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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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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除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已披露的重要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重要事项。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谢秉政

  202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32  证券简称:比音勒芬 公告编号:2022-063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特此公告。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32  证券简称:比音勒芬 公告编号:2022-064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特此公告。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32            证券简称:比音勒芬            公告编号:2022-065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860号”文核准,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67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26.1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7,953,9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73,876,9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4,077,000.0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2月20日全部到账,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广会验字[2016] G14002150538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638号”文核准,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68,9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9,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10,270,660.38元(不含税金额)后净筹得人民币678,729,339.62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19日全部到账,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0)第410005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比音勒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设两个募集资金专用户,分别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账号为698997210的专用账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东湖支行账号为82110154740007555的专用账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东湖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76,357,349.73元,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开设募集资金专用户,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石化大厦支行账号为15000103886624的专用账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石化大厦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余额为349,979,847.03元,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表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参见附表3《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其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表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3: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表

  截至2022年6月30日

  ■

  证券代码:002832 证券简称:比音勒芬 公告编号:2022-066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16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860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67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26.1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7,953,9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73,876,9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4,077,000.0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2月20日全部到账,并由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广会验字[2016] G14002150538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638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68,9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9,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10,270,660.38元(不含税金额)后净筹得人民币678,729,339.62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19日全部到账,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0)第41000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计划如下: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情况。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计划如下: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情况。

  三、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本次现金管理拟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不超过12个月)低风险投资产品,其中募集资金投资品种应当满足保本要求。

  (五)投资决策及实施

  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保本型/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该项投资存在受市场波动影响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以及因发行主体原因导致本金受损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与金融市场变化情况,运用相关风险控制措施适时、适量介入,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正常使用以及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可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发表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正常的资金周转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子公司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及募投项目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在授权时间内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开展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且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资料和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并将在未来持续关注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督导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以上核查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32 证券简称:比音勒芬 公告编号:2022-067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林宝明先生。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59名、注册会计师304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52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41,455.9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070.2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1,593.37万元。2021年已为7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8,495.43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洪文伟,注册会计师,1999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99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华兴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服务,近三年签署了欧派家居、生益科技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何婷,注册会计师,2015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0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华兴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上市公司仙乐健康、宇瞳光学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家颖,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华兴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5家。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洪文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何婷、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家颖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洪文伟、签字注册会计师何婷、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家颖,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并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进行了核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审计工作,同意续聘该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华兴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对于本次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我们认可并同意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华兴在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该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华兴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该事项已经2022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华兴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32 证券简称:比音勒芬 公告编号:2022-068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决议于2022年10月12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2022年10月12日下午14: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0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0月12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2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9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东608号比音勒芬商业办公楼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2、有关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见2022年8月30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2年10月11日17:00前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10月11日9:00-11:30,13:30-17:00。

  3.登记地点: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东608号比音勒芬商业办公楼,邮编:511442,传真:020-39958289。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阳;

  电话号码:020-39952666;传真号码:020-39958289;

  电子邮箱:investor@biemlf.com

  5.会议期限预计半天,现场会议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附件3. 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32”,投票简称为“比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0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年10月1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附件3:

  股东登记表

  截至2022年9月28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32)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证券代码:002832              证券简称:比音勒芬            公告编号:2022-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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