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2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8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无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9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8月16日以电邮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并将有关本次会议的材料通过电邮的方式送到所有董事和监事。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锐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认真讨论并表决,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2-046)。

  表决情况:同意7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截至本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47)。

  表决情况:同意7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在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风险的评估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涉及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业务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2022年上半年度公司涉及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严格按照原审议批准内容执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在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风险的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2-048)

  表决情况:同意7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1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8月16日以电邮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并将有关会议材料通过电邮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 3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二、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 3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0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及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后,基于本人独立判断,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券会”)《关于核准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镕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00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255,192,878股募集配套资金已于2017年5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本公司共募集资金859,999,998.86元,发行价格为3.37元/股。

  上述募集资金总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7)第110ZC0081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独立财务顾问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的保管与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截至本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二、对公司在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就涉及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业务,发表如下独立意见:2022年上半年度公司涉及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严格按照原审议批准内容执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对相关情况做出专项说明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对外担保方面

  根据2021年度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互融资担保协议》及对外担保事项,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华联集团担保的借款余额总计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为华联集团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0亿元人民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外担保的风险控制意识较强,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关联方资金占用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资金占用。

  公司独立董事:史泽友、吴剑、施青军

  2022年8月30日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6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