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目前总股本767,017,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10,800,000股后的股本756,217,000为基数,拟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2242 证券简称:九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3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分配预案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2022年1-6月,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6,406,390.76元,截至6月30日,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21,954,638.45元。母公司本期实现净利润631,335,855.11元,因母公司的盈余公积余额390,499,279.68元已超公司总股本767,017,000元的50%,本期不再提取法定公积和盈余公积,加上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1,192,996,136.65元,减去2022年度利润分配已分配利润763,942,200.00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060,389,791.76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以截至公告披露日总股本767,017,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10,800,000股后的股本756,217,000为基数,拟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元(含税),共计378,108,500?元,剩余累计未分配利润682,281,291.76元暂不分配;公司2022年半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于2022年半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7,428,000股,支付总金额为125,004,202.82元(不含交易费用),该部分金额视同2022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金额。
根据相关规则,截至公司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利润分配实施前,若公司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回购专户内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而全部或部分实际授出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拟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变化情况。
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2022年上半年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没有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是基于对目前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客观判断,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利润分配要求,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同意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242 证券简称:九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4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信托产品逾期兑付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信托产品名称:(1)“中国民生信托?汇鑫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汇鑫5号”);(2)“2020年中诚信托梧桐2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梧桐22号”);(3)“中航信托·天启651号长沙中泛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天启651号”)
受托方:(1)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信托”);(2)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托”);(3)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信托”)
购买金额:(1)出资1亿元人民币认购汇鑫5号;(2)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认购梧桐22号;(3)出资4500万元人民币认购天启651号产品。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风险提示: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通过民生信托购买了汇鑫5号;于2021年6月15日通过中诚信托购买了梧桐22号;于2021年6月21日通过中航信托购买了天启651号,现上述信托计划下待回收本金及投资收益存在逾期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公司收到民生信托、中诚信托及中航信托关于逾期信托计划的情况说明函件,获悉上述信托计划的最新进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1年4月17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五十亿(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主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
二、延期兑付情况
(一)民生信托
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出资人民币 1亿元,向民生信托公司认购了“汇鑫5号”,认购期限为114天,本信托主要投资于价格波动幅度低、信用风险低并且流动性良好的金融产品,包括:(1)金融同业存款;(2)期限在3年以内的短期固定利率债券,包括上市流通的短期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央行票据、商业银行次级债和企业短期融资券等;(3)上市流通的浮动利率债券;(4)期限在9个月以内的债券逆回购;(5)货币市场基金;(6)期限在36个月以内的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或大额存单;(7)剩余期限在3年以内的资产支持证券;(8)在银行间市场、银登中心、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且剩余期限在3年以内的金融产品;(9)投资标的为A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且剩余期限在3年以内的金融产品;(10)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允许投资的其它流动性良好的短期金融工具。资金来源为自有闲置资金,持有期间为2021年1月20日至2021年5月14日,年化收益率6.9%。
公司于2022年2月11日收到该信托产品投资本金98.55万元,2022年2月18日收到该信托产品投资本金401.07万元,2022年4月26日收到该信托产品投资本金435.57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收到该信托产品投资本金935.19万元。剩余信托产品投资本金9064.81万元及投资收益215.51万元仍在协商中,尚未收回。
(二)中诚信托
公司于2021年6月15日,出资人民币 5000万元,向中诚信托公司认购了“梧桐22号”,认购期限为380天,资金来源为自有闲置资金,持有期间为2021年6月15日至2022年6月30日,年化收益率5.2%。资金用途:投资资金用于贵州望乡项目开发建设。增信措施包括1、抵押担保:济南龙宏将其持有的“阳光城檀悦”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奥体中路以西,花园东路以北的不动产权证号为“鲁(2019)济南市不动产权第0219927号”的土地使用权为回购提供第一顺位抵押担保,抵押率不高于70%。根据世联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抵押地块评估价值为130,100万元。2、信用担保: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济南龙宏的回购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进行公告。3、股权质押:济南龙宏100%股权质押。
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收到该信托产品投资收益25.32万元,2021年8月13日收到该信托产品投资收益22.08万,2021年9月13日收到该信托产品投资收益22.08万,2021年10月13日收到该信托产品投资收益21.37万,2021年11月15日收到该信托产品投资收益23.50万,2021年12月14日收到该信托产品投资收益19.95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收到该信托产品投资收益134.30万元。剩余信托产品投资本金5000万元及投资收益128.93万元仍在协商中,尚未收回。
(三)中航信托
公司于2021年6月21日,出资人民币4500万元,向中航信托公司认购了“天启651号”,认购期限为356天,资金来源为自有闲置资金,持有期间为2021年6月21日至2022年6月12日,年化收益率5.5%。资金用途:用于阳光城集团全资控股公司长沙中泛置业在长沙尚东湾项目16号地块的开发建设。增信措施1.抵押担保:放款前根据土地评估值,测算抵押融资规模(其中,尚东湾项目5个地块抵押融资规模不超过10.88亿元,长沙湘坤名下地块抵押融资规模不超过15.22亿,长沙利泓名下地块抵押融资规模不超过2.28亿),并框定总规模不超过25亿元。抵押率不超过70%。2.保证担保:阳光城集团为长沙中泛到期偿还信托贷款本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公告。3.股权不质押承诺:信托存续期间,相关股东承诺长沙中泛、长沙湘坤、长沙利泓100%股权不对外质押。
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收到该信托产品投资收益62.38万元,2021年12月21日收到该信托产品投资收益61.71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收到该信托产品投资收益124.09万元。剩余信托产品投资本金4500万元及投资收益110.53万元仍在协商中,尚未收回。
梧桐22号和天启651号均为阳光城地产项目,两款信托产品无法按期收回的原因:交易对手暨开发商阳光城集团经营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遭遇流动性困难,目前无力维持其旗下房地产项目开发运转,抵押物项目开发停滞,处于非正常状态,其最终变现具体金额受具体处置方式、处置时的区域市场环境、接盘方意愿等多方面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三、公司已/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一)汇鑫5号
汇鑫5号已采取的措施:汇鑫5号未如期兑付后,根据违约责任一般原则:若委托人、受托人或受益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一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声明、保证严重失实或不准确,则视为该方违约。本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或其他相关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公司积极联系各相关方,沟通融资人及项目情况,尽最大努力保障公司利益,目前正在积极通过底层资产回款等方式化解项目风险。
(二)梧桐22号
梧桐22号已采取的措施:公司积极联系各相关方,沟通融资人及项目情况,尽最大努力保障公司利益,就信托计划项下向各债务人、担保人及抵质押物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已查封了抵质押物相关资产,目前正在积极通过处置抵质押物等方式化解项目风险。
(三)天启651号
天启651号已采取的措施:公司积极联系各相关方,沟通融资人及项目情况,尽最大努力保障公司利益,正在积极通过处置抵质押物等方式化解项目风险,进行司法诉讼和资产盘活方案,受托人已申请冻结借款人名下多宗土地和房产。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根据磋商及关注兑付情况,加强与相关各方的沟通、联系,督促其加快落实兑付方案,尽快向本公司按照方案进行本息兑付,公司保留采用其他维权手段的权利,维护上市公司利益及广大投资者利益。董事会持续督促公司管理层加强对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安全评估,加强对已购买理财产品的跟踪评估,维护好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四、风险提示
由于以上信托本金及收益的收回尚存在不确定性,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分别根据“汇鑫5号”、“梧桐22号”、“天启651号”的未来兑付及底层资产情况重新对其公允价值进行评估,其中:汇鑫5号已于2021年12月31日确认21,509,174.76元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本期考虑到还款情况与兑付计划基本一致,未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梧桐22号”于本期确认8,407,237.75元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天启651号”于本期确认14,094,469.80元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该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但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其他到期未兑付的理财产品。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242 证券简称:九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5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2年9月28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9月28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9月2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2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下沙银海街760号 杭州公司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22日(星期四)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22年9月22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会议表决;股东可以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同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22年8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22年9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5、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下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街道银海街760号
九阳工业园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注意事项
鉴于目前疫情防控需要,为最大限度保障股东及代理人和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同时依法保障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建议各位股东优先选择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及政策可能发生变化,现场参会人员请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杭州市有关疫情防控的政策规定和要求,敬请公司股东支持和理解。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下沙银海街760号 九阳工业园证券部
联系人:缪敏鑫
电话号码:0571-81639093 0571-81639178
传真号码:0571-81639096
电子邮箱:002242@joyoung.com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会议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特此公告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42
2、投票简称:九阳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9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2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九阳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九阳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有股票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
■
特别说明: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证券代码:002242 证券简称:九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0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8月19日以书面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8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在杭州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王旭宁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董事会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经书面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1、经表决,会议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报告摘要详见2022年8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2、经表决,会议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2年半年度进行利润分配,以目前总股本767,017,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10,800,000股后的股本756,217,000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相关规则,截至公司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利润分配实施前,若公司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回购专户内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而全部或部分实际授出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拟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及决策程序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22年8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司公告编号为2022-043号的《关于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3、经表决,会议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9月28日(周三)下午15:00在杭州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22年8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司公告编号为2022-045号的《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备查文件
1、 董事会决议;
2、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242 证券简称:九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1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8月19日以书面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8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宏韬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报告摘要详见2022年8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2、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2年半年度进行利润分配,以目前总股本767,017,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10,800,000股后的股本756,217,000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相关规则,截至公司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利润分配实施前,若公司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回购专户内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而全部或部分实际授出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拟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利润分配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22年8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司公告编号为2022-043号的《关于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备查文件
1、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242 证券简称:九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