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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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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公司债券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保利发展是房地产行业的龙头企业,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销售,并以此为基础构建成涵盖物业服务、全域化管理、销售代理、商业管理、不动产金融等在内的多元产业体系,综合实力连续多年稳居行业前五,央企第一。2022年,保利发展位居《福布斯》世界排名第190位,荣获行业领导品牌TOP3。

  保利发展始终聚焦于核心城市及城市群,深耕国家重点发展区域,助力国家新型城镇化建设。公司始终坚持以商品住宅开发为主,适度发展持有经营性物业。在住宅产品方面,形成“尊居、善居、品居、安居”系列,代表品牌有“天字”系、“和光”系等;在写字楼产品方面,形成“保利中心”、“保利国际广场”等品牌系列。此外,公司以百姓安居为己任,积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拓展公寓业务,建成保障房超10万套;进驻25城助推城市更新,响应乡村振兴战略,助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凭借出色的建设、运营、服务实力,保利发展在物业、酒店、商贸会展、购物中心、城市公建及旧城改造方面均取得长足发展,品牌成熟度与影响力进一步提升。保利物业致力于全业态管理,形成以社区居住物业服务为核心,以全域化管理、城市服务为引领的综合服务能力,并推出了“亲情和院、四时雅集、东方礼遇、星云企服、镇兴中国”等系列物业服务品牌;保利商旅在消费服务领域形成了“时光里、保利广场”等产品体系,在酒店领域打造了包括“诺雅、雅途、郡雅、悦雅”在内的多个品牌系列;养老服务板块打造“和熹会”品牌等多个行业标杆;在产业运营服务领域,打造了国际级赛事综合运营服务品牌,高质量承担武汉军运会、西安全运会等大型赛事服务;同时,福祉展、老博会等大型品牌展会也成为会展行业标杆。

  3.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4.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5.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6.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注:相关票据为3+N年期或5+N年期永续中票,依据发行条款约定赎回时到期。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签约金额2102.21亿元,同比下降26.29%;营业总收入1107.63亿元,同比增长23.10%;净利润149.24亿元,同比增长1.60%;归母净利润108.26亿元,同比增长5.11%。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4325.82亿元,较报告期初增长2.33%,归母净资产1992.52亿元,较报告期初增长1.89%。公司扣除预收款的资产负债率为66.45%、净负债率为64.14%、现金短债比为1.41,各项指标均符合“三道红线”中绿档企业标准。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详见《2022年半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相关内容。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发展        公告编号:2022-058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在上海市以现场结合视频及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长刘平先生,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60)。

  三、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注册100亿元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一)同意向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银行间协会”)申请注册100亿元债务融资工具,其中,中期票据50亿元、短期融资券50亿元;

  (二)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处理上述注册事项,以及后续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市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分期发行、各期发行金额及期限、发行方式、还本付息方式、承销方式、定价方式、票面利率、募集资金用途、偿债保证措施、担保事项、债务融资工具上市、发行与上市场所、专业机构的选择、回售与赎回方式等;

  2、代表公司签署与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发行的所有相关协议及其他必要文件等,并按照规定进行披露;

  3、办理其他与上述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发行相关的具体事宜;

  4、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和发行条件中关于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各项规定,具备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五、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同意发行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及票面金额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99亿元(含人民币99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

  2、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一般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不超过10年(含1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3、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票面利率将由公司和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在预设利率区间内协商确定。本次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4、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通过后,可以采取一次发行或者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5、担保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6、赎回、回售等条款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是否涉及赎回条款、回售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并购地产项目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用途及金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需求情况确定。

  8、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9、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或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经监管部门批准/核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亦可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10、公司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最近三年资信情况良好。在偿债保障措施方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与公司债券相关的公司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11、决议有效期

  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事宜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

  六、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结合公司需求和债券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安排(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的数量等)、担保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是否设置赎回条款、回售条款、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等以及设置的具体内容、募集资金用途及金额、偿债保障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方案项下的偿债保障措施)、债券上市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有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申报及上市相关事宜;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负责具体实施和执行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申请上市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批准、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4、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上市、还本付息等事宜;

  5、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工作;

  6、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务。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七、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

  八、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二、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修订〈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分红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三、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议案》。

  同意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修订。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四、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公司对保利财务关联交易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保利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五、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以上第三项至第十二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同日披露的《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63)。

  特此公告。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发展        公告编号:2022-059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在上海市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召集人为监事会主席孔峻峰先生,应参加表决监事三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三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参与编制报告的人员没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60)。

  特此公告。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发展       公告编号:2022-060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采取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98,901,172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000,000,598.68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分配调整情况、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等详见于2016年6月24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16-047)、《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48)、《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16-050)。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2016年募集资金到账至今,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9,040万元。历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本公告末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1-6月,公司未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此外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9,040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414,239.73元(含相关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于2006年建立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和使用制度》,经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为《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历经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两次审议修订,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始终高度重视募集资金的规范管理,严格执行上述管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募集资金专户监管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应的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城南支行于2016年6月22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本年度未实际使用募集资金。详见本公告末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并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附表中“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2:公司未承诺募集资金的各期投入金额,因此不涉及“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及其相关科目。

  注3: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为房地产开发项目,项目开发周期较长,因此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会计报表中只反映募投项目已确认的部分收入和利润。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发展    公告编号:2022-061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公司债券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对照自查,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和发行条件中关于向专业投资者(以下简称“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各项规定,具备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规模及票面金额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99亿元(含人民币99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

  (二)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一般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不超过10年(含1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三)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票面利率将由公司和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在预设利率区间内协商确定。本次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四)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通过后,可以采取一次发行或者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五)担保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六)赎回、回售等条款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是否涉及赎回条款、回售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

  (七)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并购地产项目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用途及金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需求情况确定。

  (八)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九)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或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经监管部门批准/核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亦可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十)公司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最近三年资信情况良好。在偿债保障措施方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与公司债券相关的公司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十一)决议有效期

  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事宜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十二)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合法、高效地开展公司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结合公司需求和债券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安排(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的数量等)、担保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是否设置赎回条款、回售条款、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等以及设置的具体内容、募集资金用途及金额比例、偿债保障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方案项下的偿债保障措施)、债券上市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有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申报及上市相关事宜;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负责具体实施和执行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申请上市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批准、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4、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上市、还本付息等事宜;

  5、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工作;

  6、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务。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公司简要财务会计信息

  (一)本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1、2022年1-3月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

  2、2021年度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

  ■

  ■

  ■

  3、2020年度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

  ■

  ■

  4、2019年度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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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代码:600048                                             公司简称:保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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