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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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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163       证券简称:三角轮胎    公告编号:2022-019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7日(星期三)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8月31日(星期三)至9月6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jqgc@triangle.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8月30日发布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9月7日15:00-16:00举行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方式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7日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总经理:林小彬先生

  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钟丹芳女士

  独立董事:房巧玲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9月7日(星期三)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8月31日(星期三)至9月6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jqgc@triangle.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于元忠

  电话:0631-5305527

  邮箱:jqgc@triangle.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1163    证券简称:三角轮胎    公告编号:2022-018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要求,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2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2022年第二季度,公司轮胎产品的销售价格同比上升7.3%,环比上升2.7%。

  2、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2022年二季度,天然橡胶市场价格同比上升0.5%,环比下降6.7%;合成橡胶市场价格同比上升16.1%,环比上升2.6%;钢丝帘线盘条市场价格同比下降2.8%,环比上升0.4%;炭黑市场价格同比上升31.3%,环比上升15.8%。

  2022年二季度,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天然橡胶采购价格同比下降1.2%,环比下降6.8%;合成橡胶采购价格同比上升14.6%,环比上升2.5%;钢丝帘线采购价格同比下降1.1%,环比下降0.6%;炭黑采购价格同比上升29.5%,环比上升15.6%。

  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季度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主要来源于公司2022年第二季度财务数据,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1163   证券简称:三角轮胎   公告编号:2022-020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按准则解释15号要求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规定。

  二、具体情况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准则解释15号,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主要内容: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根据新旧衔接要求,对于在首次执行准则解释15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企业应当进行追溯调整。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按照相关规定可以免于审议,因此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执行财政部新颁布的准则解释15号,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对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现金流的影响为0,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公司代码:601163                       公司简称:三角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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