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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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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6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4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2年8月22日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连胜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36)。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远期外汇交易开展的外币金额不超过等值8,000万美元(含本数),可在此额度内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在董事会作出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以实际发生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该议案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营业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营业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营业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庄竣杰先生提交的书面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报告。庄竣杰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庄竣杰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更多亮照明有限公司提名庄浚荣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期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已满且为公司服务年限较长,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通过轮换审计机构来强化公司治理,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审慎考虑,拟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40)。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2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0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1.67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6,68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合计人民币9,193.06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7,486.94万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2月17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1-00010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上情况详见2020年2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8英寸半导体级硅单晶抛光片生产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及必要性经过充分论证,相关募投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用途已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详细披露,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项目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存在重大困难的情况。上述募投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有利于增强并提升公司核心技术水平,拓展并丰富公司的产品结构,培育公司新的盈利增长点,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推进计划,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要求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对现金管理进行专项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该行为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该议案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性的情况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6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0]号)核准,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战略配售、网上网下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1.67元,募集资金总额866,8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76,049,433.93元后的790,750,566.07元已于2020年2月17日分别存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桥西支行0708004329200067771账户300,000,000.00元,存入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凌支行410100692121518账户300,000,000.00元,存入在锦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392212010160740453账户190,750,566.07元;减除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15,881,132.0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74,869,433.99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1-00010文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866,800,000.00元,扣减承销保荐费后实际到账金额为790,750,566.07元。2022年半年度使用108,420,370.06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43,490,849.66元。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资金。

  2020年2月,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桥西支行、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凌支行、锦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该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元

  ■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到达预计可使用状态,公司已将该项目结项,对应募集资金已全部按计划投入使用完毕。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2022年4月将募集资金结余利息收入165.49万元补充到公司银行存款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公司在锦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号:392212010160740453),此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

  公司已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及财务相关人员办理与本次专户注销相关的一切事宜,前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锦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30 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1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08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远期外汇交易开展的外币金额不超过等值8,000万美元(含本数),可在此额度内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目的

  公司存在境外采购和境外销售业务,结算货币主要采用美元、日元,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影响。为防范外汇大幅波动给公司带来的不良影响,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稳定境外收益,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银行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公司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货币。

  三、业务期间和业务规模

  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公司及子公司用于上述外汇业务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国际业务的收付外币金额,并且不超过8,000万美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在上述年度资金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部履行日常审批程序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四、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存在境外采购及境外销售业务,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公司开展与银行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从锁定结售汇成本的角度考虑,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及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 外汇远期结售汇的风险

  公司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进行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操作可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仍能保持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外汇远期结售汇仍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的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的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贷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相关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针对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

  2、在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操作过程中,公司财务部应根据在公司授权范围内与金融机构签署的远期外汇交易合同中约定的外汇金额、汇率及交割期间,及时与金融机构进行结算。

  3、当汇率发生剧烈波动时,财务部应及时进行分析,并将有关信息及时上报董事长,由董事长判断后下达交易指令。

  4、当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亏损或者潜亏金额占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以上,或亏损金额超过人民币100万元的,财务部应立即向董事长报告,并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公司董事长应立即商讨应对措施,做出决策。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通过该业务可以降低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认为: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以正常经营为基础,可以有效防范和控制汇率波动给公司经营造成的风险,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在会议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已发表同意意见。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有利于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且公司仅涉及低风险的外汇交易业务,不涉及高风险的外汇交易品种,风险相对可控;同时,公司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健全且有效执行。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5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通过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已于2022年8月22日通知。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哲凯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作为公司监事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等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

  2、我们保证和承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作为公司监事认为: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3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作为公司监事认为: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以正常经营为基础,可以有效防范和控制汇率波动给公司经营造成的风险,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作为公司监事认为:

  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在监事会作出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以实际发生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作为公司监事认为: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该议案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作为公司监事认为:

  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已满且为公司服务年限较长,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通过轮换审计机构来强化公司治理,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审慎考虑,拟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7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2022年度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2021年度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3、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聘期已满且为公司服务年限较长,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通过轮换审计机构来强化公司治理,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审慎考虑,拟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容诚首席合伙人为肖厚发先生。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容诚共有合伙人160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131人,其中5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容诚经审计的2020年度收入总额为187,578.7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3,126.3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73,610.92万元。

  容诚共承担274家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1,843.3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对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85家,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容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组人员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吴宇

  中国资深注册会计师、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开始在容诚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SZ.300024)、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SH.688037)、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SH.688267)、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SZ.000751)、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Z.002952)。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董博佳

  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容诚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SZ.300024)、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SH.688037)、北京新松佳和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430019.NQ)、沈阳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39520.NQ)、辽宁金印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871470.NQ)、辽宁北国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832647.NQ)、辽宁经纬测绘规划建设股份有限公司(838010.NQ)。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杜青松

  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年成为税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IPO、挂牌公司及发债企业审计报告有大连优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口东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72636.NQ)、鸡西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127075.SH)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郎海红

  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在质量控制部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

  2022年度拟收费80万元(含税),与2021年度一致未发生变动。审计费用系公司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与容诚所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审计意见

  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历次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期间,谨遵独立审计的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聘期已满且为公司服务年限较长,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通过轮换审计机构来强化公司治理,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审慎考虑,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三)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均进行了事先沟通说明,双方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更换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有关规定,适时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公司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长期以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表示诚挚的感谢!

  三、拟新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意见。对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态等表示认可。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及项目成员简历等资料,我们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业务资格,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审计的工作需求;公司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1年。

  (四)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1年。

  (五)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8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营业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0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营业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营业范围变更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原经营范围:“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特种陶瓷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销售代理,贸易经纪,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拟变更经营范围:“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特种陶瓷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销售代理,贸易经纪,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住房租赁,储能技术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上述修订内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9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庄竣杰先生的辞职报告。庄竣杰先生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庄竣杰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庄竣杰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董事会对庄竣杰先生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22年8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同意更多亮照明有限公司提名庄浚荣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庄浚荣先生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附件:

  庄浚荣先生简历

  庄浚荣,男,39岁,本科毕业于广东工业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经济学学士。曾任佑昌西特科(廊坊)有限公司采购部经理、广州胜时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目前担任佑昌意菲司图(杭州)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及运营总监、杰荣(杭州)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绍兴时代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佑昌鼎晟(上海)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湘潭联悦气体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庄浚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是公司股东更多亮照明有限公司委派董事。此外,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0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9月1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15日

  至2022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2年9月12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 13时 00 分至17时00分。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议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三)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中信路46号甲

  2、联系电话:0416-7119889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3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申请的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为:3.5亿元

  ? 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一、授信基本情况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在董事会作出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以实际发生为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不涉及担保或关联交易,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授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贷款、贸易融资、融资租赁、票据承兑、进出口押汇、进出口代付、开出信用证等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授信的利息和费用、利率等条件由本公司与贷款银行金融机构协商确定。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此额度范围及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申请授信额度的具体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全权办理上述授信相关的具体手续,提供给银行的相关文件合法有效。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申请授信是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公司法》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本年度授信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8月30日

  公司代码:688233                                公司简称:神工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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