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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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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1127        证券简称:天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2-085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

  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22年4月7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2021年12 月31日的总股本409,995,8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8,449,811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分配比例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5月10日。

  目前,该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网的《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12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2,500,000股,并于2021年12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为307,495,8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409,995,800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313,751,724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76.53%;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96,244,076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3.47%。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6,255,924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53%,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2年6月30日锁定期届满并上市流通。2022年6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共计为6,210户,共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6,255,9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

  (三)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2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包括《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有关事项的议案》等。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包括《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5月12日,公司披露了《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公司独立董事李先旺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开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5月12日至2022年5月21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计10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5月23日,公司披露了《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年5月3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包括《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有关事项的议案》。

  5、2022年5月31日,公司披露了《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2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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