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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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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

  根据《重整计划》、《重整投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重整投资人相应的转增股票已于2022年2月28日完成过户,本次权益变动后,鼎新兴华持有公司51,189.36万股股票,其一致行动人广兴股权持有公司4,265.78万股股票,二者合计持有公司55,455.14万股股票,持股比例26%。鼎新兴华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且其与一致行动人广兴股权实际可支配的上市公司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鼎新兴华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杭州兴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兴增”)持有鼎新兴华1.40845%财产份额,为鼎新兴华的普通合伙人;广汉东兴羽绒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汉东兴”)持有鼎新兴华28.16902%财产份额,为鼎新兴华的有限合伙人;信阳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鼎新兴华70.42254%财产份额,为鼎新兴华的有限合伙人;杭州兴增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鼎新兴华合伙协议,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许水均持有杭州兴增67%股权,并且持有广汉东兴67%股权,因此许水均为鼎新兴华的实际控制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2、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相关事项

  2022年4月11日,公司向管理人提交了《关于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告公司已经完成重整计划执行工作,同日公司管理人向信阳中院提交了《关于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提请信阳中院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2022年4月14日,信阳中院作出(2021)豫15破6-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华英农业《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终结华英农业重整程序。

  2022年4月15日,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销因触及规范类强制退市之情形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经审核,深交所于2022年4月27日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6日、4月28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关于撤销相关风险警示情形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3、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事项

  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及监事会成员,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职工代表监事。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4、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事项

  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319,245.78万元,2021年末净资产111,704.16万元,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所”)出具的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三节财务类强制退市”的相关情形。因此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7条规定向深交所申请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原控股股东华英禽业总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已全部偿还完毕,公司资金占用情形已消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4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归还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同时年审会计师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华英农业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所涉及相关事项的专项核查说明》、《独立董事关于原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已全部解决的独立意见》。因此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5条第一款规定向深交所申请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向深交所提出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及因大股东占用资金引起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申请。2022年6月23日,深交所同意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及因大股东占用资金引起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因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暂不满足申请撤销因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被亚太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而引起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条件,公司在2022年4月28日也未向深交所提出申请撤销该项其他风险警示,因此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临时停牌的公告》。

  5、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部分资产报废的事项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部分资产报废的议案》。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76,726.80万元,计提信用减值准备118,136.83万元,资产报废11,877.74万元,合计减少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306,741.37万元。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说明及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部分资产报废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ST华英       公告编号:2022-068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十四时在公司总部潢川县华英大厦16层高管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水均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8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九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许水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审核意见。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叶金鹏、王火红、张瑞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承担的相应职责及其对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 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所起到的重要作用,同时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提议,确定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人民币1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管理,积极构建适应公司发展战略要求的管理体系,优化管理流程,提高公司运营效率,最终实现提升公司盈利水平的目标,公司拟优化调整组织架构。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与完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与完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与完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与完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与完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与完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与完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制度建设,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与完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管理,便于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及时、准确、真实、完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意对《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与完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与完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十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十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与完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对外担保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和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与完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对《总经理工作细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与完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总经理工作细则》。

  十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与完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二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与完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制度》。

  二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决定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三、五、六、十一、十六、十七项议案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ST华英        公告编号:2022-069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十五时三十分在公司总部潢川县华英大厦16层高管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监事三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三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庆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与完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ST华英        公告编号:2022-071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2015年12月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5]2853号《关于核准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8,491,1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9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57,079,690.00元,扣除承销费用18,050,000.00元后实际到账资金为839,029,690.00元,支付其他发行费用1,10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7,929,690.00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月12日全部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630600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837,929,690.00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35,386.48元。2022年半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446.83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35,833.31元。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838,116,250.16元,2022年半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9,273.15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实施完毕,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全部完成销户手续,募集资金累计投入838,165,523.31元,余额为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下同),并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016年1月15日,本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潢川县支行、交通银行郑州铁道支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潢川支行分别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本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上述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以活期存款方式存储的余额为0元,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表1: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未发生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附表1: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注】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为23.58万元,系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ST华英     公告编号:2022-072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管理,积极构建适应公司发展战略要求的管理体系,优化管理流程,提高公司运营效率,最终实现提升公司盈利水平的目标,公司对原有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和优化,调整后的组织架构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ST华英             公告编号:2022-073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2年9月15日下午14点30分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9月15日(周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9月15日(周四)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上午9:15至2022年9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9日(周五)。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截至2022年9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1号11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2年9月14日上午08:30-12:00;

  (三)登记地点:河南省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1号11楼证券部;

  (四)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公司。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南省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1号11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465150

  联 系 人:何志峰、刘胜龙

  联系电话:(0376)3119917

  联系传真:(0376)3119917

  邮    箱:liushenglong002321@163.com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21。

  2、投票简称:“华英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说明:请投票选择时打√符号,该议案都不选择的,视为弃权。如同一议案在同意和反对都打√,视为废票)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ST华英        公告编号:2022-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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