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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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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无。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      工              公告编号:2022-76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26日在公司总部如期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11人,实到会董事11人(其中外部董事苏子孟先生、董佳讯先生、王建胜先生、独立董事李嘉明先生、陈雪萍女士、邓腾江先生和黄志敏女士均采取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会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曾光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及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经会议审议,作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2年半年度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净额共计13,803万元,影响当期损益-13,803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柳工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78)。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分别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出具了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情况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柳工2022年半年度报告》和《柳工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79)。

  三、审议通过《关于广西中源机械有限公司吸并柳州柳工液压件有限公司的议案》

  1.同意全资子公司广西中源机械有限公司吸并全资子公司柳州柳工液压件有限公司,并注销柳州柳工液压件有限公司法人的整合方案。

  2.同意就本次整合对广西中源机械有限公司章程的修订。

  3.同意授权公司高级副总裁俞传芬先生负责本次整合,并签署本次吸并相关的法律文件。

  表决情况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广西中源机械有限公司液压元件产品技术发展规划及产线投资规划议案》

  1.同意广西中源机械有限公司液压元件产品技术规划和产线投资规划。

  2.同意广西中源机械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33,734万元分六期追加投资缸阀产线。

  表决情况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设立财务公司的议案》

  1.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5亿元投资设立广西柳工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名称为准),持股比例100%。

  2.投资路径为: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柳工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3.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兼CEO曾光安先生签署本次投资相关的法律文件。

  表决情况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柳工关于公司投资设立财务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80)。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事宜,216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锁期实际可解锁共计543,270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董事黄海波先生、文武先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故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曾光安先生、郑津先生、苏子孟先生、董佳讯先生、王建胜先生、李嘉明先生、陈雪萍女士、邓腾江先生、黄志敏女士参与表决。

  表决情况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柳工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第二个解锁期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81)。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同意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本次共计回购注销1,516名激励对象3,522,810股限制性股票:其中原激励对象中的4人离职,需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0,040股;同时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业绩未达标,故公司应对1,51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3,502,77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公司须向前述激励对象支付回购金额共计1306.86万元(含利息)。

  2.同意公司根据2019年1月17日股东大会授权和本次回购注销后的最新股本,修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和总股本的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董事黄海波先生、文武先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故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曾光安先生、郑津先生、苏子孟先生、董佳讯先生、王建胜先生、李嘉明先生、陈雪萍女士、邓腾江先生、黄志敏女士参与表决。

  表决情况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82)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公告编号:2022-83)。

  八、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柳州欧维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同意控股子公司柳州欧维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维姆公司”)使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回购股东翁鸣先生、伍凯明女士所持公司股份720万股,用于实施员工股权激励。

  2.同意欧维姆公司在广西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引入战略投资者进行增资扩股,增资扩股额度为1047.32万股。

  3.同意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以公司202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的两份资产评估报告,一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及股权回购(文号:北方亚事评报字[2022]第01-643号),一份用于实施增资扩股(文号:北方亚事评报字[2022]第01-709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出具了事前确认函及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柳工关于控股子公司柳州欧维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84)。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三位副总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依次表决同意聘任朱斌强先生、肖小磊先生及潘恒亮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均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柳工关于公司聘任三位副总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85)。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    工       公告编号:2022-77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26日在公司总部6E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监事会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各资产的实际情况,对各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该项议案获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在本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

  该项议案获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第二个解锁期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满足情况进行核查后认为: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相关规定,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的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照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事宜。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216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锁手续。

  该项议案获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并认为:公司根据《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由于原激励对象中4人已离职,需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0,040股;同时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业绩未达标,故公司应对1,51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3,502,77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以上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该项议案获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欧维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柳州欧维姆机械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股权回购暨增资扩股整体方案的议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及分红激励暂行办法》(财资[2016]4号)、《关于扩大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实施范围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财资[2018]54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

  该项议案获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    工        公告编号:2022-78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投资性房地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其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经测试,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依会计政策进行了减值计提。

  截至6月30日,公司2022年半年度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净额共计13,803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6,469万元,应收票据坏账准备冲回412万元,合同资产坏账准备冲回76万元,长期应收坏账准备计提872万元,其他应收坏账准备计提1,150万元,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净额5,755万元,固定资产坏账准备计提45万元。以上减值计提、转回及转销,合计影响2022年上半年损益-13,803万元,占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9,531.28万元的13.87%。

  二、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一)金融资产

  公司对截至2022年6月30日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计提6,469万元,应收票据坏账准备冲回412万元,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计提872万元,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计提1,150万元,计提原则如下:

  金融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其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量损失准备。

  (二)合同资产

  公司对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合同资产坏账准备冲回76万元。计提原则如下:

  合同资产减值参照金融资产计提原则,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量损失准备。

  (三)存货

  公司对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净额5,755万元,计提原则如下: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对于存货因遭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和在产品按库龄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公司对有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都会定期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充足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

  (四)固定资产

  公司对截至2022年6月30日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45万元,计提原则如下:

  公司于报告期末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预计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经过确认计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净额为13,803万元,共计减少本年利润(税前)13,803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各资产的实际情况,对各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八、备查文件

  1.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      工                  公告编号:2022-80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财务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申请设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操作规程指引》和《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主营业务突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财务指标等方面均满足成立财务公司的要求,并在资金管理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储备了一批素质高、能力强的金融和财务复合型人才,无论硬件、软件均满足设立财务公司的基本条件。

  财务公司的功能定位满足了公司以资金为主的金融资源从筹集到内部配置,再到运营管理及分配各环节所进行的动态及全面管理的要求,可实现资金运作效率和使用效益的提升,更好地通过资金管理活动服务于公司的战略目标,迅速响应实体产业需求。

  2.鉴于以上原因,公司拟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投资15亿元人民币设立财务公司,持股比例100%。

  3.本次对外投资已于2022年8月25~26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上述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但仍需报自治区国资委审批,且需取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批准。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基本情况

  1.投资主体: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出资方式:以现金形式出资15亿元,出资比例为100%。

  3.投资标的:

  1) 公司名:广西柳工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名称为准)

  2) 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

  3)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4) 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的营业范围为准)

  4.项目可行性分析:

  通过对财务公司成立前三年的运营分析和盈利预测,经营情况良好,盈利能力稳中有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强,可见本次投资项目具备较强的操作性、可行性。

  经测算,假设的财务内部收益率均大于行业基准收益率和银行贷款利率,说明项目有较好的财务盈利能力。

  三、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项目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构建以财务公司为中心的内部结算网络,发挥财务公司资金集中控制管理的核心职能,建立统一的资金管理体系,强化对子公司资金的监督和控制,提升公司财务管理水平,有效地降低公司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支撑公司“全面国际化,全面智能化,全面解决方案”的发展战略,为公司成为世界级工程机械企业的运营与发展提供安全、高效、风险可控的金融支持和服务。

  2.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

  公司本次投资设立财务公司尚处于筹备申请阶段,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审批,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财务公司将组建专业的管理团队,内部按照金融企业的模式运营,监督严格,整体投资风险可控。同时,财务公司运营后投资预期收益相对稳定,有利于公司盈利水平的提升。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      工            公告编号:2022-81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

  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543,27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3%。

  2.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锁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满足,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16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锁期实际可解锁共计543,270股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18年12月27~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考核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关于〈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公司发出《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2.2018年12月27~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考核办法的议案》,并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实意见。

  3.2019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777人。本次调整无新增人员名单情况且不涉及董事、高管人员调整。经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其比例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2019年1月15日,公司控股股东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桂国资复【2019】10号),公司于当日发出《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

  5.2019年1月17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考核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自查并进行公告。

  6.2019年2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向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7.2019年2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向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19年2月28日,公司公告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公司实际向1,586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1,128.30万股。

  9.2019年5月30日,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预留股份授予方案的议案》,同意以2019年5月30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69名激励对象授予205.21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10.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工作,并于2019年6月27日披露了授予完成的情况。公司预留股份授予日为2019年5月30日,上市日期为2019年6月28日,实际授予激励对象259人,预留限制性股票201.36万股,授予价格3.46元/股。

  11.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工作,并于2019年12月25日进行披露,公司总股本由1,476,111,376股减少为1,475,921,376股。

  12.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工作,并于2021年2月26日进行披露,公司总股本由1,475,921,376股减少为1,475,240,876股。

  13.2021年3月25~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一个解锁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其中405.4万股限售股拟上市流通,上市日为2021年4月13日;23.02万股拟回购注销。

  14.2021年7月1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其中75.36万股限售股拟上市流通,上市日为2021年8月17日;14.15万股拟回购注销。

  15.2022年2月8日,公司完成37.17万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并发布公告,公司总股本由1,475,240,876股减少至1,474,869,176股。

  16.2022年3月28~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解锁的2,944,800股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5月19日上市流通。

  17.2022年8月25~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成功解锁并将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为543,270股,本次未能解锁并将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为3,522,810股。

  二、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满足的说明

  1.锁定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48个月为锁定期,本次申请解锁股份授予完成登记之日为2019年6月27日。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包括锁定期内)的36个月至48个月为第二个解锁期,可申请解锁获授标的股票比例为总数的30%。至2022年6月28日,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的第二个解锁期已达到。

  2.满足解锁条件情况说明

  公司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个解锁期约定的解锁条件进行了审查,详见下表:

  ■

  3.关于公司业绩满足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约定的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业绩条件共有三个:一是每股收益的要求,二是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三是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比重。

  1)每股收益

  a)《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约定

  2020年基本每股收益不低于0.67元/股,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

  b)相关指标计算

  公司2020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90元/股,高于0.67元/股,且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据Wind金融终端查询得出行业平均每股收益为0.48元/股)。

  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

  a)《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约定

  以2017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30.85%,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

  b)相关指标计算

  公司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为319%,高于230.85%,且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据万得查询得出行业平均增长率为为242%)。

  3)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比重

  a)《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约定

  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比重不低于75%。

  b)相关指标计算

  公司2020年营业利润为15.70亿,利润总额为16.02亿,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比重为98%,高于75%。

  4.本次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或不能解除限售股份的情形。

  三、2018年限制性股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情况

  ■

  四、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的核实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满足情况进行核查后认为: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的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股份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事宜。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216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锁手续。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及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均符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中对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要求,公司对限制性股票的解锁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2018年限制性激励股票计划预留授予股份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结果相符,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按照《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二个解锁期内的相关事宜。

  (三)律师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第二期解除限售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第二期解除限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      工            公告编号:2022-82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5~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原激励对象中4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需回购注销离职人员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0,040股,回购价格为当时授予价格3.37元/股或3.46元/股;同时,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达成,1,51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3,502,770股限制性股票应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3.37元/股或3.46元/股。两者合计3,522,810股,公司支付金额1306.86万元(含第三个解锁期股份未解锁应支付的利息)。

  一、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18年12月27~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考核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关于〈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公司发出《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2.2018年12月27~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考核办法的议案》,并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实意见。

  3.2019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777人。本次调整无新增人员名单情况且不涉及董事、高管人员调整。经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其比例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2019年1月15日,公司控股股东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桂国资复【2019】10号),公司于当日发出《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

  5.2019年1月17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考核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自查并进行公告。

  6.2019年2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向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7.2019年2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向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19年2月28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公司实际向1,586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1,128.30万股。

  9.2019年5月30日,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预留股份授予方案的议案》,同意以2019年5月30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69名激励对象授予205.21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10.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工作,并于2019年6月27日披露了授予完成的情况。公司预留股份授予日为2019年5月30日,上市日期为2019年6月28日,实际授予激励对象259人,预留限制性股票201.36万股,授予价格3.46元/股。

  11.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工作,并于2019年12月25日进行披露,公司总股本由1,476,111,376股减少为1,475,921,376 股。

  12.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工作,并于2021年2月26日进行披露,公司总股本由1,475,921,376 股减少为1,475,240,876股。

  13.2021 年 3 月 25~2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一个解锁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其中 405.4 万股限售股拟上市流通,上市日为2021年4月13日;23.02 万股拟回购注销。

  14.2021 年 7 月 15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其中 75.36万股限售股拟上市流通,上市日为2021年8月17日;14.15 万股拟回购注销。

  15.2022年2月8日,公司完成37.17万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并发布公告,公司总股本由1,475,240,876 股减少至 1,474,869,176 股。

  16.2022年3月28~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解锁的2,944,800股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5月19日上市流通。

  17.2022年8月25~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成功解锁并将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为543,270股,本次未能解锁并将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为3,522,810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1.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公司原激励对象中4名因个人原因离职,应回购注销股份为20,040股;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业绩未达标,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对上述1512名激励对象(详见附件excel)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3,502,77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两者合计3,522,810股,占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1,329.66万股的26.49%,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1,955,019,991股的0.18%。

  2.回购注销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若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则激励对象当年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按市场价格与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因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不胜任的,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并注销;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公司在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代为收取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处理。故本次回购价格为首期授予价格3.37元/股或预留股份授予价格3.46元/股,合计1306.86万元(含第三个解锁期股份未解锁应支付的利息)。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上述股票的拟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3,522,81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1,955,019,991股减少至1,954,784,071股。股本结构变化如下(仅考虑目前情况下进行本次回购注销的变动情况):

  ■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系公司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对已不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处理,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较少,且回购所用资金较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的核实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上述不满足条件的1,516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3,522,81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这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审查和监督,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三)律师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除尚需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所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及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外,公司已履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于现阶段应当履行的程序。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和价格的确定等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      工            公告编号:2022-83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5~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原激励对象中的4人离职,需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0,040股;同时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业绩未达标,故公司应对1,51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3,502,77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两者合计3,522,810股。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1,955,019,991股减少至1,951,497,181股,公司注册资本从1,955,019,991元减少至1,951,497,181元。详情请参见2022年8月30日公司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柳工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82)。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诉权利的,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及减资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      工              公告编号:2022-84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柳州欧维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柳工股份”)于2022年8月25日~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柳州欧维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四、关联交易概述

  (一)控股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暨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财资[2016]4号)(以下简称“《办法》”)及《关于扩大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实施范围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财资[2018]54号)(以下简称“财资[2018]54号”)的相关规定以及柳州欧维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维姆”或“欧维姆公司”)长远发展需要,欧维姆拟实施股权激励,并引入外部投资者进行增资扩股(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欧维姆激励股份总数不超过720万股,占欧维姆总股本的3.59%,具体激励股份总数根据员工认购意愿及审批机关意见最终确定。股份来源为回购欧维姆公司现有2名自然人股东翁鸣先生、伍凯明女士所持欧维姆公司股份。

  (二)关联关系

  鉴于公司副总裁黎睦汉先生为欧维姆本次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第六章第三节以及《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黎睦汉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对黎睦汉先生的激励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股权激励价格的确定符合《办法》、财资[2018]54号的相关规定。

  (三)审议决策程序

  2022年8月25日~26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柳州欧维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次交易尚需得到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其授权单位的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副总裁黎睦汉先生基本情况:

  黎睦汉,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工程师。历任公司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部办主任、质量控制部副部长、质量部代部长、驱动桥厂副厂长、桥箱厂副厂长、装载机事业部生产制造部部长、党支部书记,挖掘机事业部副总经理,公司采购部部长、采购总监、管理二党支部书记兼装载机事业部采购总监、总裁助理,推土机事业部总经理、天津柳工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广西中源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总支书记、党委书记、欧维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等职务,现任公司副总裁,兼任欧维姆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经查询,黎睦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柳州欧维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柳州市阳惠路1号

  法定代表人:黎睦汉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53.3486万元

  成立日期:1981年11月12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200198596873Q

  经营范围:OVM锚固体系、缆索制品、工程橡胶及伸缩缝装置、波纹管系列产品、钢索式液压提升设备、起重机械、架桥机、缆载吊机、建筑机械、配件、橡胶制品、缆索制品、建筑材料、工程结构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预应力技术服务;建筑机械修理;建筑工程施工服务;设备租赁服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对外承包工程(凭资格证书核准的范围经营)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属的劳务人员。

  欧维姆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合并口径):

  单位:万元

  ■

  四、本次股权激励及增资扩股方案

  (一)激励对象

  本次股权激励对象为对欧维姆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和影响的中高层管理人员、技术专家、核心技术骨干、核心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技术骨干,总计161人。

  (二)股权激励总额及股份来源

  欧维姆拟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激励股份总数为720万股,占欧维姆总股本的3.59%。

  (三)股权激励实施方式

  欧维姆本次股权激励采取股权奖励与股权出售的方式实施,激励对象通过有限合伙企业(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股。

  (四)股权激励的认购价格

  激励对象通过股权出售方式认购激励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欧维姆202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的《柳州欧维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激励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2]第01-643号)对应的每股净资产。

  (五)增资扩股

  欧维姆公司基于长远发展及股权优化的需要,计划在广西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通过公开挂牌引入战略投资者的方式进行增资扩股,拟新增注册资本10,473,242股,战略投资者原则上每认购1股欧维姆新增股份,须按照该增资价格受让原股东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乾垚桥梁科技有限公司转让的0.99股欧维姆股份(共计10,368,510股)。公开挂牌的底价不低于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欧维姆202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的《柳州欧维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2]第01-709号)对应的每股净资产。

  五、本次交易前后股权结构

  ■

  六、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柳州欧维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激励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2]第01-643号),欧维姆于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24,489.91万元,欧维姆拟根据该等评估价值确定股权激励股份认购价格方案,本次股权激励认购价格的确定符合《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七、交易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一)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欧维姆通过实施股权激励,引入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骨干入股,成为各方利益相关者,有利于增加员工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共同奋斗,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骨干的积极性。

  欧维姆实施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优化公司股权结构,符合公司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要求。欧维姆本次股权激励及增资扩股有利于增强企业长期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有利于欧维姆以及柳工的长远发展。本次股权激励及增资扩股完成后,柳工持有股份占欧维姆注册资本73.99%,仍为欧维姆的控股股东,不会对欧维姆及柳工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柳工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相关经营风险。

  (二)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交易存在因被激励对象原因导致本次股权激励方案实施进度缓慢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存在由于所处行业或其他外部环境原因导致欧维姆发展不顺利,股权激励效果未达预期的风险;存在引入战略投资者不达预期的风险;存在可能无法得到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其授权单位的批准的风险。

  八、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外,公司未与本次交易的关联方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九、董事会意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2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柳州欧维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欧维姆本次实施股权激励,可以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建立长效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经营管理团队、核心骨干的积极性,促进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与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同时,引入外部战略投资者,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更好地促进欧维姆公司在预应力业务上的发展。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将《关于控股子公司柳州欧维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相关事项及资料的有关内容已取得我们的认可,符合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将《关于控股子公司柳州欧维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欧维姆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方案,有利于增加员工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的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共同奋斗,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骨干的积极性,符合公司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

  该方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优化股权结构、充分调动参与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将员工、投资者自身利益与欧维姆长远发展紧密结合,共同推动欧维姆公司预应力业务可持续发展,创造更大的价值。

  本次交易不会改变公司对欧维姆的控制权,有利于促进员工、投资者与欧维姆的共同成长和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第九届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监事会第九届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四)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柳州欧维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激励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2]第01-643号);

  (五)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柳州欧维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2]第01-709号)。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      工            公告编号:2022-85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聘任三位副总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8月25日~26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三位副总裁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CEO曾光安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朱斌强先生、肖小磊先生及潘恒亮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裁,任期均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朱斌强先生、肖小磊先生及潘恒亮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附件:

  新聘高管人员简历

  朱斌强先生,中国籍,1972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工程硕士,正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电动技术与产品高级总监,兼副总工程师(装载机业务)、装载机业务群副总经理、全球研发中心副主任(电动技术与产品、战略新产品)、装载机研究院院长、电动技术与产品研究院院长。1995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公司齿轮厂员工,技术研究院助理设计师、设计师、主管设计师、主任设计师,中央研究院可靠性研究所副所长、所长,起重机事业部起重机研究院副院长,安徽柳工起重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研究总院设计方法研究所所长,研究总院副院长、常务副院长,装载机公司副总经理,装载机业务副总经理。2021年9月至今,任公司电动技术与产品高级总监。

  截止本公告日,朱斌强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7,000股(均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已解锁15,600股,未解锁11,4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朱斌强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肖小磊先生,中国籍,1983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程师,现任公司装载机业务群总经理,兼装载机业务总经理。2006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公司传动事业部热处理厂助理工程师、副主任、副厂长、厂长,传动事业部生产制造部部长,柳工柳州传动件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柳州柳工液压件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党总支部副书记、党支部书记、总经理,装载机公司副总经理、质量部部长、装配工厂厂长,柳工锐斯塔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支部书记、总经理,装载机业务群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装载机业务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装载机业务群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肖小磊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7,900股(其中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16,000股,已解锁11,200股,未解锁4,800股;从二级市场自行购入31,9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肖小磊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潘恒亮先生,中国籍,1983年11月出生,中共预备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矿山机械业务总经理,兼柳工(常州)矿山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售后支持与客户方案业务董事会董事长、柳工(柳州)压缩机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柳工赫达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年7月参加工作,在康明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战略规划与业务发展部从事业务分析工作。2010年7月加盟公司,历任战略发展部副部长、广西康明斯工业动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装载机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战略发展部部长、全球后市场业务事业部总经理,售后支持与客户方案总经理。2021年3月至今,任公司矿山机械业务总经理。

  潘恒亮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7,000股(均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已解锁15,600股,未解锁11,400股);三位候选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潘恒亮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    工            公告编号:202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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