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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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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5266                     公司简称:健之佳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受疫情持续影响,消费者对健康日益重视,医药改革政策逐步明确、落地,为医药零售连锁企业发展提供了新机遇,也面临新挑战。2022年,一、二季度消费市场增长较为乏力,疫情冲击,公司积极规划、应对,顺应市场、行业及政策变化趋势,营业收入持续稳健、快速增长,二季度在公司董事会及各级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经营指标持续恢复。上半年,公司净利润指标持续恢复。2022年下半年,公司仍将把握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原则,密切关注疫情动向与防控政策变动,防控风险,及时跟进、调整、完善经营策略以应对“高度不确定性”,提高新店培育、门店整合效率,提高单店产出。

  通过为顾客提供与健康、便利相关产品及专业服务,进一步满足顾客需求、减小疫情影响。

  虽然新店培育、收购门店整合、人员储备、配送体系建设造成短期成本费用较快上升,但公司对提升营销网络覆盖范围、专业服务能力、物流效率和精细化管理水平的长期投入,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本期公司重点推进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持续强化公司差异化的经营特点和竞争力:

  1、强化西南区域布局,稳步向全国重点目标区域扩张

  公司通过自建、收购方式持续拓展门店规模,在立足云南、深耕西南、提升门店布局密度的同时,向西南市场外的其他区域审慎、稳健寻求发展契机。报告期内,公司推进唐人医药收购项目,并结合该项目进展,适当调整原有区域拓展计划,上半年末门店数较年初增长率7.85%,其中川渝桂市场门店增长18.96%,高于公司整体增速。

  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之“(一)在连锁门店服务网络建设方面”。

  2、强化商品品类规划,提升综合毛利率,控制竞价

  面对消费市场增长乏力,医药零售行业营业收入增幅放缓,政策影响药品毛利下降等压力,公司持续强化商品品类规划和新商品引进,提升OEM商品及其他综合毛利较高商品销售占比,持续推进线上线下全渠道业务融合等策略推进,提升销售及综合毛利率,本期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6.34%,综合毛利率同比增长0.88%。

  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二)在商品品类规划及为供应商提供专业服务,提升经营业绩方面”“ (2)剔除为医药、便利供应商提供专业服务收入,对公司零售终端的进一步分析”之“2)结合上述业务类型、品类结构的营业、毛利率数据,进一步延伸分析:”。

  3、围绕顾客对服务泛在性、便利性的更高需求,持续提升全渠道服务能力

  疫情影响下,顾客的健康意识和消费习惯改变。公司围绕“以顾客需求为核心”的服务理念,持续强化自营平台、第三方电商及O2O业务的发展,线上业务增速高于门店线下业务增速,线上渠道营业收入占比从2021年的16.78%提升至本期的20.81%,线下线上全渠道业务稳健增长。

  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三)在顾客服务体系方面”之“5、围绕顾客对服务泛在性、便利性的更高需求,提升全渠道服务能力”。

  4、控费增效

  (1)降租控租

  疫情对零售等行业冲击严重,国家、各省区政策要求对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小微企业商户减免租金,对减免租金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鼓励。多数实体业态经营困难,公司在新店拓展业务中严格控制租金水平,与存量门店房东商洽降租、控租,以使房租合约合理反映市场租赁市场现实水平。

  (2)改善促销活动效能、提升毛利率

  由于消费者意愿和信心不足,消费市场增长乏力,竞价和促销对营业收入提升的效能下降,公司二季度起结合市场环境,通过提升竞价针对性,改善促销活动组织管理、提升活动效能等措施,提升促销费用效率,持续改善毛利率水平。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2-086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下午13:00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万宏国际健之佳总部十四楼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董事长蓝波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蓝波先生主持召开,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88)。

  特此公告。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2-087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上午10:30以现场参会方式在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万宏国际健之佳总部十四楼召开,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玉梅女士主持,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审核,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主要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露报告信息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的存放和使用审批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88)。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2-088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首发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624号”文《关于核准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2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实际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2.8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579.2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129.0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87,450.16万元。实际到账金额人民币90,235.81万元,其中包括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785.64万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11月25日到账,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1月25日出具XYZH/2020KMAA20006号《验资报告》。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2]539号”文《关于核准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2021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813,75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实际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1.6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32.3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0,967.70万元。实际到账金额人民币41,350.00万元,其中包含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人民币382.30万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4月13日到账,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4月13日出具XYZH/2022KMAA20033号《验资报告》。

  (二) 首发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首发募集资金的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募投项目已使用上述首发募集资金人民币71,606.36万元,并划转发行费用人民币2,785.64万元,募集资金余额16,574.6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金额3,799.66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12,775万元。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资金使用情况

  ■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已使用上述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40,294.24万元,并划转发行费用人民币369.10万元,累计募集资金投入进度为98.36%,其中2022年1-6月,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926.94万元。结余募集资金合计703.38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首发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内控制度,公司已将首发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1、首发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连同保荐机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新民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西园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东陆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分别与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广西健之佳药店连锁有限公司、绵阳健之佳药店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健之佳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成都市好药师广生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连同保荐机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与广西健之佳勤康医药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首发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首发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于本公司及子公司的专用账户中,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1、首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首发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首发和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度,公司存在非公开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使用闲置首发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首发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5,000万元暂时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期限自此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首发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2,775.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如因募投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0年12月31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使用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49,100.00万元,均已赎回,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部分项目内部投资金额调整的议案》,同意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三个募投项目,延期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对“医药连锁信息服务项目”募投项目,调整募集资金总额至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并对项目内部的子项目进行调整、优化;对“全渠道多业态营销平台建设”募投项目,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不变的情况下,对项目内部的子项目进行调整、优化。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决定和对项目内部子项目的调整未涉及募集资金用途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表1

  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注1:新开门店建设项目拟3年内在云南、重庆、四川、广西等地建设标准连锁药店1,050家,其中第一年建设250家,第二年建设350家,第三年建设450家,总营业面积约为126,000平方米。项目设定期限为12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9年。

  新开门店建设项目自2019年7月1日起实施,截止2022年6月30日已实施三年,新开门店总数913家,新开门店店数占项目计划开店总数的86.95%。T+1年(2019年7月-2020年6月)实现净利润-1,782.11万元(预计-4,067.40万元),T+2年(2020年7月-2021年6月)实现净利润-5,476.92万元(预计-5,938.45万元),T+3年(2021年7月-2022年6月)实现净利润-3,281.22万元(预计-3,545.94 万元),均达到预计效益。

  注2:医药连锁信息服务项目作为公司战略发展的一部分,其作用主要体现在终端服务的后台,并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其效益主要在于通过打造强大医药连锁中台,实现公司上下游业务的协同能力、不断优化公司管理流程、提升管理绩效和节约管理成本,保障各门店及分支机构有序经营,为公司管理层的决策分析提供更为科学准确的信息,实现公司物流、商品流、资金流的一体化管理,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因而不进行单独的财务效益测算。项目完成后,将为公司的进一步发展搭建更为高效的应用平台,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将产生深远而积极的影响。

  注3:全渠道多业态营销平台建设项目包括3年建设期和5年的运营期。项目建设期主要是进行软硬件的投资,完成电子货架平台的搭建,并完成对整个全渠道多业态营销平台的协调和测试,进行试运营;项目第四年进入正式运营。项目作为公司“大健康”营销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力求实现传统门店营销模式的升级,通过佳 e 购电子货架、手机端、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及线上线下等模式的交互,实现营销、客户开发、会员服务、信息共享、商品交易、商品支付、移动医疗等全渠道营销功能。全渠道多业态营销平台建设项目自2019年7月1日起实施,截止2022年6月30日已实施三年,其中T+1年(2019年7月-2020年6月)实现净利润6.37万元(预计-199.30万元),T+2年(2020年7月-2021年6月)实现净利润152.14万元(预计-99.03万元),T+3年(2021年7月-2022年6月)实现净利润655.96万元(预计146.67万元),均达到预计效益。

  附表2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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