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9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8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981                证券简称:朝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7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2年4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200万份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总人数不超过65名,激励对象的范围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含子公司)其他关键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骨干。该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2022年5月24日,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进行调整;确定以2022年5月24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63名激励对象授予172.89万份股票期权;

  2022年6月20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

  证券代码:002981        证券简称:朝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8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95号)核准,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计240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17.3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15,680,00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54,297,338.1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361,382,661.88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4月14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广会验字[2020]G1400221080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以前年度累积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8,915.03万元;(2)本报告期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3,738.90万元;(3)现代化电声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终止后,将其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0,609.08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3,263.01万元(含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0,609.08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875.25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6月30日余额合计为1,124.70万元,与募集资金余额差异1,750.55万元,其差异原因为:(1)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249.45万元;(2)使用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2,000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常平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2,653.93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4.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7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对该事项无异议。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2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875.25万元(不含理财、利息收益),其中,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6月30日余额合计为1,124.7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2,000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8.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2021年9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表示对该事项无异议。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用作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都已到期赎回。

  9.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之情形。

  附表1: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附表1:

  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

  证券代码:002981       证券简称:朝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4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6日送达至每位董事;

  2、本次董事会于2022年8月26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庆凯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总经理及部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5、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56)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5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审议并通过《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2022年半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58)。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3、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81       证券简称:朝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5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6日送达至每位监事;

  2、本次监事会于2022年8月26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逸文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会议记录人员列席;

  5、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56)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5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审议并通过《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则要求合理、规范的使用及存放募集资金,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集中管理及使用,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5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3、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81       证券简称:朝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9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统一的会计准则要求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时间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解释15号中对“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等内容进行了规范说明并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对“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要求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决定按照解释15号的要求,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5号中对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及亏损合同的判断的规定;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对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的规定。

  2、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解释第15号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关于试运行销售会计处理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2、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

  明确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时的记账科目。

  3、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明确判断亏损合同时所使用的成本口径,应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说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1日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的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内容进行调整,并按照财会〔2021〕3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