务部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电话:0451-58681872    0451-58681769

  3、传真:0451-58681800    0451-58681769

  4、邮编:150001

  5、联系人:战莹  于淼

  特此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ST华源   *ST华电B       编号:临2022-062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召开十届十次监事会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监事3人,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更换公司部分监事的议案

  谭铁坚由于工作变动提出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根据工作需要,推荐王新华为公司新任监事人选。新任监事简历如下:

  王新华先生,1972年出生,工程硕士,中级会计师,曾任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营审计处处长,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济南监督中心副主任,现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此议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由于只有一名候选监事,将不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监事。

  三、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金山股份20.92%股权的议案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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