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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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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22-041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全体董事出席本次董事会。

  ●本次会议议案均获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8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26日在公司3号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结合的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徐伟兵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表决董事7人(赵利平董事、谢康董事、李进一董事均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没有董事对议案投反对/弃权票。本次会议议案均获通过。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二)《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营销有限公司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购置关联人广州市城兴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的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16号自编第4栋物业。标的资产交易价格4.9亿元(含增值税),总建筑面积20,333.4818平方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七)《关于提请召开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将于2022年9月15日下午14:30在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50号西门口广场2楼路演中心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通知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22-042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全体监事出席本次监事会。

  ●本次会议议案均获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8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26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峻梅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二)《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营销有限公司购置关联人广州市城兴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的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16号自编第4栋物业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30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监事会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22-044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四号——食品制造》第二十三条相关规定,现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2022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

  2022年半年度,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40,101.3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15.49%。具体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说明:

  1.2022年半年度速冻食品收入同比增长30.25%,主要是公司速冻产能释放,加大渠道拓展,同时受益于市场需求增加,带动销售同比较大增长。

  2.2022年半年度餐饮业收入同比增长30.55%,主要是公司并购广州市海越陶陶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自2021年7月1日起营业收入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二、2022年半年度经销商变动情况

  单位:个

  ■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22-045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已审批授信额度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详见公司公告《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二、本次增加授信额度的情况

  经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现阶段的生产经营情况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对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增加叁亿元,增加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捌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票据贴现等。授信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3月28日。

  资金用途限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业务运作和经董事会批准项目调用,非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不得用于上述情形以外的其他用途。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22-046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现行的《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

  ■

  ■

  ■

  ■

  对原《章程》“第八章 党建工作”进行整体替换。替换后为:

  ■

  除上述条款修订及相关条款序号自动顺延外,本规则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以上《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向工商等相关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22-047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销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购置关联人广州市城兴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兴公司”)持有的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16号自编第4栋物业(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或“物业”),标的资产交易价格4.9亿元(含增值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过去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含子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此类相关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以“十四五”战略规划为导向,为强化各业务进一步的协同发展,提升管理效能,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营销有限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购置关联人广州市城兴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的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16号自编第4栋物业,打造“创新发展中心”。标的资产交易价格4.9亿元(含增值税,下同),总建筑面积20,333.4818平方米。

  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系参考经中国证监会备案的证券服务资产评估机构就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出具的评估报告,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城投”)为公司控股股东,城兴公司是广州城投的下属全资公司,城兴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法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含子公司)与广州城投及其控制的公司除了正常经营发生租赁、出售商品与提供劳务外,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亦不存在和其他关联人发生购买资产此类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故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广州城投为公司控股股东,城兴公司是广州城投的下属全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城兴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广州市城兴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304547507X

  成立时间:2014年05月13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倪章军

  注册资本:50,1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大塘街228号8楼802房

  经营范围:批发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广州城投持有广州市城投发展控股有限公司100%股份,广州市城投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广州市建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股份,广州市建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城兴公司100%股份。

  2.城兴公司与公司在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保持独立。

  3.城兴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类别

  本次交易类别为购买资产。

  (二)交易标的概况

  交易标的为城兴公司名下房产,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16号自编第4栋整栋共10层办公物业,建筑面积19,296.6534平方米;及地下停车位共81个,建筑面积1,036.8284平方米;合计总建筑面积:20,333.4818平方米。

  交易标的地处广州天河软件园科韵路园区,为广州信息港D栋。随城市东拓,天河区成为广州市内经济强区,科韵路区域成为天河区产业核心之一,周边主要为软件及信息产业聚集区,产业氛围浓厚。标的对外交通便捷,临近科韵路、黄埔大道、中山大道等主干路,附近有天河公园地铁站、科韵路地铁站。

  (三)权属状况

  标的资产土地及建筑物已全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标的办公房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已办理出让手续,标的地下车位土地使用权证载暂缓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根据现行法规政策已无需补缴土地出让金。标的资产无法律瑕疵、纠纷等他项权利限制。

  (四)标的资产使用情况

  目前,标的资产大部分场地已满足交付条件,尚余小部分场地尚未完全满足交付条件,拟于2022年12月或之前达到交付条件。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标的资产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账面净值为41,255.12万元。根据广州业勤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购置资产涉及位于天河区科韵路16号自编第4栋101(首层)等92项办公、停车位房地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业评资字〔2022〕0190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及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其中市场法评估结果为49,268.2720万元(含增值税,下同),收益法评估结果为51,068.3320万元。最终采用市场法评估结果为最终评估结论,即截至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14日,标的资产市场价值为49,268.2720万元。

  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测算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的理由如下:

  1.市场法中比较实例与评估对象各方面状况具有极高的相似性,交易价格之间较为相近,最终修正幅度不大,能够较好的反映评估对象最可能的内在价值。

  2.收益法是对未来租赁市场及经营收益的预测基础上得出结果,本次测算的租金案例源于市场租金,较为贴合市场水平,测算出的租金为该区域市场的客观租金,但收益法测算过程中需要对评估对象的出租率、租金递增等数据进行预测,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不可避免的主观因素影响。

  本次交易以上述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为参考,经过交易双方协商,最终确定交易价格为4.9亿元。

  五、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转让方(甲方):广州市城兴贸易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营销有限公司

  1.转让标的

  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16号自编第4栋物业,建筑面积:20,333.4818平方米。

  2.转让价格

  甲方将上述标的以含税价格49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亿玖仟万元整)转让给乙方,其中不含税金额为466,666,666.67元,增值税税率为5%,税额为23,333,333.33元(如因税务政策或税务机关要求导致税率发生变动,合同不含税金额不变,增值税税额按要求作相应调整)。

  3.交易条件

  乙方在付清交易价款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应自行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房产必须过户到乙方名下),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4.交易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和划转程序

  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款441,000,000元,在房产过户前即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支付二期款49,000,000元。

  5.权证变更及标的资产交割交接

  (1)办理权证变更手续

  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同意相互配合,在甲方收到全部交易价款起15个工作日内,交易双方进行标的资产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技术资料的交接。

  (2)标的资产交割

  乙方取得交易标的所属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新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书》后,需在3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该证书复印件并与甲方办理标的交接,甲、乙双方均须签署《交易标的现场移交接收具结确认书》,在双方签署《交易标的现场移交接收具结确认书》后,即视为甲方已依合同约定将交易标的完整交付给乙方。乙方从交接之日起负责交易标的的所有安全和风险,并承担与使用交易标的相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如乙方未在约定的交接时间内与甲方完成房产标的交接并签署《交易标的现场移交接收具结确认书》的,则从约定时间起第30天当天即视为已经完成交易标的现场交接。自签署具结确认书或视为完成交接之日起,乙方对交易标的行使所有的权利和义务,乙方应承担起交易标的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各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用的支付和房屋灭失毁损的风险承担。

  6.税收及费用的承担

  甲、乙双方约定,交易标的在交付前可能存在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水费、电费等)由甲方承担和支付;交易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标的办理权属过户和证照变更等)所涉及的税、费、金,按交易标的辖区所属房管交易部门制定的标准,由甲、乙双方各自依法承担。

  六、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打造“创新发展中心”,服务食品创规模发展战略。

  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购置物业建设创新发展中心。公司上市以来,通过购置或新建多个生产基地,基本缓解了困扰公司发展多年的产能不足的问题,目前已建及规划产能基本可以支撑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目标。然而,随着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公司营销中心及各端口规模不断壮大,多年来,营销中心及各端口分散在广州市内各处租用场地运营,整合协同成本日益加大,运营场地局限与公司迅速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营销新业务孵化、数字化转型等创新项目亦缺乏发展场地。

  本次由营销公司购买物业打造“创新发展中心”,是公司加大对旗下营销的资源投入,推动营销全渠道建设的重要举措。通过购买标的资产为主要载体,进一步整合公司营销业务板块各主要功能,有效强化线下营销、连锁门店、线上电商等各端口的协同性,有利于线上线下进一步融合实现“1+1〉2”的管理效能,更好服务于公司食品业务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支撑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发展目标的达成。

  (二)增加人才吸引力,形成人才聚集优势。

  公司一直坚持“人才强企”保障企业长远发展的理念,持续引入市场化特别是营销人才,强化内部人才培养,形成不同梯队的人才储备,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创新发展中心建成后,各业务的协同性进一步强化,能为现有营销团队搭建更加顺畅的工作沟通渠道,提高工作执行力。另一方面,通过选址在人才聚集区域构建高效、集成、协同的工作平台,有利于吸引更多高素质专业人才加入,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形成人才聚集优势,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支撑。

  (三)数字化升级与餐饮赋能品牌建设协同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以“创新发展中心”为公司管理数字化转型升级的主要基地,全力提升公司管理的数字化水平,助力公司管理效能提升。同时,借助“创新发展中心”场地,在“新广州”区域打造粤式饮食文化基地,与食品营销两者有效联动,大力弘扬粤式饮食文化,推动粤式饮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全面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

  (四)其他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以广州业勤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公允。本次交易是为满足公司业务开展的长期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

  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故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此关联交易是公司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所发生,本次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是以经中国证监会备案的证券服务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公允。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以及独立性造成影响。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项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

  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营销有限公司购置关联人广州市城兴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的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16号自编第4栋物业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营销有限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购置关联人广州市城兴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的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16号自编第4栋物业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事前聘请了经中国证监会备案的证券服务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上网公告文件

  1.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4.公司监事会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5.广州酒家:拟购置资产涉及位于天河区科韵路16号自编第4栋101(首层)等共92项办公、停车位房地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报备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22-048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议案一: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9月15日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50号西门口广场2楼路演中心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15日

  至2022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内容已经公司2022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参见2022年8月30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股东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

  (二)委托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法人股东代表持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本人除外)、股东单位股票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和出席会议;

  (四)异地股东也可以采用传真、信函方式登记;

  (五)登记时间:

  1、2022年9月14日,8:30-12:00时,14:00-17:30时;

  2、2022年9月15日,13:30—14:10时;

  (六)登记地点:

  上述第(1)项登记时间的登记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50号西门口广场13楼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上述第(2)项登记时间的登记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50号西门口广场2楼路演中心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与会人员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50号西门口广场13层

  (三)联系人:陈扬、许莉

  (四)联系电话:020-81380909;传真:020-81380611-8803

  (五)温馨提示:为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参会安全,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确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广州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的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请出席人员保持个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时戴好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绿码、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且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近7天内曾到过风险地区者,或近7天内有本土疫情报告的地级市(盟、州、直辖市的区)旅居史的来(返)穗人员,请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议案二: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3043                               公司简称:广州酒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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